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9 古代之繁琐的规矩礼仪(1/2)
欧阳馨语知道在古代,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轻易违抗,也由不得她自己自作主张。所以,她打算放弃与上官老爷和夫人争论了,她得想办法在老爷与夫人为她找到夫婿之前,离开这里。免得她一辈子的幸福和清白,在这里毁于一旦。要是到时候,她挺着个大肚子回到现代,她还有什么脸面去面对父母和身边所有认识她的人啊!
“小姐,我们这么急匆匆地赶回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和小翠商量?”看到欧阳馨语回到房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小翠丫头知道自己的小主子是遇到烦恼了。
“小翠,你们古代结婚为什么这么早?十八岁在我们现代可是未成年哪!”
“小姐说的结婚可是成亲的意思?什么叫未成年?”
“是啊,我们现代说成亲就是结婚。未成年,就是指没有满十八岁的人呀!”
“那未成年人结婚会怎么样?”
“在现代,未成年人结婚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台湾法定的结婚年龄是男18岁、女16岁,大陆的规定是男22岁,女20岁。而台湾民法却规定,年满20岁的才为成年人,法定婚龄与完全行为能力年龄之间产生较大的差距,这两者之间不是自相矛盾吗?”
“小姐,既然是法定的,女的16岁就可以结婚了,那你还担心什么呢?”
“不是像你这样子说的,虽然法定结婚年龄是这样子的,但是在我们现代法定结婚年龄跟实际结婚年龄是不同的。台湾很少有按照法定年龄这么早结婚的,相反现在台湾非常流行晚婚,而且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
“你这样说来,小翠就不明白了!既然是法律规定的,那就跟咱们大清国的律法一样,不能随意违抗。你们现代人既然制定了法律,怎么又不按照法律来行事呢?这不是抗法行为吗?”
“小翠,你有所不知。我们现代是民主社会,有些东西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讲究民主,只要个人行为不触犯法律上的条例就不算违法。”
“小姐的意是说,你们现代的法律,是用来约束那些违法的人而特地设定的?”
“嗯,是的!这样多好,不像你们古代的律法,一切事物都由皇上说了算。稍不留神做错了事就要被砍头,有时候即使自己没有做错事也经常被冤枉,到死都没地方说理去,多可惜啊!”
“那你们现代的皇上这么好啊?”听欧阳馨语这么一说,小翠立即流露出一副羡慕的样子。
“我们现代可是没有皇上、臣子之类的称呼,也没有你们古代这么多的繁文缛节。我们在自己的城市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这古代的规矩和礼仪还真的是多得不得了,下人见到老爷、夫人、小姐或者管事的,不管在做什么都要立即停下来请安。每天早上府里所有人都要到正厅堂向老爷、夫人请安,请完安之后就听老爷、夫人的差遣,差遣完了告退的时候还要跪安。做下人的遇到主子不能挡住主子去路,眼睛不能直视,要低头弯腰让路,等主子过了自己才能继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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