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抢人(1/2)
小妖蜂很傲娇!
它看不顺眼的人,哪怕前身也算是它的真命主子,但它也最多只会维持她不死罢了。要让它真正出手去救她,去帮她治好那张脸,小妖蜂绝对不干。
这用小妖蜂现在很牛逼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宁缺勿滥。
“那我呢?你看着我很顺眼吗?”
洛水晶问,她这脸也不好看,脾气性格也不好,不知道小妖蜂为什么就看上了她。
小妖蜂郁闷,“其实……你也不太顺眼。可是我已经没有选择了。我再不找个主人安定下来,我也没几天活头了。”
大概,这也是它最无奈的事情了。
虽然它是仙蜂,可蜂虫的寿命总是很短,它最先觉得这时间还长,挑主子宁缺勿滥,却没想到前身的洛水晶那么白痴,它不喜欢。于是又等来了现在的洛水晶,它兴奋之余,也忽然发现。
原来,它的生命,已经所剩无几了。
这才万般无奈之下,急急忙忙就凑合了。
总之,言归正传来说,它宁愿认一只疯子做主人,也不愿认一只傻子做主人……那样的结果,很掉价。
“哈哈,说来说去,原来你一条小命,是我救的?”
洛水晶忽然就两眼放光,嘎嘎的怪笑,手指摸在眉眼中心,那一点殷红的血迹,似乎还在温温的湿着手……那一日,她不小心将脑门磕到了木刺上,于是,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小妖蜂很会把握时机。
“嘿嘿嘿!这样说来,你当时说我是客人呢,这话……又怎么说?难道你这个小东西,居然敢在骗我?”
洛水晶眯起了眼睛,嘎吱嘎吱咬着牙,像是要吃人,但仍旧是像狼外婆对待小红帽一般的循循善诱,以求改进,“小东西,说谎是很不好的行为喔!”
客人与主人……这是相差很大身价的。(. )
洛水晶想想那一次,被这小东西给耍得团团转,这心里一团气就没处打发!
嗷嗷嗷!
奴大欺主啊,士可忍,孰不可忍!
但,亡羊补牢,还虽不晚,洛水晶深深觉得,这果然是有时候,秋后算帐,也是一项很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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