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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金屋藏娇 并非没有道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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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一夜,对于有的人来说是幸福恬静的,两颗互爱的心贴得很近很近,可对于有的人来说分分秒秒都成了煎熬,想要度过一分钟,怎就这么难?

酒精,可以麻痹人的神经和理智,撇去所有不愿去想的一切,胆怯地选择逃避,浑浑噩噩地分不清天地。 []

心烦,心躁,心乱,心慌的人都是喜欢沉溺在酒精中的,那种液体味苦,性寒,简直比中药还要苦涩上许多许多。

要是能醉倒,也是好的,起码也能摆脱上一阵,喝了不醉,才是最痛苦的,事事缠绕在心头,一刻也摆脱不开。

天际破晓,天边浮现出玫瑰色的初阳光晕,就恍若半盛葡萄酒的酒杯翻到在地,透过玻璃匀称摊开来的色彩,明晃晃的,发着紫罗兰的颜色。

葡萄的香气徐徐升腾在空气中,犹如藤架下结出的剔透新鲜的葡萄,但隐隐中,还透着涩。

天终于亮了,不知躲去哪里的太阳升上了天空。

何姿起得较平时晚,身上被换上了新的睡衣,起身时便觉得全身酸痛,很累。

枕头旁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伸手摸了摸,已没有了余温,看来起来的时间很早了,但他的气味还在床被间挥之不去。

洗漱完,穿着拖鞋出去时,看见了正在厨房准备早餐的君喻。

他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在徐徐地熬着粥。

何姿缓步走至他身旁,闻到了粥的香气,很香,肚子忽然就觉得饿得很了。

君喻还在打电话,回答的话语很简短,嗓音平淡,丝毫没有波澜。

她就站在他身旁,看着锅里熬着的粥。

粥面上冒着一个又一个的气泡,粘稠软糯,勺子在其中搅拌着,有丝滑的错觉。

她也想要搅拌一下。

伸手便想要接过他手中的勺子,却被他躲了过去。

“很烫,会溅到。”他侧目对她说道,不给她手里的勺子。

何姿无奈,只好在一旁看着他搅拌着。

君喻又说了几句话,将手中的手机递给了她,“梅婧要和你说话,要接吗?”

她看着手机上显示的正在通话中,一听到是梅婧,浅笑着点了点头,当然要接。

“喂。”早上起来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沙哑倒是避免不了的。

那头的梅婧一听见她的声音,激动起来,就说个没完。

她坐在吧台一边的椅子上,耐心地应着。

“过两天就是我的生日了,别忘了给我寄礼物回来。”她毫不客气地伸手向她讨要生日礼物。

何姿这才恍然想起,一年一度梅婧的生日又要到了,狂欢是少不了了。

“嗯。”若是不给她寄回去,怕是又要抱怨个没完了。

“一定要用心啊,上次给我寄来的风景照片,后面还写了话,我最喜欢了。”那次给她寄回国的照片,她收到后,嘴一直就没合上,很是高兴。

“嗯。”她点了点头。

这年代送礼物也要花上太多的心思。

说着说着,那头的梅婧可以压低了嗓音,神秘兮兮又兴奋地问道:“最后一道线破了没?”

这是她每次都很想知道的,八卦的习惯展现地淋漓尽致。

在她眼里,君喻是个清冷寡淡的人,从没想象过他碰到那条线是什么样的。

何姿更不用说,天天捧着书,清悟平淡。

这两人的感情这么深,耳鬓厮磨,都是彼此喜欢的人,天天住在一起,不发生的什么说不过去。

每次打来电话,总少不了会问这个问题,每次通话结束后总会暗暗感叹道,这君喻的定力真强,如花似玉的姑娘在他身边,他一个大男人,居然还耐得住。

要是换做韩逸,耐心定力早就丢到了九霄云外去了,不吃干抹净才怪。

现在这通电话来得及时,昨晚那条线刚过。

“求知欲强是件好事,常能挖出新事。”她端起面前的开水,喝了一口,嘴角上扬。

那头的梅婧正在啃着零食看电视,听了这话,零食陡然掉在了地上,神情倒是兴奋地很,“恭喜,恭喜。”

何姿只是笑着,但不说话。

粥已经盛好,正放在桌上晾凉。

又听梅婧说了几句,隐约就听见那边的韩逸催了好几次的睡觉,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临挂电话前,她意味不明地笑着说道:“晚上不要太累,注意休息。”

挂下了电话,把手机放在了一边。

君喻见着她嘴角的笑,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吗?”

何姿看着他,又不禁想起昨晚的事,“没事,只是梅婧晚上经常熬夜,很累。”

“你起得这么早,不累吗?”他语速平缓地问道,似乎只是很平常的一句话。

可在何姿的耳朵里听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耳朵轻易地红了,“还好。”

他解下围裙,搅拌了几下碗里的粥,放到她面前,“还有些烫,慢点吃。”

她将耳边的碎发放下来些,点了点头,接过粥,实在饿得很了,吃得比平日里急了些。

君喻见她光顾着喝粥,又从盘子里夹了一些点心放进她的碟子里。

他吃得慢,每一口都在细嚼慢咽,不发出一点声音。

何姿吃得比他快一些,将碟子里的点心也吃了。

“身子难受吗?”他抬眸关切地望着她。

她的目光微微躲闪,“有一点。”

他是有心疼愧疚的,昨晚用的力大了些,克制不住,“再去睡一会儿吧。”

何姿摇了摇头,嘴角勾起弧度,“不困了。”

君喻的手掌抚了抚她的头发,疼惜怜爱,眼底是有愧疚的。

她的脸很红。

早饭过后,君喻收拾好她的书包,和她一起去学院。 []

何姿的大学学分就快要修满了,离大学毕业时间近在眼前,已经在递交申请准备考研。

教授也是十分赞许的,她是最用功,也是最幸运的一个孩子。

傅施年很早便开车出去了,没有带上任何人,独自一个人。

佣人走进那间房间打扫卫生,将垃圾清理出去,祝夏无意间看见了从里面清理出来的垃圾袋,里面纸屑倒是很少,最多的是酒瓶,还不止一瓶,原来他一晚上喝了这么多酒,早上还开车出去,真让人不放心。

车还没有开回来,不禁让人担忧起来,但也没办法,唯有在原地等待。

九点,傅施年开车回来了,穿着新的衬衫长裤,整洁地找不出一丝褶皱来,一如既往地风姿卓越,让人瞧不出半点颓废寂寞。

哪里还像是喝了酒的人,和往日里的傅施年一样,商界精英,无懈可击。

“把今天的行程都报出来。”在门口看了她一眼,淡淡地吩咐道。

他每天的时间里,工作占了三分之二,休息很少。

祝夏看着他,压下了心底的忧虑,“是,先生。”

休息日。

何姿无事休息在家,君喻的导师一通电话,说是有需要处理的事,去了学院。

隔壁的太太碰巧有事,家人都不在家,她也有急事需要出去,狗放在家里不放心,所以委托何姿帮忙照看。

何姿答应了。

她和隔壁的太太也算熟,每天和君喻在街道上漫步都能碰到常常出来遛狗的她,狗很可爱,她有时会和它玩耍,一来二去,就熟了。

狗是雪白色的金毛犬,很是活泼,好动。

要狗趴在自己脚边,陪着她乖乖坐在地毯上看书是不可能的了,她只好放下书,带着狗出去散步。

于是,牵着它出了门。

狗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在路上东张西望地走着,时而在地面上嗅着什么,时而看着路过的人。

若是见到异性的狗,还会“汪汪”地叫上两声,引得那只狗的注意。

何姿牵着它,在附近遛了一圈。

狗的毛发雪白纯净,在阳光的照射下隐隐散发着白色的光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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