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1/2)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83-1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数理逻辑学说
一、基本理念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数学原理,是运用土地资源精细化合理利用的市场调查学、统计学、统筹学、线性规划学、滚动计划学、系统工程学、价值工程学、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学、量本利分析法、模糊数学和电子计算机等各种数学原理与工具,将土地所有权一元化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土地所有权二元化或者多元化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比较分析,从而判断出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效益最大化、法律效力最大化的无比优越性的原理。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专制化完全需要决策科学化和科学决策化,经济数学中的一般均衡原理和福利经济学原理、国民经济管理学中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原理和最优体制原理等,并且完全适合于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精细化统筹兼顾。此系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基本原理之八。
利用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数学原理来建立物权数学或者数学物权模型,可以使得人们更加科学地精细化地管理与开发利用国家的自然资源,更加有力地保护国有资产不因信托制度的漏洞而流失,并使物权关系趋于圆满状态、各种物权关系趋于和谐状态。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物权模型是帕雷特最优化选择的物权模型。客观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关系中,大量分布着大物权与小物权、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消物权与零物权、成物权与败物权等等数十种数理物权,只有在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前提下才能正确确认、保护与利用。
整个国家,唯有国家法人才能担当物权价值最大公倍数模型和社会价值最大公约数模型的合二而一的帕雷特最优化选择的物权模型。其他所有制的物权化方针是利用土地所有权来获取大量的经济利益,并不怎么考虑社会效益,而全民所有制的物权化方针是利用土地所有权来造福于全社会,直接解决土地物权关系的主要矛盾,最大限度地开展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化、监理化、集约化、节约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的城镇建设、工业建设的需要和人们日益增长的住房需要、改善交通需要、生活环境改善的需要。
物权价值最大公倍数模型的成就,是国家法人物权自益性、自保性的本性使然;社会价值最大公约数模型的成就,是在物权价值最大公倍数模型的成就基础上的再成就,是国家法人物权公益性、公保性的本性使然。全社会的福利社会主义事业庞大无比,单位与个人住房、公共交通、公共设施、教育、医疗、养老、救济、扶贫和国防建设事业等等,需要国家法人的大量供给、有效供给、长期供给,而且这是国家法人责无旁贷的责任,而且唯有国家法人才能担当如此重大的社会责任,而且唯有国家法人或者说国家财政厚实才能逐步满足全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
物权数学模型是土地物权精细化模型,是利用论证土地物权的价值含金量与经济含金量的数学定型工具,根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得出正确结论并指导土地专制化管理的标准化模型。目的在于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最恰当最合理的利用,改善物权关系,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或者随意改变土地的用途,为预防违法犯罪和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还可以论证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无比优越性。土地的种类有一二百种之多,需要全国一盘棋统筹兼顾,需要建立健全很多种土地规划与管理、督察的精细化数学模型,而所有的数学模型应当与物权挂钩,否则就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
数学物权模型也是土地物权精细化模型,是利用物权学与数学工具将各种土地物权和物权关系进行数字化处理、分级分类分组式地进行精细化设计处理的模型。通过这种模型,可以判断出土地所有权一元化与二元化或者多元化的不同物权效应、各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等级制度及其作用、土地所有权与地产所有权、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的不同性质与作用,判断出它们应当建立健全什么样的物权关系与法律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判断出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专制权、土地统辖权的不同性质与相互作用,从而为决策科学化和科学决策化奠定基础,完善土地的所有制制度、所有权制度与使用权制度,最大限度地解决土地物权纠纷和消除违法犯罪的隐患。
二、建立总数学模型
总数学模型中包括自有物权数学模型与他有物权数学模型。其前提条件主要是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管理制度,实施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要求以定性分析为主,以定量分析为辅。
1.建立自有物权数学模型
自有物权中,首先是界定自有物权价值与经济价值。将168种土地资源的国家专属、专有、专控和连带所有权的权重,然后决定哪些放权或者不放权以及放权量的大小与多少。其次是界定各级政府的制度信托所有权和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制度信托所有权的权重,然后决定哪些放权或者不放权以及放权量的大小与多少。
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不同于其他人的土地所有权,除了具有土地的支配权、管领权以外,还包括土地的管制权、管理权。土地的管制权、管理权仅限于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国有企事业单位协助各级政府行使管制权、管理权。
2.建立他有物权数学模型
他有物权中,首先是界定既有物权价值又有经济价值的一类土地使用权。非全民所有制单位与个人中,是非常重视土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的,物权的价值是在其次。利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数学模型是必须的。
国家建立健全他有物权的数学模型,为的是科学决策化和决策科学化,不是为了搞花架子,更不是专门为某些特殊的利益集团谋私利。房地产行业是个很特殊的行业,国家专门对于这个行业的专门控制是完全必要的,不应当任由外国投资者和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垄断这一行业。否则,非全民所有制单位与个人的物权价值和经济价值剧烈膨胀,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物权价值和经济价值不断缩水,到头来定会损害国家的专属土地所有权和全体公民的利益,并且定会产生诸如国民经济严重失衡、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公职人员严重贪污腐化等许多严重弊端。
其次是界定有物权价值而没有经济价值的一类土地使用权。因为公益事业是市民与农民的必需品,国家对于每一项公益事业不能包办代替。
国家自有物权与他有物权的关系,就是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与其他人的土地使用权的关系。自有物权是一个数学模型,他物权是另一个数学模型,但这两个模型并不是绝然分离的,有些地方是相互依赖的。
3.物权价值与经济价值
物权价值与经济价值本身是价值工程的对象,如果能够加上数学上的价值工程,那么就可以锦上添花了。
物权价值,指物权人利用土地资源所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或者处分权的权能的价值,主要是从物权的质即权重来考量标的物的客观存在。不同的土地类型和土地用途,就有不同的物权价值观包括物权权重、权利重心、权利节点、权利目标。农业用地的侧重点在于土地的占有权与使用权,土地的收益权与土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比较依赖于前面两种权能。因为农业土地不能自由买卖和随意出租,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且土地的投入产出利润率低,权利的重心落在前面两个权能上了,后面两个权能只能当配角了。建设用地的侧重点在于土地的处分权与收益权,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退其次了。如国家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首先是行使处分权与收益权。
通过权能的数理分析法和物权价值分析法,可以使得我们认识到土地所有权一元化与土地所有权二元化就是不一样,建设用地所有权与农业用地所有权就是不一样。同样是四项权能,权重与侧重点就是不一样。
经济价值,指物权人利用土地资源所能够取得经济收益的价值,主要是从物权的量即收益来考量标的物的客观存在。168种土地类型中,每一种物权都必须包含一定的物权价值,但不一定包含经济价值。在包含经济价值的土地物权中,哪些可以追求经济价值最大化,哪些不能追求经济价值最大化,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毕竟土地不是商品,至少不是一般的商品。随意买卖、炒卖、圈占、囤积和出租土地,甚至于将土地和房屋卖成天价,这种暴利倾向是严重的损人利己的,是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公信力量的,是完全应当禁止的恶作剧行为。
三、土地所有权与数学模型的关系
1.土地所有权与数学模型的关系
土地所有权是否一元化关系极大,是则政通人和,否则纷争不断。全国的各类土地需要建立数学模型,而建立数学模型又需要土地所有权一元化。物权法律的效力,全在于确认、保护与利用物权是否落实到人,落实到实处。
假设,在土地所有权一元化条件下可能会产生10例以下物权纠纷,那么,在土地所有权二元化或者多元化条件下可能会产生100例以上的物权纠纷。因为土地所有权一元化的诸多便利,物权最清晰,确认、保护与利用物权可以达到最大化的目的,解决物权纠纷也相对容易多了,法律的效力与效率都相应地提高了。因为土地所有权二元化或者多元化诸多麻烦,物权最不清晰,确认、保护与利用物权不能达到最大化的目的,甚至于其结果是最小化,解决物权纠纷也相对困难多了,法律的效力与效率都相应地降低了。
2.用数理逻辑来解构土地所有权二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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