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盆 乐善好施的活菩萨(1/2)
第二天一大早,隋风笑连衣服也没换,直接顶着屁股后面的脚印上了马车。任凭别人怎么劝她都不肯坐进去,硬是站在车鞍上迎风而立,长发飘摇满目苍凉,衣摆处的硕大脚印格外显眼。
如果现在有只熊猫的话,隋大姑娘肯定要把自己的衣服供起来烧柱香。
队伍连续赶了三天的路,不出几日就要抵达边关远离应鸾国。除去隐隐作痛的屁股,隋风笑的肉票日子过得十分舒坦。
这支富贵的绑匪,不仅管吃管住,还时不时会上来替她添点茶水点心,隋大姑娘站累了的时候就横在马车里,脱了鞋袜,炸开脚丫子,吃的满身都是碎屑渣渣。吃饱喝足后就掀开帘子继续高瞻远瞩的站在车头上,眼神儿凌厉的扫视着路人,好似她才是这支车马队伍的领头羊。
什么叫随遇而安什么叫随机应变,要脸的人无法体会。
时至正午,队伍进了一座偏僻小镇,凌云飞放慢了马速,低声道,“找间清静雅致的酒馆,吃了再上路。”
还未等王福领命,正站在车头啃着地瓜饼的隋大姑娘立马自告奋勇的举手,“我来找我来找!我站的高看得远!哎!前面那家味千居的烧鹅就不错,长安城也有一家,据说味道好极了!”
王福瞪她一眼,“价钱也是贵极了!”
隋大姑娘面不改色的低头又啃了口地瓜饼,“这小镇本来就偏僻,好吃的东西也比不得长安,我是怕小凌吃不惯粗糙的饭菜才勉强提议的。倒是你,这个下属怎么当的?难道你忍心看你家主子食不知味?如果他饿了,瘦了,你们谁会心疼?”
王福被她一番抢白逼的哑口无言,几次张了张嘴都说不出话,最后还是一脸羞惭的转过头对凌云飞道,“味千居的烧鹅,属下也觉得不错。”
十几个壮汉一同进店,场面十分惹眼。凌云飞挑了个单间儿,与大厅隔了层粉色的珠帘,圆桌圆凳露水鲜花,看上去十分雅致。
隋大姑娘非常自觉的巴巴跟了进去。凌云飞瞥她一眼,大概是觉得一个人吃饭实在无趣,也就没出声赶她。
在隋风笑看来,凌云飞吃饭是一种浪费。明明五个人的量,他却总是一个人四平八稳的坐在桌前,这戳一筷子那捅一勺子,吃相十分优雅,一点都不像山贼土匪,忒没职业素养。
哪像人家秦落,吃饭的时候眼里就只有饭,从不管礼义廉耻就差用手捞了。
秦丞相的吃饭宣言是:谁敢动他的菜,他就折谁的腿。当真是小气抠门睚眦必报的令人发指。
再看凌云飞,正用小二送过来的银剪绞开大块的鹅肉,裹上豆腐皮后蘸了一点点的酱料,然后才慢条斯理的送进嘴里。
这副吃相,当真是倒了隋风笑的胃口。
她伸出手把另一盘烧鹅拖到面前,猛的撕下一条大腿,挤出来的油星儿立马溅到了凌云飞的衣摆上。
凌大少正要发飙,却见她把那条硕大的鹅腿整个儿按进了酱料碗里,捣了几下后又转了几圈,金灿灿的鹅腿很快就被染成了褐色。
隋大姑娘在他瞠目结舌的注视之下,张开嘴,‘啊呜’一口含住那只鹅腿,嘴边上登时出现一圈儿乌漆麻黑的酱料。
凌云飞嘴角一抽。
隋风笑的腮帮子鼓的像鼹鼠,一边被噎的翻白眼儿,一边还伸出手拍着他的肩膀,“小凌,我没骗你吧,这家店的烧鹅堪称一绝啊!”
凌云飞皱眉,低头看了看肩上的一个油滋滋的掌印,无力道,“你的吃相才是一绝……”绝对倒了他的胃口。
这时,味千居里传来一阵骚动,酒店老板忽然大声吆喝起来挥舞着胳膊往外赶人,“穷酸秀才!天天来我这饭馆里展示什么宝贝!快走快走,别耽误客人们吃饭!”
隋风笑一边往嘴里捣着鸭肉,一边抻长了脑袋,“宝贝?啥宝贝啥宝贝?!”
“肯定又是没被选入宫的阉人,居然还是个秀才。”凌云飞搁下筷子,彻底吃不下去了。
隋风笑恍然大悟,点头,哦!原来是那个‘宝贝’啊!
那衣衫褴褛的秀才在小二的追赶下又闪又躲,一边把怀里的坛子递给身边的食客,一边嚷嚷着“求大爷看看我的宝贝吧!”
隋风笑汗颜了,她只知道文明时代有暴露狂,却没想到架空的时代会有更加高端的变态。
人家是先切下来风干了再逼着你看,而且,偏偏要在饭馆里……
看到这幅景象,隋风笑忍不住要为他竖起大拇指。
您老不惜自残也要驰骋在变态的大道上,精神着实令人敬畏!
大厅顿时陷入一片混乱,食客们纷纷尖叫着逃窜,老板带着哭腔的吼了一声,“又没给钱!”卷起衣摆狂奔着追了出去。
刚才还觥筹交错的味千居里现在只剩下凌云飞的一队人马。
隋风笑赞叹,不愧是山匪路霸,碰到变态也面不改色,他再恶能恶的过凌云飞这个山大王吗?
秀才见人都跑了出去,抱着白瓷坛子呆立在原地,待看清珠帘后还有十几号人的时候,立马脚下踉跄的向凌云飞奔去,可惜他面黄肌瘦命不久矣,刚跑到珠帘前,就被小二逃命时扔在地上的一块抹布绊倒了。
一时间他弱柳扶风华丽丽的倒去,怀里的白瓷坛当啷一声摔的四分五裂,里面的宝贝也跟着滚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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