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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鸠占鹊巢(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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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闪电劈坏的?还是穿梭时空时损坏的?韩封不知道。( )他只看到,带着裂痕的戒指好像一个小丑,正咧着嘴对他笑,嘲笑他这个冷血的雇佣兵竟被命运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

呆呆的看了一会儿,韩封竟笑了,然后把戒指戴在左手食指上,握了握拳头,又举起匕首来当作镜子,从上到下看了看自己的新容貌――环眼、阔鼻、厚嘴唇,张嘴便露出四颗锋利的牙齿,相貌颇为硬朗,但头发干涩、面色苍白,又俨然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少年。

此刻韩封对自己的遭遇再无疑意,干脆盘膝坐在“自己”的尸体旁边,双手一撑大腿,闭目养神起来。

云彩一朵朵的飘过,太阳缓缓西下,天色渐暗,山谷中的温度也降了下来。

当韩封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的目光坚定。

“小泰普,不好意思占用了你的身体。这应该不算坏事,至少以后我可以保证‘你’不再受欺负了。不对,是‘我’不再受欺负,还是不对,应该是‘我们’不再受欺负……算了,随便吧。”

“不过你懂的也太少了,只会像个奴隶一样干活。也不知道除了怪兽外,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危险……无所谓,反正我也不会回去给你的养父母做牛做马。先在山里来个特训,好好调理一下这副身板,省得到处受气。”

“得把这戒指收好了,还有尸体,找个地方埋起来,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换回来……”

韩封自言自语一番,起身捡起那把小木锨,找了块松软的土地,吭哧吭哧挖起坑来。埋好“自己”的尸体后,他又麻利的解剖了巨雕和怪蛇的尸体,但只在巨雕体内找到一块晶核,翻遍怪蛇的尸体也没有任何发现。韩封一拍脑袋,才想起来怪蛇的晶核可能是被自己无意中吃掉了。

晶核是魔兽体内特有的结晶体,是以金贝(注)为单位计价的宝物。泰普这样的乡间小民以前只听说过,但从来没见过。韩封知道这玩意儿对于兽人祭司和战士来说大有用处,可从来没听说能吃。不乱吃东西是野外生存的一大原则,韩封可不敢再冒风险,于是干脆把巨雕晶核系起来,挂在脖子上当了饰品。

忙活半天,天色已经黑透了,韩封吃了些被压成了碎末的干粮,然后找了个干燥背风的草窝,生起个小火堆来,守望着满天星斗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晚韩封睡的很不踏实,他梦见自己又变成一个小孩子,在齐腰深的血水中拼命奔跑,双腿却像灌了铅似的难以迈动,身后狼嚎虎啸,传来各种恐怖的咆哮声,回头一看,却什么也看不见,只是一片灰蒙蒙……

就这样,韩封开始了他崭新的生活。

罗迪欧大陆的物产是丰富的,韩封不仅尽情的享受了达喀山上的达克蘑,还有大把的新鲜浆果供他解渴,这种紫色的小野果成串的长在草藤上,味道很像草莓,但是汁水比草莓要丰富的多,韩封每天都要吃上几十串。

除此之外,达喀山上的野兽也都遭了殃。一开始韩封的力量不够强大,只能靠挖陷阱、下套子等土办法捕一些体型较小的禽兽,后来随着身体的恢复,除了继续下陷阱外,韩封也开始直接捕杀一些大型的兽类,也许在他的身体里始终流淌着冒险的血液,他还是更喜欢直接把匕首捅进猎物体内的感觉。山间丛林,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头发蓬乱、形如野人的家伙吆喝着撵的各种动物满山乱跑,把个本来清静的地方搅的鸡犬不宁。所幸自从那次震动后,周围的人们便不敢上山了,所以并没有人发现韩封的存在。(. )

所有的猎物中,韩封最喜欢的还是魔兽。虽然对付这些能使用魔法攻击的怪兽――比如能喷火的山猫,还有能发出类似利刃般旋风的野狼――要稍微困难些,但它们的肉质往往更加鲜美,而且还能得到晶核。

渐渐的,韩封脖子上的晶核项链越来越沉,但达喀山上的魔兽却越来越少了。

达喀山的水土很好,动植物的营养丰富,韩封的山野生活倒也滋润。除了每天采猎维生外,韩封把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地狱般的训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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