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引火烧身(1/2)
当谭伟鸿得知,由于自己的伪证,使萧名学受到冤枉而被撤职、逮捕的消息后,他的内心十分痛苦,受良心谴责而坐卧不安的谭伟鸿,分别给西岭省各有关部门写信反映情况,希望不要因为自己的伪证而冤枉了萧名学。(. )
投出的信件如石沉大海般毫无音信,谭伟鸿便直接感到省城阳朔市,找到西岭省人大反映情况。
西岭省人大一位副主任将谭伟鸿介绍到检察院,但省检察院对此事却不置可否。
当天晚上,谭伟鸿前脚回到自己在阳朔的下榻处,后脚就被当地检察机关拘留,移交到了西岭省检察院。
在省检察院中究竟生了什么,外人是不清楚的,但是很显然,不是什么令人赏心悦目的景象,因经不起恐吓,谭伟鸿被迫再次承认了伪证,方被释放。
八月二十五日,西岭省检察院将萧名学受贿案移交给明阳市检察院,明阳市检察院又将此案移交到临凌区检察院,并由临凌区检察院审查后,向临凌区法院起诉。
八月二十六日,临凌区法院将开庭审理萧名学一案。
“没想到连省检察院都被他们给摆平了――”得知这一情况之后,已经同谭伟鸿建立了联系的陈通达父子都感到很惊讶。
“如果实际情况是这样,怕是把现在的所有证据都拿出来,也无济于事了。”陈通达意兴阑珊地对儿子说道,“整个西岭省已经被他们打造得铁板一块儿,我们根本找不到突破口。”
想要为萧名学鸣冤,至少也得找到省里常委之类的大人物甚至是直接找到几个副书记,取得他们的帮助,才有可能彻查此案,还萧名学一个清白,可是陈通达父子哪里有这样的门路?
陈明洛却是没有放弃,他想了一下之后说道,“听老妈说,谢露跟她提到过,省委桑书记对萧名学非常欣赏,萧名学能够有如今的成就,跟桑书记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这一次的事情,却无法找他出面。”
这里面的原因自然也是非常明显的,越是自己的人,就越需要避嫌。
如果桑书记跟萧名学之间素无私人往来,纯粹只是工作关系的话,事情倒好办一些,他完全可以提出异议,但是此时在案情尚未明了,也未经过法院审理之前,省委书记就进行干涉,显然是不合适的。
要知道,省委书记在省里也不是可以强势到一手遮天,毕竟还有很多有能力提出异议甚至是反对的势力,如果自己的做法有问题的话,那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况且,像现在的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即便是桑书记对萧名学再有信心,也不可能贸贸然地掺和进来,那是极不明智的。
“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以证明检察院方面在处理萧名学案件中的倾向性和违规行为,同时还需要在省委常委内找到至少一位支持者来过问此事。”陈明洛说道。
只要手里面有对方违法违纪办案的铁证,而又有一位省内的常委就此案提出异议,那么省委桑书记就有理由过问此事,并要求重新进行审理。
陈明洛有理由相信,即便是蔡素珊是这一切事件的幕后推手,也不可能影响到整个省委常委层,那是不现实的,一旦打破了这个局面,就有柳暗花明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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