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逝者遗物原是我(2/2)
回到柯府后,酒宴已至尾声,罢宴的鞭炮响过一遍后,李三思便和赵县丞向主人家告辞。柯府管家亲手给两人各封了一包银子,两人也没客气,不动声色地接过揣在怀里。
此时,天色已近昏黑。出了跑马巷后,赵、李二人不约而同的掏出怀里的银子查看数额,互相比较,竟然是李三思所得足足是赵县丞所得的四倍。两人都是大惑不解,都觉得这事说来全然没有道理。论身份地位,赵县丞是官身,李三思虽然在县中颇有名望影响,但毕竟只是冯县令的幕宾而已。因此,不该是李三思所得竟然比赵县丞所得要多上许多。
赵县丞想了想,笑道:“早知如此,我刚才也当场赋上一首歪诗好了,也能多得许多银子。”
李三思摇头道:“那也未必。作正经诗,我不如你;作歪诗,你不如我。要想讨主人家欢喜,多得银子,却还是非我这歪诗不可。”
赵县丞初一听,觉得这就是谬论,但再一想,又觉得似乎颇有几分道理。
这两人都自然而然的将其中的缘故归结到李三思作了诗上面,也没多考虑其他。就连李三思自己都想不到,这四倍的回赠实是源于他刚到柯府时见到柯员外时,说的那几句别具意味的开场白。
天色已然全黑的时候,李三思才回到住处,发现霍小玉早已是等候得许久了。他将韩一秋给的发簪给了霍小玉,也说了这发簪的来自何人,但对自已今日险些当众出丑的事自然略过不提,只说是自己逢人便得意地夸耀显摆自己有一个聪明体贴、多才多艺的小丫头。不料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些夸赞叫韩一秋听了去,他便将这支亡妻的发簪给了自己,让自己转赠给她。
这一番胡扯以李三思日见深厚的撒谎功力来说只是信口道来,不费丝毫力气,却直教霍小玉满心欢喜,又颇有几分不好意思,低着绞着双手,双颊泛红,一副小女儿家的腼腆的模样,低声道:“哪有像公子这样见人就夸自家丫头好的?也不怕人笑话。我又哪有这么好了?”
李三思随口道:“你就努力做到这么好就是了,那才不枉我对你一番夸赞。”
霍小玉满脸认真“嗯”了一声,点了点头,又拿起那支发簪细看。只见这发簪造型别致,样式精美,颜色十分古旧,应该是有些年头了,却不见有丝毫磨损掉色的之处,自然是主人始终细心保管对待。她由这一支发簪想到韩一秋对亡妻的执著深情,感慨地道:“这位韩先生当真是难得的一位好男子!”
李三思笑道:“他是好男子,我也是好男子。”
霍小玉瞪大眼睛,凝视着李三思道:“公子,你这是想要学他么?”
李三思摇手,笑道:“我干嘛要学他。他有他的好,我有我的好。我的好与他的好是反着的。他自甘清苦,我偏要逍遥自在;他在一颗树上硬要吊到死,我偏要棵棵树上试一试。在我们那儿,好男子就是我这样的。好女子嘛……”
说到此处,他突然想到‘我们那儿’的男女之事以后还是少说为妙,男女平等的思想给霍小玉灌输到适可而止就好,不然要是矫枉过正,这小妮子保不准会蹬鼻子上脸,反而骑到我头上,岂不是自找麻烦?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