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开始战斗(1/2)
有道是条条道路通罗马,王军在明知力量悬殊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了狙击手下手,我隐约觉得,这家伙也如李梅一样,只求速死,只不过他要在死之前做些能流传千古的绝活来。(. )
在国安强大的火力下,王军面露诡异的微笑,从容隐没于丛林。
僵尸郑传过来的信息我已经向大家传达了,王军轻装,他是在运动战中击倒两位狙击手的,手持的似乎是机动性能更好的突击步枪,僵尸郑的这个信息对于我们来说都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我和他们四个默默对视,沉重而压抑。
以前我们或许想象过,也曾以为感触很深,但直到这一刻,当我们荷枪实弹地奔赴战场,那种同根相煎的痛苦才真正的强烈而真实,丛林里,将会飞来致命的子弹,谁能预料到,倒下的,是对手还是兄弟?
我注意到彭亮和鲁有成鼻尖还开渗着细细的汗珠,紧张,在所难免,他们绝非菜鸟,但此时此刻,他们无比清楚自己是和谁在相斗,那是他们的前辈,是他们的班长,是他们曾经的偶像,他们听着他的故事成长,曾经暗自以他为奋斗的目标,他就是赫赫有名的特战狼牙王军。
我们在出城后一公里左右被指挥车截停,当然,其实这是我向僵尸郑提出的要求,我需要看一看牺牲的狙击手,看一下他的伤口,看一看那个弹孔和弹头。
王军射杀的人我这几个月看过不少,这次也是,只不过弹孔并非在眉心,而是要稍稍靠下,恰巧规避了头盔的保护,在他们的后脑勺上,无一例外地是一个鸡蛋那么大的血洞。
弹头已经找到,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弹头,实际上,我们一看就知道,这只是一部分弹头,行家看到这里可能会怪我嗦,是的,我刚才说了,他们的后脑勺上都有一个鸡蛋那么大的血洞,这和我说的只有一部分弹头其实是一回事,弹头后段已经在他们的颅腔内碎裂,这正是造成弹孔前小后大的原因。
我捏着那枚半截弹头,高强眉头一皱说:“m16?”
彭亮也忍不住插嘴:“王特用把老爷枪是什么意思?”
没错,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伤口和弹头的时候,我也百思不解,m16突击步枪在上世纪60年代问世,虽然曾大量装备于美军和北约军队,虽然它号称是世界名枪,但m16现在已经非主战枪型,王军完全可以拿国产95或97,因为它们的性能对于王军来说会更加熟悉,并且比起m16也更容易搞到手,为何他却选了这么一款,在我看来并不比95突击步顺手的武器。
当然,对于武器,向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全靠个人的感觉和习惯,我并不想争论什么,但以我对王军的了解,他拿95突击步更为合适,如果是为了精准度,他甚至可以用狙,好手把突击当狙使的不少,却很少有人能把狙当突击使,但王军可以,他完全有能力把一把笨拙的狙使得和突击一样高机动性,这次,他却舍长取短,其中必有原因。
有人会说,不就是一把枪而已,或许王军手头就这么一件武器,他无从选择,哪有我想的那么多门道?
不!他是狼牙王军,这个理由足够反驳,不要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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