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品(五)(2/2)
然而,只把构成麻布价值的劳动的特殊性质表现出来,是不够的。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与麻布本身的物体不同,同时又是麻布与其他商品所共有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在麻布的价值关系中,上衣是当作与麻布同质的东西,是当作同一性质的物,因为它是价值。在这里,它是当作表现价值的物,或者说,是以自己的可以捉摸的自然形式表示价值的物。当然,上衣,作为商品体的上衣,只是使用价值。一件上衣同任何一块麻布一样,不表现价值。这只是证明,上衣在同麻布的价值关系中,比在这种关系之外,多一层意义,正象许多人穿上镶金边的上衣,比不穿这种上衣,多一层意义一样。
在上衣的生产上,人类劳动力的确是以缝的形式被耗费的。因此,上衣中积累了人类劳动。从这方面看,上衣是“价值承担者”,虽然它的这种属性即使把它穿破了也是看不出来的。在麻布的价值关系中,上衣只是显示出这一方面,也就是当作物体化的价值,当作价值体。即使上衣扣上了纽扣,麻布在它身上还是认出与自己同宗族的美丽的价值灵魂。但是,如果对麻布来说,价值不同时采取上衣的形式,上衣在麻布面前就不能表示价值。例如,如果在a看来,陛下不具有b的仪表,因而不随着国王的每次更换而改变容貌、头发等等,a就不会把b当作陛下。
可见,在上衣成为麻布的等价物的价值关系中,上衣形式起着价值形式的作用。因此,商品麻布的价值是表现在商品上衣的物体上,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作为使用价值,麻布是在感觉上与上衣不同的物;作为价值,它却是“与上衣等同的东西”,因而看起来就象上衣。麻布就这样取得了与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它的价值性质通过它和上衣相等表现出来,正象基督徒的羊性通过他和上帝的羔羊相等表现出来一样。
我们看到,一当麻布与别的商品即上衣交往时,商品价值的分析向我们说明的一切,现在就由麻布自己说出来了。不过它只能用它自己通晓的语言即商品语言来表达它的思想。为了说明劳动在人类劳动的抽象属性上形成它自己的价值,它就说,上衣只要与它相等,从而是价值,就和麻布一样是由同一劳动构成的。为了说明它的高尚的价值对象性不同于它的浆硬的物体,它就说,价值看起来象上衣,因此它自己作为价值物,就同上衣相象,正如两个鸡蛋相象一样。顺便指出,除希伯来语以外,商品语言中也还有其他许多确切程度不同的方言。例如,要表达商品b同商品a相等是66商品a自己的价值表现,德文《wertsein》[价值,价值存在]就不如罗曼语的动词valere,valer,valoir[值]表达得确切。巴黎确实值一次弥撒!
可见,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商品b的物体成了反映商品a的价值的镜子。商品a同作为价值体,作为人类劳动的化身的商品b发生关系,就使b的使用价值成为表现a自己价值的材料。这就是货币的价格标准(不同于价值尺度)的由来,它代表价值体使用价值的量。在商品b的使用价值上这样表现出来的商品a的价值,具有相对价值形式。
(b)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规定性
凡是价值要被表现的商品,都是一定量的使用物品,如15舍费耳小麦、100磅咖啡等等。这一定量的商品包含着一定量的人类劳动。因而,价值形式不只是要表现价值,而且要表现一定量的价值,即价值量。因此,在商品a和商品b如麻布和上衣的价值关系中,上衣这种商品不仅作为一般价值体被看作在质上同麻布相等,而且是作为一定量的价值体或等价物如1件上衣被看作同一定量的麻布如20码麻布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