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松江太守学不得(2/2)
史载,赵豫在松江为任十五年,政通人和,深得百姓拥护。那位赵豫只比冯县令要早上百余年,说起来也是他的前辈。但冯县令是熬了好几个寒窗十年到四十余岁金榜题名,才得以选授这县令一职,是以向来也没什么心思像李三思那样尽读些杂书,因此他反到不如李三思熟知这则轶事。
自此之后,冯县令就按照李三思传授的妙法,只要来告状的不是要紧事,就吩咐他明日再来。这法子果然是立竿见影,有一半左右为小事情到县衙告状的人听了冯县令的“明日再来"后,次日并没有真的再来。由此,冯县令要审的案子由平均一天**件下降到四五件,接案数量减半,萧山县的和谐指数暴涨一倍。
见李三思的妙策果然有效,冯县令十分高兴,也就当真践诺,在县衙后园摆下一桌小宴,单请李三思一人。
席间,李三思充分发挥一个现代人的知识优势,指点风物,议论世情,说得冯县令听得好奇不已,深觉这个年轻人的才干与见识似是高深莫测,言谈也十分新奇,特别是对天下的妇女似乎颇多同情与不平。
酒酣耳热之际,冯县令笑着打趣道:“李先生似乎生来有一颗怜香惜玉之心,这一个多月来你办下的几件大案,都是为女子抱不平。”
李三思微微一笑,道:“大人取笑了。大明的女子最为可怜,我略施援手,那也是出于公心。”
冯县令不以为然地摆摆手,道:“大明的女子哪里可怜了?单说我昨日就遇到一位以妻告夫,求判‘义绝’的少妇。她丈夫不过是出手教训了她一顿,她便要来上告,要求官府判决她与丈夫“义绝”。区区小事,就要弃夫,这岂不是以上犯下么?”
李三思做这个刑名师爷已经一个多月,大明律也背得差不多了,知道‘义绝’就是离婚的古代说法。古时候的已婚妇女除了被动的被丈夫“出妻”、“休妻”之外,也享有受限制的主动离婚权。只要有足够的理由,妇女也可以向官府起诉丈夫,实现判决离婚。
这里所说的“理由”当然不会是像现代这样,从“老公房事不给力”到“他每天和我抢马桶”那样可以无所不包,在《大明律》中仅限于三条:一,丈夫强迫妻妾与他人通奸;二,丈夫逃亡已满三年;三,丈夫殴打妻子致折伤以上。也就是说,丈夫殴打妻子要打得骨折以上才算数。那位少妇起诉丈夫要求离婚的正是这第三条。
“大人是如何处置的?”李三思对这件事也还果真上了心,当即便细问详情。
冯县令原本就是拿这个事逗他,见他当真关切,也就取笑了他几句,细细说了经过。
昨日,他在二堂理案之时,这名少妇前来告夫。冯县令瞧她虽然被打得像一个蘸上了酱的大包子,脸上红一片,紫一片,肿得都起了褶皱,但好像也能走能跳,四肢全乎,并没有骨折,并犯着律条上的妻告夫“义绝”之条。他就照着李三思传授的“缓”字诀,吩咐那少妇明日再来。
李三思听了,眉头便不由自住地紧皱起来,说道:“大人,法律不外乎人情。你这事处置得十分不妥,对那少妇也十分不公,只怕会有后患。”
听了他当面直陈自己之非,冯县令就有些不高兴,心说,本官这不是在按你教我的法子在办这个事么?你却又来说我的不是。一个区区妇人又能带来什么后患?你这家伙只怕是沉溺女色,见了女人就脚软心软的主儿。
他心中对李三思大大的不以为然,沉着脸道:“李先生,只怕你太过夸大其辞了!”
正在这时,刑房的伍书吏突然闯了进来,向冯县令行了个礼,禀报道:“大人,出了人命案了!二王庄的王周氏妇杀害丈夫王火旺,犯妇已经由地保乡邻押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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