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2)
接下去的几天,所有上次在战斗中投降的元军,待遇完全不像个俘虏,都像个旅游团。(. )早晨起来吃完饭,自由活动,开始大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心翼翼的,后来胆大的就走到街上,跟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参观团”里。
所有人都颠覆了对这个时代当权者和平民关系的认知。一个没有各种强权,没有各种大爷,没有各种压迫,没有见到过在其他地方常见的各种愤恨不平的事。
东山城的生活水平可能还不是很高,物质还很匮乏,但是所有居民都表现出了一种在其他地方所没有的幸福。
俘虏们很迷茫,刘御风倒有些明白了,第一件事就是提出参加护民军,时杰当即表示欢迎。这里,时杰也是玩了个手腕的:他知道元阁朗的军规,作为主将战败回去也会受罚的。当然,强迫加入和自愿加入就是两回事了,即便现在刘御风是无奈加入,等他真的融入进来,他也会渐渐明白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在刘御风的号召下,除去各种原因不能加入护民军的,剩余近半数人愿意加入护民军,这没有出乎时杰预料,以他设想,现在的士兵多是出身贫苦之家,当兵拿饷是希望,至不济也有口饭吃,护民军完全可以达到,同时护民军立军目标明确,让所有官兵有一个为之奋斗的最高理想。从一个私人的军队变成一个主义的军队,哪怕有一天自己战死,只要这个主义在,护民军就不会灭亡。
依着当下形势,时杰再次改组军队编制,成立护民军第一团,张子敬为团长,刘御风为副团长,下辖三个步兵营,一个骑兵营,分由王任、常义、张天顺、王都担任。又亲选队员将特兵班扩编成五十人,编成特兵分队,由王则承任队长,日常训练时杰主抓,毕竟他是行家。( )
这一切说起来简单,真正初步弄好整用了半个月,这也要念钱无数的好处,是他拖住了元阁朗第二次的进攻。听说他又派人来了,是该去见见来人了,顺便再了解下当前信州的近况。时杰打定主意,迈步出了军营。
护民军的简易军营是驻扎在离东山城南三里左右的一处山间平地,说起回家,时杰想念起张子莹来,越想越是想,催马加速,很快到了东山城南门,说起来,打完仗他也进出过几次了,说实话,城门当时设计的小了,只考虑防御了,没想过东山城会发展如此迅速,进出的人一旦多了就要排队,时杰下马跟着人流往里走。
将过城门时,因为人流较慢,等的时间长点,无聊的时候视线被左边显眼处的一张告示吸引住,前面是他写的《十杀令》和一百余条法律条款,浏览下来,后边有几条用不同笔色所写,并注有试行字样,其中一条引起时杰注意,第一百三十九条:丈夫若要纳妾,必须征得正妻同意,并经由民政部查证认可,婚后,妻妾享有同等权利,如有违反,除判婚姻无效外另以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时杰越看越有气:这是什么法律,不伦不类的。目的不明,陈述不清晰,这也能算法律条款?看来得去了解下怎么回事了。
时杰顺着人流进了城,城里一天一个变化,街道初步成型,也出现了商家进驻,不时就能看见施工的工地。转过中心街,时杰到了东山城民政办事处,卫兵见到时杰,齐齐敬礼,时杰道:“城首在吗?”时杰这么问是因为他已改组了护民军构成,日常施行军政分开,行政归东山城城首刘靖平,军事归张子敬。
“报告时帅,城首正在开会。”
时杰迈步进门,院子不是很大,东、西、北各有三间屋,西北角有个月亮门,通往后院,时杰站在院中听见东屋有人说话,便来到门口,里边正有几人在谈话,内容好像就是在讨论那几条试行的法律条款,此刻发言的应该是治安处的左平文:“我看,还是改了的好。”
“可是若要改了,根本与当前形势不符,硬要施行,咱们也研究后果了,是不是?”
听声音,是主管民事的王兰江。
“可我们定这几条,跟时帅写的有悖,真要施行,势必有损时帅的名望。”
“明知是错了也要执行吗?”
“你怎么知道是错的呢,你有根据吗?”
“与当前的情势不符的就是错的。”
“但他是我们护民军的最高统帅,他的意志任何人不能违悖。”屋里人激烈争论,但是这一条提出,任何人顿时无言。
这时,刘靖平开言道:“这样吧,今晚我去向时帅报告,听听他的意见。”几人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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