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鹿变长颈(1/2)
于是这位领导不禁叹息道,要是老婆像个老母鸡就好了,一窝就可以为我孵出二三十个女儿来。那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森林里还有很多生动的故事,几天几夜也讲不完的。
过了若干年以后,各种动物都找到了他们自己的生存方式,并一代代传给他们的后代。
牛、马、羊、骆驼等动物,由于不适宜在森林里生活,他们逐渐走出森林,寻找水草肥美的地方生活去了,森林自然变成了能飞者、会爬者的天堂。他们靠采摘果子充饥,过着无忧无虑,美满幸福的生活。
然而长颈鹿没有离开森林。那时候,长颈鹿的脖子还没有这么长,可能比别的动物的脖子稍微长一点吧。就这么一点长处,长颈鹿却抓住不放。他想,自己与别的动物相比,除了脖子,再没有任何长处了。如果拿自己的所有短处与别的动物相比,那这辈子就别活了。森林里举办活动,他既不会飞行,又不会爬树,更不会唱歌。他沙哑的嗓子,简直没办法同别人交流。这些虽然使他非常难受,但它并不自卑。因为它有着别人都没有的长脖子,如果进行比脖子比赛,那长颈鹿可称得上天下第一了,可惜当时还没有吉尼斯世界纪录一说,要不,他一定会申请的。
然而没有谁会跟他比脖子,也没有谁会觉得他的长脖子有什么了不起,倒觉得它抬头都难受。当时森林里传言,说森林里就长颈鹿一个人没有能力(指不会爬树和飞行),说见了人就自卑的抬不起头来,现在说人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可能是源于当时的说法,你要不相信的话,不妨找个动物问问,也许会找到答案的。
答案不用找了,但辟谣却是应该的。因为当时长颈鹿低头并不是因为自卑,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而是他正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悄悄的努力着,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他有一个宏伟的目标,那就是直接把头伸到树上,吃到水果或者树叶,既不需要爬树,也不需要飞行。你甭说,这想法也蛮创新的,别的动物可都没有这么想过。
如果仅仅是一种想法,那也没什么,如果没有行动,或者不知怎么行动,那是空想,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长颈鹿可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制定出周密而且切实可行的计划的,他认为用进则废退,他举了一些例子,鸟儿用前肢而变成了有力的翅膀,废后肢而不能行长路。人用双手而灵巧无比,废双脚而笨拙如牛;右手用大而有力,左手不用小而无力。
在这种理论的支配下,长颈鹿进行了长期的艰苦的锻炼,他的训练方法是这样的:那就是尽量伸长脖子去吃最远或最高的东西,促进脖子往长生长。这就是长颈鹿总是低着头的缘故,因为它正伸长脖子在吃最远的那棵草。
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长颈鹿却是连身边草也不吃。为的是把脖子练长。看官说了,身边草不吃,那留给谁吃呢?能提出这样问题的人,绝对是智者。如果是小孩,今后一定前途无量,至少可以弄个山东省主席当一当。因为当年身为山东省主席的韩复榘老先生曾对车辆右行提出过质问:如果车辆都右行,那左面的道路留给谁呢?
幽你一默,千万不要介意。
长颈鹿的训练是枯燥的、乏味的。而且成绩并不是很明显,往往几个月练下来,也不见有多大长进。当他的一些朋友知道他的用意以后,就纷纷的来劝说。
“要不跟我练爬树吧,我教你。”
“跟我学飞行吧……”
“要不,像牛马一样走出森林去……”
长颈鹿摇摇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大家的好意,我不会改变的。”
劝说无效,大家只能叹着气走开了。
其实要说长颈鹿从来都没打过退堂鼓,也不符合情理。因为进步毕竟太慢了,他曾想过这一辈子能不能赶得上成功的那一天,与其这样拼死拼活的练习,还不如走出森林去。反正自己对水果也不是那样的渴求。常言道,人挪活,树挪死。
然而他的这种想法很快就被自己给否定了。
一棵大树记录着他的成绩。
每隔十天,他就抬高脖子在树皮上咬一口,做个记号。
虽然最近的两个记号之间相距是那么近,甚至有的还重叠在一起,然而他惊奇的发现最下面的记号与最上面的记号相距已经有了几十公分,这记号记录着它奋斗的轨迹和取得的成绩。这怎能不令人激动万分呢?
每当他打退堂鼓的时候,一看到这些记号,顿时变得斗志昂扬起来。
结果其实大家都知道了,经过长期的艰苦的训练,长颈鹿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它可以毫不费力的,只要抬起头就可以吃到他想要吃的水果或者树叶。
所以,有人说,长颈鹿其实是最聪明的。
鸟说,我学会了飞行,虽然飞得很高,但我已经不是了原先的我,长出了翅膀,却退化了四肢。
爬者说,我学会了爬树,虽然可以爬到树上的每一个枝杈,但我常常担心,爬得越高,摔得越重。
长颈鹿不必担心这些,它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说,我永远是我。
文章本来到此该结束了,居然没想到的是,森林里突然迎来了一场巨大的灾难,就连达尔也没有提起,是作者把这些故事讲给他家养的老母鸡以后,老母鸡流着眼泪把后面的事情叙述出来的。
老母鸡会流眼泪吗?
作者亲眼所见,事实就是这样,谁也没办法怀疑。
下面是老母鸡叙述的,作者只能照老母鸡的话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版权纠纷等事情的发生,作者对内容的真实性也不负责任,在此特别声明。
“不瞒您说,我就是鸡天使的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代嫡孙,您所讲的故事,我妈妈也给我讲过,这些故事我们是一代一代口头传下来的。在我们鸡的家族,一直是按母系继承的,听妈妈说,自从我们的祖先鸡天使从森林里走出来之后,鸡的家族开始逐渐走向繁盛,现在已经遍布全世界了。”
“咳咳咳……,给我点水,”老母鸡说,“润润嗓子。”
我这才觉得自己有点不够礼貌,早该为老母鸡端点水,不过老母鸡既然不是客人,也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了。我从水缸里舀了一碗水,从口袋里抓了一把玉米,放在老母鸡的面前。
不要见笑,在我们农村,招待客人就是这样随便,不过,如果是招待您的话,那一把玉米可就变成一把爆米花了,谁都知道,您的肚子里可没有装着沙子帮助您磨碎食物的。生玉米您会吃不消的,假如您非要吃,自己随便去抓,口袋里多得很,主人是不会介意的。如果您是城里人,那一碗水也会有变化,热情的主人会给您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茉莉花茶。那绝对热,因为是主人在大锅里现烧的。如果您是乡下人,那一碗水与我给老母鸡端过去的就没什么两样了。并不是主人厚此薄彼,实在是喝惯了凉水的人,并不习惯喝泡了树叶的热水。.
老母鸡把它的尖喙伸到水碗里,喝了几口,那两片嘴动得很快,那频率恐怕只有说相声的才能比得上吧。
我本想问问他是不是经常练习绕口令,但出于礼貌还是没有问,当他喝完以后,我只是说,
“您要不先吃点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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