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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矛盾初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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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出去打些野味,陌玉又背着自己的药篓进了小树林深处,寻找草药,至于张三李四二人,早已经寻了个地方躲起来,做些旁人能想象的事。

周围只余下两人,即墨莲看向赫连宵,身上有些不舒服:“已经好几日未好好梳洗了,我们去寻寻,看这附近有没有溪水。”

这也正合赫连宵的意,他们都是极爱干净的,连续多少日都是随便擦拭一下,着实委屈了两人。

即墨莲拍了拍闪电的头,说道:“好好呆在这里。”

闪电似懂非懂地打了个响鼻。

两人亦往树林深处走去,因为早年在清风崖住过,也常常跟着清风子师傅到处采药,即墨莲能根据土壤,周围树木的生长状态辨别出那一方有水源。

跟即墨莲不同的是,赫连宵鼻尖嗅了嗅,便抬脚,跟即墨莲得到的是同一个方向,两人相视而笑,手握紧,相携而去。

果然不出所料,树林的深处往东而去,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溪流,好在水够清澈,两人刚转杯抬脚,忽然,赫连宵跟即墨莲同时变了脸色。

“什么人!”即墨莲呵斥道。

话刚落,却见不远处一块大石后面出来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女子。

同一时刻,即墨莲抬手,捂住赫连宵的眼睛,赫连宵双眸冷冷望向水中的人,里面满满的杀意。

赫连宵并不晓得即墨莲这种表现叫独占欲,不过,心底却是没来由的高兴,即墨莲越是如此,便表示对自己越是在意,是以,他站定,任由即墨莲捂着他双眸。

水中的女子越见慌乱,几次三番地传错了衣服,殊不知,越是慌乱,越是无法穿戴整齐,女子见此,眼泪啪嗒啪嗒落在水里,溅起一阵涟漪。

若是有男子见了,定然会心疼,想将这女子护在怀中,好好呵护。

不放过女子神情一丝一毫的变化,即墨莲冷眼看着,眼底的杀意亦无任何褪意。

半晌,这女子才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穿上衣服,之后,艰难地爬上岸来。

直到此刻,即墨莲才看清这女子长相,女子小巧可爱,按上一世的说法,这女子就是个古代版的小萝莉。

“对,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会有人,对不起。”那女子声音细小,有些可怜。

即墨莲没有放下捂住赫连宵双眸的手,依旧仔细端详女子,女子皮肤嫩白,双眸大大的,水汪汪的眼里满是惊恐跟无措,一看便是不谙世事,似乎无意中闯入了世间的精灵。

即墨莲声音渐缓和,她问:“你是谁?”

那女小声回道:“我,我叫知晓,我原本是祁连城知家的小女儿,我们家,被,被一夜灭了口,娘亲,娘亲偷偷将我藏起来,才逃过一劫。”

想到了伤心事,那知晓再也忍不住,本就有些红肿的眼睛又开始落泪,模样尤其惹人怜爱。

“你为何不报官?”即墨莲丝毫不放松。

“没,没用的,我去了,可是官府说这是强盗所为,让我们自认倒霉。”知晓已经哭得泣不成声。

“既然如此,那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我已经赶了很久的路,浑身都脏了,想洗洗,我真不知这里有人,对不起,我这就走,我这就走。”知晓说完,深深躬身,抹了一把泪,而后离开。

谁料,刚走两步,身体一颤,整个人往后倒去。

即墨莲眼睁睁看着那娇小身影即将甩向地面,却在这时,一道身影快速上前,一把扶起知晓。

陌玉看向即墨莲,一向温润的眼底难得有一丝谴责:“她不过一个弱女子,你又为何?”

不等即墨莲回答,赫连宵拿下依旧覆在自己眸上的手,握紧,冰霜般红眸不带一丝感情地扫向陌玉,说道:“若是不想我杀了她,带着她赶紧滚。”

陌玉脸色更显难看,有时他觉着这两人如神仙眷侣让人羡慕,可这会儿,他又很难赞同这两人的视人命如无物的冷漠。

即便其中一个是他放在心里的人。

“赫连宵,这世上不是你独大,旁人的命也是命,你如何能低贱这些人?”陌玉斥责道,声音依旧温润的。

“本王就是将他们看做蝼蚁又如何?本王就是视人命如无物又怎样?只要本王愿意,整个世间都可以变成炼狱。”赫连宵不怒反笑,暗红双中暗藏的是不可一世。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陌玉已经无法找出合适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在赫连宵反驳的同时,即墨莲周遭也渐渐冷凝起来,说也不能这么说赫连宵:“陌大夫,你不过跟赫连宵相处了几日,你如何知道他便是一个将人命看做是蝼蚁的人?赫连宵是何人,用不着陌大夫评价,既然陌大夫看上了这女子,不妨放在身边好好守着,记住,最好是看好了她,否则,若是惹了我,她的下场还不如蝼蚁。”

即墨莲勾唇,嘴角扯出一抹嘲讽,世人都以为赫连宵视人命与蝼蚁,然,只有她即墨莲一人知道,赫连宵不是看轻人命,在以往的赫连宵眼中,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他自己的生命,皆是可有可无。

一个不讲任何东西放在眼底的人,在他心中,又何来贵贱之分?

即墨莲嘴角的笑刺痛了陌玉的眼,他叹了口气,抱起怀中晕倒的人,抬步离开。

直到两人离开,赫连宵这才看向即墨莲,霸道地说道:“我不管旁人如何说,我只要你喜欢我便可。”

“放心吧,我们不为那些人伤脑筋。”即墨莲同样看向陌玉离开的方向,眉头不自觉皱紧。

正想着,脸上传来微微的疼痛,即墨莲扬眉,却见赫连宵正半眯着眼看她,眼底全是控诉:“你不是说不在意的吗?”

那还‘依依不舍’地看着陌玉离开的方向?

即墨莲好笑:“我不是看陌大夫,我在想那女子,不知为何,那女子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然而,我心底总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即墨莲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接近地喃,连她自己有时都觉得是不是自己想的太多,总觉得周遭有很多双不怀好意的眼睛。

“那我杀了她。”赫连宵直接回道。

既然觉得会是危险,那不如将危险扼杀在摇篮里,这便是赫连宵一贯的行事原则。

即墨莲摇头:“现在陌大夫已经将那女子带走,若是我们直接杀了那女子,跟陌大夫之间便会有矛盾,这样不利于我们寻找紫炎草,多一个人,得到紫炎草机会更大些。”

见赫连宵仍旧皱着眉,即墨莲笑道:“好了,顶多我们以后离那女子远些。”

即墨莲冷情,旁人的心情如何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陌玉高兴与否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她只想找到紫炎草,解了身上这该死的毒,至于陌玉,她同样会报答。

赫连宵敛眉,即墨莲所得很对,为了即墨莲,他任何事都可以忍。

“好了,不是说好好洗洗的吗?”即墨莲笑道,继而皱眉:“这里被用过了,我们去上游。”

“好。”这个建议算是彻底拉回了赫连宵的理智。

两人往上游走去,路上,即墨莲笑问:“赫连宵,你可看清楚了刚刚那女子?”

赫连宵疑惑地摇头。

即墨莲心里一时有了恶作剧的心思,她夸张地说道:“那女子可美了,柳叶眉,红酥手,让人爱不释手啊!你看看陌大夫,如此一个不近女色的,都被迷住了,要不你等会儿也去看看?”

赫连宵闻言,脚步停顿,站定,握着即墨莲的手,说了句:“你在开玩笑。”

“是啊。”即墨莲点头。

“以后别这么说了。”赫连宵又说。

“好。”即墨莲还是点头。

赫连宵心情顿时好了,拉着她的手,带头走。

跟在身后的即墨莲哑口无言,看着前面赫连宵的背影,暗笑,人家情侣夫妻之间总会有些口角,他们倒好,本来想逗逗赫连宵,谁曾想赫连宵会给她来这么一句,这种情况时不时上演一回。

一个人吵架的感觉――还真是不爽。

两人走了半晌,终于寻到一处干净,隐秘的地方,这上游隐藏在最深处,周围树木林立,荒草丛生,足有半人高。

再看看溪水,清澈见底,时不时还有几尾鲤鱼在其中游荡。

即墨莲感叹一句:“好地方!”

“恩,适合洗澡。”赫连宵从来没有当世文人墨客的闷骚心里,他能想到的只有一条:实用。

即墨莲也放弃了寻找些诗句来描述一下这里的景致,她问:“你先洗,还是我先洗?”

赫连宵很奇怪,并且理所当然地回道:“一起洗。”

自那日在巷洞里行了那事之后,赫连宵已经连续好几日没有蠢蠢欲动了,他每日靠着即墨莲,都没有表现出过分的热情来。

即墨莲就知道他是憋不了多久的,她笑问:“你确定自己能不动手动脚的?”

“确定。”赫连宵回答。

其他的事下了水再说。

话落,直接转过身来,准备解开即墨莲的衣服,即墨莲抓紧自己的衣襟,后退一步,笑道:“我发现你如今解我的裙子特别的顺,好了,我先帮你洗。”

这时候还是别一起下水的好。

见即墨莲似乎已经决定,赫连宵只能默然点头,双手撑平,等着即墨莲替他宽衣解带,这种两人之间的小事,赫连宵特别热衷,自有一回即墨莲替他穿衣,他便上了瘾,每日早上起床,先替即墨莲穿上衣服,而后再等着即墨莲给他穿,每日如此,乐此不疲。

经过几番奋斗,暗红锦袍终于滑落,赫连宵穿着裤子便下了水,即便他自己想,大概即墨莲也不准许他光天化日之下如此一览无遗地展现在天地间。

拼命无视赫连宵某处的那个渐渐苏醒的某物,即墨莲淡淡了说了句:“切莫白日宣淫。”

赫连宵暗红眸子不明光芒闪过,他手微微用力,即墨莲整个人一个趔趄,下一刻被一个结实的怀抱包裹住,赫连宵浓郁的气息窜入鼻尖。

沁凉的水在那双充满感情的注目下变得灼热,即墨莲不适地想要挣扎,赫连宵按紧她,说道:“别动,有人。”

“哈哈哈,本来还以为会找到那个小美人,现在倒好,竟然有两个,幸好,幸好,哈哈哈。”一个猥琐的声音在岸边响起。

“我们一人一个,怎样?”另一个声音符合。

“好,好。”已经逐渐迫不及待。

赫连宵并未转身,手拨向水面,豆大的水滴如利剑一般窜出,直击两人的咽喉,砰砰两声后,再无声息。

赫连宵厌恶地皱眉,好好的水又得被弄脏。

他看向怀中的人,轻声说道:“回去?”

“好。”

经过两次三番的被打扰,两人不过随便梳洗一番,便按原路回去。

当赫连宵跟即墨莲两人回到原地时,所有人都已经回来,如风跟朝南正忙着收拾野味,小二小四围着两人,尾巴摇的厉害,至于张三李四,也不知从哪寻来了不少野果。

这边的忙碌跟另一边的安静形成强烈对比,只见陌玉正将水袋递给那知晓,知晓眼底含着感激,双手接过,小口喝完后,又递还给陌玉,而后说了句什么,眼神担忧地望向这一方,当看到即墨莲时,知晓眼神缩瑟一下,往陌玉身旁靠了靠。

即墨莲眼神平淡地飘过,而后落在想要过来的小二小四身上,即墨莲招手,两只雪狼窜了过来。

摸着小二的头,即墨莲说道:“你们去洗澡。”

两只雪狼倒是真听懂了即墨莲的话,它们摇着尾巴跑开。

“小莲儿,你们回来了?”李四爽朗地笑道。

小莲儿,这可是张三跟李四特有的对即墨莲的称呼,刚开始,即墨莲坚决拒绝,她一个活了两世的人,竟然被人这么称呼,她这张脸还真是应该红一把,不过,张三李四这俩人也固执,依旧一口小莲儿的叫,这人吧,有一种劣根性,那被称作为习惯,是以,渐渐的,即墨莲也便遂了他们。

“快来尝尝,这果子可甜了,竟然比我用来酿酒的青梅都好吃。”张三也这么说道。

这两人一致觉得赫连宵跟即墨莲这两个小辈整日老气横秋的,没有一丝活力,便整日的有事没事找赫连宵他们说话,被冷脸以对也无所谓。

将洗干净的果子递给即墨莲两人。

没等即墨莲抬手,赫连宵已经先一步接过,果子有半个拳头大小,赫连宵在两个果子上各咬一口,而后将其中一个递给即墨莲,即墨莲接过,笑着吃下。

这一幕让所有人侧目,张三李四尤为感动,这是他们见过的最干净,最纯粹,也最值得人羡慕的感情。

这事已经发生过不少次了,有一回他们路过一个镇上,几人在一家客栈歇脚,在等着上菜的时候,客栈老板端来一盘子水果,赫连宵二话不说在,直接拿了两个即墨莲最喜爱的青梨,一个咬上一口,而后将其中一个递给即墨莲。

李四不明所以地问:“你为何这么做?”

赫连宵没扫李四一眼,也未打算回答,还是即墨莲被问的烦了,这才说道:“他找一个甜的给我。”

多简单的一句话,多幼稚的一个动作,硬是让张三李四两人感动的热泪盈眶,李四抱着张三的胳膊,说道:“以后你也这么对我。”

张三拍着他的脑袋,嗤笑道:“你要是变成小莲儿这么年轻的,我会这么对你。”

“哼,这么说你是觉着我老了?”李四不依不饶。

“是啊。”张三直接承认。

这种小口角他们每日都要进行一个,即便无由头,他们也会费力寻找,人都说吵架多了,感情便变淡,再看看眼前这两人,越吵,感情不减反增。

是以,当时,即墨莲看着这两人吵得面红耳赤,终于意识到其实某些事世间本就无定律,各自有各自的活法。

就如赫连宵,从不会说他要如何如何的对她,总会在不经意的小事上让她感动的无以复加,本以为这种事只有在前世的书上见过,是不可能真实存在的。

当赫连宵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还是在王府时,那时自己有几日很喜欢京都一家涛记铺子里的包子,赫连宵便每日着人去买,之后突然有一日,赫连宵在她拿起包子前直接抢过,而后咬了一口,最后才将包子递给即墨莲,那时她还觉得赫连宵是孩子气,非要尝尝自己的包子。她还笑话赫连宵:“你不是有吗?”

赫连宵没有回答,只是笑笑,次数多了,即墨莲总觉得奇怪,便寻了一日去问管家,是不是赫连宵自小便有这么一个奇怪的习惯。

管家闻言,眼眶有些红,他这才道来:“是这样的,有两回他们的包子盐隔得有点多,小姐你吃了直皱眉,还说以后不吃了,可主子看你实在喜欢,旁人又做不出他们特有的味道,这才以后每回都先尝一遍。”

自此,赫连宵便形成了一个习惯。

即墨莲从未道破这一点,也从未说过一个谢字,在即墨莲看来,谢谢二字用在他们身上时侮辱了赫连宵。

这边吃的开心,另一边,陌玉走过来,他笑问李四:“果子可否给我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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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时间实在缓不过来,俺明天一定准时发,以后若是早上八点发不了,俺就一点发,俺说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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