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插述(2/2)
爸爸在一旁插了一句:“我觉得钢琴更能培养女孩的优雅气质,也蛮不错的。”
妈妈轻快地挥挥手:“教钢琴的辅导班离咱家三站地远呢,孩子太小我不放心,不去。”
那个,我们家是传统的一言堂。
就这样,我因为三个公交站牌和肖邦、李斯特挥手告别,转身投入到春江花月夜的十面埋伏中去。可是比起那些传统曲目,我更喜欢用古筝弹奏一些流行歌曲,周杰伦的中国风是我心中永远的大爱,好像有点扯远了……
事实上我的古筝学习持续了小学四年、初中三年加上高中一年差不多八年的时间,后来因为学习压力实在越来越大就不再学了(最重要的老妈转身投入到对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渴望中去)。现在再见古筝,其实更准确地说是琴,真是有一种油然而生的亲切感腾腾地跑出来。
于是,顺理成章的,兰院头顶的天空一连几天都盘旋着荒腔走板的宛如鸡爪子挠地一样诡异的声音。
宰相府毕竟还是一个森严的地方,好在兰院位于比较偏僻的角落。
就连小桔的眼神都开始“莫名”哀怨的时候,我终于欢快地驶上了正轨,简单的旋律可以弹得出来了!我就说嘛,八年的学习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忘掉!虽然远远比不得抗日战争的艰苦卓绝,至少也是一步一个脚印熬过来的。先前会发出那么奇怪的声音一定是这张琴放了太久的关系!
而且更让我心花怒放的是,古人抚琴的形象真的超具美感。身上穿着轻盈飘逸的纱衣,头上佩戴着新鲜的香花,在锦垫上轻轻坐下,把长长的裙摆在身后铺陈开来,轻舒皓腕(只要控制好了自己两只爪子,别发出太刺耳的声音就行),每个女孩子都可以散发出绝对优雅,绝对柔美的高级魅力来!
这也在侧面说明了其实我还是有成为琴棋书画略知一二的贵族小姐的资质的,不至于成为穿越文中不学无术的女主角,欣慰~~~
那些天一鼓作气把全部的精力和爱都投入到同人小说创作和流行歌曲加古筝伴奏的伟大翻唱事业中去,乐此不疲啊(请参考用上咏叹调来读~~~)
事实证明,那些天我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手上那颗晶莹剔透华美炫目的劳精就是我汗水与付出的证明!真的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在兰院里那超过一个月的练习,就凭我刚开始那“百爪挠心”、“动人心魄”的弹法,皇后娘娘会不会依旧带着高贵的微笑把这颗劳精赐给我,那样是不是真得很没面子?我也是有自尊心的!
但是,退一万步讲,如果事情真的照那样发展的话,我能不能做到在众人或悲悯或讽刺或幸灾乐祸的目光下,从皇后手中接过那颗劳精?
答案是肯定的。当然会!
开玩笑,一颗不亚于施华洛世奇加卡地亚皇家定级珠宝的精品宝石,是多少人一生也不一定有缘见识到更别提可以提亲手摸到的几乎可以传家的珍品。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允许我在那种场合下还拼命去撑起那奢侈的自尊心。
好了,我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尽情地鄙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