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宾馆里的一些肮脏事(2/2)
“台湾佬”手里大把的钱对谁都是一种诱惑,当服务员的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出这些“台湾佬”客房,干起这种脱下裤子就挣钱的事情简直是太容易了。
而且,干这种事也花不了多长的时间,等那些“台湾佬”在她们身上发泄完,把裤子拉上来,收钱走人。
出了客房,她们还是装容整洁让人羡慕的宾馆服务员。
这些事都成了宾馆里公开的“密秘”。
但对苏晶倩的“事”,则传得更凶,以至连宾馆的夏经理都知道了“苏晶倩为了钱和‘台湾佬’睡觉的事”。
对这种有损宾馆声誉的事情,夏经理当然是不会坐视不管的,虽然他早就对宾馆里有女服务员为了赚钱跟“台湾佬”睡觉的事有耳闻,但一直却找不到什么具体的把柄。
所以,他决定以对这次发生在苏晶倩身上的“事”的处理,来好好整顿一下宾馆里这种有损形象“向钱看”的不正之风。
但这种事做起来容易,查起来却非常棘手,查来查去却也没查出个实据出来。他们又不是公安局的,不可能想找谁调查就去找谁,当然没办法去找那些“台湾佬”来对证。
至于苏晶倩,她当然不会承认那些她根本没有干过的子虚乌有的肮脏事。
凋查这事的干部最后能弄到"证据",只是听和苏晶倩一起当班的女服务员说“台湾佬”常把她叫到客房里去,还认过她做“干女儿”。
经理很为难。
这是什么个证据呢?既然是服务员,当然要应顾客要求到房间里去呀。
至于认“干女儿”的事,其实也不能算个事,这只不过是那些“台湾佬”无聊的举动,如果拿这个来处理的话,那全宾馆可能有一半的女服务员都得回家。
而且,在宾馆制订的那些规章制度里,也没有规定过不许和顾客认干亲的条款。
可如果就这么没个处理结果就算了的话,那宾馆里的传言会变得更厉害,说不定还会传到云甫的大街上去,如果真到了那时候,那他经理的脸上可就难看了。
次且,如果不处理一下苏晶倩的“事”,那以后说不定会闹出更多此类的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