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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节 那萍水相逢的少女与狗以及夏日的哀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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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醒半睡中,甘梅听到了一声哽咽的哭腔,她痴呆呆地伸出羊脂似的白净胳膊,从被褥中撑坐起来,环视着黑洞洞的棚屋,费了老久,才醒悟过来,声音是自己发出来的。

大约黎明时分,天还是暗蓝色的,往常这钟点,花豆会拿毛绒绒的脑袋蹭自个的脸颊,讨要吃食,湿濡的鼻子凉凉的,老把她从梦乡中冰醒。

“别急,贪吃鬼,天再亮些,带你去河边摸螺蛳蚌壳。”甘梅脱口而出,手习惯性的半抬着,准备去揉小狗的头,直到扑了个空,少女才惊悚地忆起,那个小伙伴已然不在了。

顿时,她抱着膝盖,在黑暗中悲痛地颤抖起来。

花豆还是三个月前,来郯郡的路上,在野草堆中拣到了,也不知狗妈妈出了啥事,丢下了崽子不管了,很小的一只,路都还走不稳,趴在饿得哑哑叫唤,见到人,有气无力地呜咽。

抱起来轻飘飘的,拿糊米汤和嚼烂了的小泥鳅试着喂,居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既机灵又乖巧的小东西啊,整日相伴着形影不离,吃在一起睡在一道,圆圆的眼睛总是透着善意,即便经常汪汪的让爹觉得聒噪,随脚踹上一记,也不恼不记仇,每次见着爹爹从外头回来,总晃着尾巴热情地迎上去。

而遇到难过的事,甘梅躲到野外抹眼泪。花豆总一声不吭地蹲在旁,拿舌头舔着她地手,像是安慰像是开解。

也有威风的时候,有趟家里得了只鸡。舍不得吃,系在棚子里打算过几日卖掉,夜里却引来了偷食的野兽,不是黄鼠狼便是狐狸,棕黄色,尖嘴长身扇儿尾,个头比它大一圈呢。花豆警觉,发现了不速之客,龇着还不算硬的牙就勇敢地冲了过去,嚎叫声惊醒了熟睡中地爹娘,总算将家中难得的财产拯救了回来。( )

从那以后,娘也很喜欢花豆了,遇到吃鱼吃肉时的特意留下点,拌到剩饭中,当成奖赏。

甘梅在小狗的身上灌注了极大的爱。虽然只三个月,她已觉得,花豆就像个不会说话的家人,默默地陪伴着自己。

没人理解她的痛楚,反而觉得大惊小怪哩,不就是条牲灵么,逃荒地破烂户哪有闲情养着看家,把门大敞开着都没贼人看得上眼。肥了便该剥皮食肉。

哪怕是疼爱自己的娘亲,虽然责怪爹爹的残忍,但事后,还是抹泪熬了肉羹,让家人很多天没沾油水的肠胃享用了顿美味。

现实的苦难早就驱散了那点属于女人特有的感性。

狗死了,事情已经发生了,难道还像殡葬亲人似地入殓不成?只能用它的“剩余价值”。来让苦日子稍稍增添些许暖意。

甘梅一口没吃,只是睁着红肿的眸儿,愣愣地捏着熟山药,眼神飘忽,惟有细长的睫毛颤动着,表明这个大姑娘正强忍着内心地哀苦。

不是孩子呢,她清楚。即使闹腾个不休。哪怕把眼睛哭瞎了,花豆也不能活转回来。

她不恨爹不恨娘。甚至并不恨那个“侮辱”了母亲,祸害了花豆的男人,只是感到悲哀,心底冰凉凉的没丝暖意。

也许是为逝去的小生命,也许是为自己。

我们现在已知晓,这个肤白貌美的少女,乳名宝儿,闺名个梅字,乡下的穷苦人家没多大学问,不会给闺女琢磨那种风雅优美的名字,寻思着是初春出生的,梅花尚未谢,白粉粉地喜煞人,梅字虽不新奇却也朗朗上口,挺好听地哩。

至于小名,更是寄托了爹娘对她的厚爱,个农村女娃娃,谁不是随意取个好养活的粗俗浑名,宝儿宝儿,哪里是小家小户能用的,也不怕折福减寿。

十二岁时,那会还住在沛县,世道且太平,家中环境算安逸,村头遇到个讨吃食的相士,一见她便惊呼:“背后有紫气萦绕,这闺女往后了不得,夫家极富贵哩!”

“莫不是……县太爷?”爹欢喜得人都在发抖。

“县衙?你别坏了自个闺女的好命。”相士拿眼斜瞟了他一下,语重心长地说,“至少也是州府那一级的大老爷!”

乡亲邻人说江湖神棍地话不能全信,可爹偏听进去了,认了死理,总是感慨万分地絮叨,“我岂不是能做刺史的岳父泰山?啧啧,几世修来的福气啊。”

年岁再长大些,青春气息正是最浓烈美丽之时,出落得瓷娃娃似的,水灵极了,日头再猛烈也晒不黑皮肤,旁人都惊诧地说,甘家的梅丫头投错了胎,哪有半分庄稼人的影子,活活个富贵人家千金小姐的派头身段。

已有媒婆来替人提亲了,爹一个都看不上眼,还刻薄地嘲讽,“祖上福薄地白身寒门,还想娶咱家地金凤凰?我呸,有多远走多远。”

如此来往了几遭,没人再愿意上门了,暗地里嘲笑说这甘家也不掂量下自个的身份,异想天开,闺女再漂亮,也不敢和姓甘地做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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