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魔法 > 无上血佛 > 第二十三章 路见不平

第二十三章 路见不平(1/2)

目录
好书推荐: 穿越戈薇 斗兽王 第三类进化者 魔妃 天亦可欺 枪神风暴 都市风流 教我妖术的女孩 儒仙 别笑哥抓鬼呢

风云浩和风云柔兄妹算是倒了大霉了,本来以为很轻松的一次任务,居然出现了意外。

风云浩和风云柔同样是风家的人,属于家主一脉,,年纪轻轻就已经有了很高的修为,很早就进入了内门,比同辈之人还要厉害许多。

昨天,他们兄妹俩本来是准备进入九曲森林里面采集一珠灵药,谁知道,在采集灵药的地方居然遇到了天魔猿。

天魔猿是一种体型高大,生性凶残的妖兽,非常嗜杀,好血,常常他们周围,都不会出现其他类型的妖兽,可以说是雄霸一方。

冯云浩兄妹遇到的是一只已经成年的天魔猿,身高三米多,浑身充满了力量,眼中充满了凶残。

虽然这只天魔猿很厉害,但是在他们兄妹联手的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击杀,还是将这只天魔猿给灭掉,最终也得到了这珠灵药。

谁知道,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就在这时,从外面归来的另一只天魔猿看到自己妻子的死状,开始发怒。

这只外出的天魔猿是一只变异的妖兽,它们的祖先在上古时期曾今与龙交配过,因此,它们这族多多少少还有一些龙的血脉,虽然到了今时今日,血脉已经非常淡薄,而且很少会出现返祖现象。

眼前这只正好激活了上古血脉,现在见到妻子死在了人类的手中,终于爆发出了真正的魔性。

只见它仰天一吼,顿时,周围的许多大树都被生生的横腰震断,许多实力差点的妖兽也被吼死。

任由他们兄妹底牌尽出,也不可能是这只变异天魔猿的对手,连保护他们的长老,都被天魔猿给生生的撕碎,死于非命,不过,他的牺牲也换来了让他们兄妹逃走的机会,并且给天魔猿造成了一些轻伤。

虽然天魔猿实力凶残,横行无忌,但是它还是有一个弱点,就是不能飞行,而风云浩兄妹则已经可以凌空飞行,因此,短时间内还不至于被追到。

但是天魔猿智商也不低,虽然不会飞行,但是它速度很快,只见它就这么连根拔起一个大树,像仍飞镖一样,扔向了空中的风云浩兄妹。

“天碑镇压!”

只见空中的风云浩双手不停结印,一块石碑从他的眉心射出,最后变成五米多高的石碑,迎向了天魔猿射上来的大树。

“轰轰!”

天碑一出,所有大树瞬间化成飞灰,不过风云浩身体也不由颤抖,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消耗,他也吃不消,不过还是带着妹妹趁着这个机会逃亡。

“吼……”

天魔猿怒吼不断,双手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大树就这样被它一颗颗的连根拔起,扔向了空中。

风云浩兄妹不敢停留,连连躲避,实在躲不过的,就用法力来硬抗。

“天碑镇压!”

风云浩也有点发怒了,被这只畜生追得如此狼狈,他还是第一次,如果要不是因为血脉变异的话,凭他的实力,就可以很轻松的解决天魔猿,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风云浩再次祭出了天碑,身边的风云柔也不慢,虽然是个女子,但是绝对不比男人差。

她祭出的则是一座浑身洁白如玉的三层宝塔,这座宝塔瞬间就变得四五米高,浑身发出了恐怖的气息。

天碑和宝塔同时震碎了所有的大树,但是并没有就这么结束,而是速度飞快的镇压向地面的天魔猿。

“嘭!”

强如天魔猿也不敢硬抗,一眨眼就跳到了几十米外,而它原本站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坑,冒着黑烟。

天碑和宝塔就这么连续不断的镇压,不过都没伤到天魔猿。

“妹妹,快走,我们都快支持不住了。”连续几次之后,风云浩大声喊道。

“咻!”

兄妹同时收起了宝物,飞快的逃遁,天魔猿再次怒吼,大树一根根射向空中逃跑的二人。

“噗……”

风云浩被其中一颗大树击中,口吐鲜血,风云柔连忙带着他快速离开。

这时,天魔猿也越来越接近他们,就在他们近乎绝望的时候,发现前面不远处,小河旁边竟然多了一个人。

此人正是风贤,他刚刚进入道者境界,所有的一切都还不熟悉,就看到了远处光闪石碎,他离这么远都感觉到了地面的震动。

此时,风贤邹眉看向了空中歪歪扭扭在飞行的风云浩兄妹,虽然现在两人狼狈不堪,但是依然掩饰不住他们的风采。

风云浩原本一身白衣,潇洒出尘,英俊不凡,现在虽然白衣染血,但是眼中的光芒还是让人不敢直视。

风云柔虽然同样狼狈,但是配合着现在的状况,让人忍不住多了一分怜惜,加上她倾国倾城的美貌,只会让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她身上,想低调都不行。

而追他们的东西,身高超过五米,一脸凶残,每走一步,大地都会被它震得发抖,身上每一根毛都如钢针,闪闪发光,它一出现,所有凶兽都要退避三分。

风贤默不出声,迎上了这只天魔猿,一是他现在刚刚进入道者,正好试试自己的实力,二嘛,现在如果救了那两个人,就是善事一件,会有功德值,因此,他才决定出手。

“吼!”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新书推荐: 全民城堡:我的鬼域国色天香 满级美人成了太子爷的金丝雀 无尽暗狱 克苏鲁世界的第一法师 星光杂货铺 就蹭蹭主角光环,怎么就黑化了? 青剑 王妃是邪道祖宗 方渔重生记 至尊仙途风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