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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离别前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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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到这个令人兴奋的暗示,林枫这头se狼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将女孩子搂在怀里,用鼻子在她的长发间狠狠闻了几口,一脸陶醉状道:“真香啊!红楼梦里贾宝玉有花气“袭人”,我林枫有“惜儿”流香,不比他差,嘿嘿……哈哈……”

被抱住的云惜痴迷的依偎在林枫的怀里,静静的享受着那份宁静,对于从小第一个给他温暖的她来说,林枫给他的一切,就是她的一切了。

从跨入林家大门,林枫就是第一个守护她的男孩。她似乎没有选择叶也不想有其他的选择,林枫便深深渗透在她内心。

只要对爱情还抱有一丝幻想和憧憬的人,谁敢否认前世是三生石畔的青梅竹马这一说法呢?

随后林枫将云惜按在床上,低头凝视着昨晚变成了自己的女人,看着那让人忍不住要咬一口的白嫩脸蛋,se心大起,贴上云惜的柔软的嘴唇,细细品尝着那只有他才知道的美味,双手也不甘寂寞的在她的身上滑动。

早就将自己一整颗心全部交付给林枫的云惜主动将娇小的身躯贴向林枫,小手紧紧搂着林枫,樱桃小嘴发出若有若无的**。

在云惜颇有巨大潜质但柔嫩似雪的胸部流连许久后,终于暂时满足了自己的手浴,林枫松开手,重新坐在床上,朝衣衫不整脸带chun意的云惜痕促狭道:“在勾引我,小心我把你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云惜整理好衣物,妩媚的白了林枫一眼,娇嗔道:“谁让你不肯起床,还说人家勾引你!以后都不要理你这个没良心的大坏蛋了,大坏蛋林枫!”

云惜这种妩媚到骨子里让人心颤的一面是不会在别人面前展现出来的,在别人眼里她只会是个那种抚琴的温柔淑女歌后,只有在林枫面前,她才会展露那不为人知的异样魅力。

这就像很多小说里所说的天生媚骨吧。

林枫捏着云惜的小鼻子,笑道:“不理老公我你理谁去!不听话就把你当早餐吃了!”

俩人缓慢下楼,期间林枫免不了梁素琴的丝丝责备:“小枫,一天之计在于晨,惜儿每天都要早起一个小时练琴,你不是还要重回学校吗?你就不能早起一点。”

“晨睡倍于黄昏,浪费了多可惜。”林枫低头丝丝嘀咕着。

早餐桌子底下,云惜使劲按住林枫那抚摸自己大腿的安禄山之爪,低头慢慢很淑女的用着丰盛的早点,心中想到林枫从小便喜欢将古人的东西刻意篡改变成自己的歪理,这次是把金圣叹的“午睡倍于黄昏”随意篡改。

还记得以前小时候的他背着大人在在天上ren jian回来,受到了爷爷的责骂。便私自将圣人的“生,我yu也,义,亦我所yu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改成“爱,我yu也,xing,亦我所yu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爱而取xing者也!”想到这里云惜小脸一红,小手紧紧的握住林枫温暖的手。

随后林枫狂吃早点,似乎是想将心中的浴火撒在这些食物上。

“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接下来林枫一步不出家门,时时刻刻陪在云惜身边,当梁素琴在家,林枫便立即跑到梁素琴身边。也许是让在离别前尽量给俩女一份温馨。

滨海,城市宽阔街道上人影稀疏,一个约摸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缓缓而行,身材异常魁梧,尤为出奇的他穿了件短袖t恤竟然略带鲜血,一米八五的个子,丝毫不给人笨重的呆滞感。相反,那纹理近乎完美的肌肉赋予他一种内敛的惊人爆发力,他就这样漫无目的的慵懒行走,丝毫不介意周围的诧异眼神。

夜se降临,他随意在一处闹市区的大排档一个小摊位坐下,点了份火锅,无jing打采的吞食起来,不消半分钟火烫的一盆火锅就被清理干净,随即他又叫了第二锅,在老板的震撼中他轻松解决第二锅后,继续要了第三锅,旁若无人。到他要第五锅的时候,老板尴尬道:“兄弟,这是最后一锅,这锅就当作我请你?”赚钱虽然第一要紧,但是万一闹出人命就完蛋了,老板哪里见过这么衣服带着丝丝新血便来吃东西的猛人。

“我不吃霸王餐。我在等人。”

青年淡漠道,始终是那副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神情,从口袋掏出两百块放在桌子上。

老板无可奈何的苦笑摇头,他还能说什么?看着这个青年穿着上略带血丝,他不禁怀疑这个家伙的脑筋是不是刚杀完人,不过看青年的神se似乎确实无所谓的态度,那个老板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处事准则不再理会青年,自顾自地招待起其他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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