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捉贼(2/2)
“零点以后吧,反正昨天已经很晚了,不可能在凌晨以前。”
零点以后,那不正是自己和女儿在县城的时间么?
她和女儿站在古玩街上的时候,也大概在凌晨12点。
“怎么了?”老虎媳妇发现他的脸上似乎正在露出欣喜的笑容,就疑惑地对他问。
“嫂子,老虎这下有救了。”林树海说完这句话,就高兴的离开了。留下老虎媳妇一个人,还不明所以的站在后面。
林树海回到家中以后,就对天对地叩拜了一番,葛莹莹直骂他傻。可是林树海偏偏各执一词,说是你不懂。
林雨涵在学校里,也是立了个大功,不仅帮自己的同班同学找到了丢失的五块钱不说,还因此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高老师站在讲台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了林雨涵同学。
“从今以后,大家都要向林雨涵同学学习。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千万不要学那些小偷小摸。以后谁再让我发现敢偷东西,我就把你们家长找来,当着你们家长的面开除你。”
老师说完了以后,就下课了。同学们纷纷朝着林雨涵跑过来,向她祝贺。只有一个人仍旧站在自己的座位上,默默地记恨她。
这个人就是李春华。
李春华前面提到过,她是林雨涵的同班同学,以前还帮着林雨涵送过作业。母亲又是小学老师,所以这个李春华非常地受老师和同学关注。
可是,她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却做过一件非常令人不耻的事情,那就是偷钱。
李春华偷的钱,是她的同桌刘建光的。这个刘建光家里做生意,所以比较有钱。这天他带着五块钱,其实原本要买作业本的,可是下课的时候,他出去了一趟,回来以后,钱就被人偷走了。
之后,刘建光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师,老师命李春华同学在全班搜找。
她一个个地把别人的书包都搜完了,唯独没有翻自己的书包,所以,钱自然是找不到。
林雨涵本来不想插手这件事情,因为跟自己没关系。可是李春华后来竟然栽赃陷害她:“老师,我今天早晨看到林雨涵拿着五块钱去小卖部买东西了。”
天地良心啊,这件事情她没有干。
“我没有。”林雨涵就解释说。
“她有。老师,我看见她了。”李春华坚定地说道。
因为高老师更相信李春华一些,于是就对林雨涵问道:“雨涵,你去了吗?”
“我没有!”林雨涵否认,“老师,先别说我有没有拿着五块钱去外面买东西。就算我有,那五块钱也不一定就是刘建光的。你们这么没凭没据地就冤枉我,实属不应该!”
林雨涵说的在理,所以高老师也不能再多说什么。于是就对大家说道:“这件事情先放一放,我们先上课,等下课之后再处理这件事情。”
“不用了!”林雨涵这个时候站出来说道,“我现在就能把偷钱的贼给抓出来。”
一时间,全班所有同学都看向了她。
林雨涵目不转睛地盯着李春华说道:“有些人既然贼喊捉贼,那么我就要让她尝到冤枉人的下场!老师,刚才李春华的书包没有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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