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包烟改变命运(1/2)
自始至终,那个人都没有丝毫动作,双眼中更是充满了极强的自信,仿佛面前的几人只是待宰的羔羊。
“嗯,不错,算你有点儿见识,竟然认识我。”天狼微微点头,嘴角勾起一丝弧度,回答道。
“天狼?他很历害吗?”肖娜站在马力身后,不解的问道。
马力心中苦笑,摇了摇头说道:“天狼,白金级杀手,是杀手界顶尖的存在,我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马力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他应该和罗翔大哥是一个级数的。”
“啊?那……那怎么办?”肖娜听到马力的话心中不由一惊,但当她听到那最后面的一句时,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少见地害怕起来。罗翔的实力肖娜很清楚,那是比父亲还历害的人物。如此一来,以已方现在的实力,根本没有胜算,别说是保护证人,还很可能会死在这里。
而就在这时,天狼终于动了,只见他从卧室的门口处站直身子,然后不疾不徐地缓缓朝这边走来。
“让我来。”只见马力后方的刘云一步跨出,同时自腰间拔出一把手枪,对着天狼甩手便是一枪。话说这个刘云,他最擅长的便是枪法,平时百步之内根本无须瞄准,说要打头,绝对不会打到屁股上。此时他对着天狼这甩手一枪,出手比平时更快三分,若换是旁人,可能已经中枪倒地了。然而,现在他面对的毕竟是天狼,却见对方只是头部微微一侧,便轻描淡写地将子弹避过,此时更是把目光看向刘云,仿佛是在等对方继续向自己射击。
“什么,他……他能躲过子弹?”肖娜双目突起,一对大眼一眨不眨地望向前方,他只是听人说过,手枪对一些高手来说,并没有多少威胁,但此刻亲眼看到有人能躲过子弹,还是感到相当震惊。
其实,人要快过子弹,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人们常说的躲子弹,只是在子弹出堂的一瞬间,避开枪口而已。子弹虽快,但手枪毕竟是要人来*作的。当一个人从拔抢,瞄准,扣动扳机,然后再经过枪身内机械的一番运作,最后将子弹射出,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对常人来说可能只是眨眼间的事,但是对高手来讲,却足可以在这段时间内杀你十次了。所以,越是高级的武者,用枪的人就会越少。但,事无绝对,用枪的高手也并不是没有,某些人,甚至在子弹出堂的前零点零几秒仍可以调整方位,使对方防不胜防,就比如十多年前,那名震一时的鬼枪――宋力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只是,这样的人毕竟太过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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