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猎场狩猎(2/2)
李氏笑道:“呆子,灿儿还小,他知道什么东西,爱玩是他们的天性,只要新鲜感一过,自然会觉得无趣。我已经和王越说好了。灿儿若不愿意,绝对不得强求他习武。”
孙哲心底没由的生起一阵不自然,叹道:“希望你说的不差吧!”
一个世家子弟都悲哀的一件事情就是注定,凭借着关系,先是拜名师,再是积名气,随后就是举孝廉,最后就是高升。可以说是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灿儿将来的路线也是一样。
可是,小灿儿天生不凡,怎能甘心受到约束。
十岁的灿儿,已经是一个弹弓高手,二十步之内,可以说是力无虚发,一手木剑也可以耍的象模象样。
二年后,他由以弹弓打鸟,发展到弓箭射猎;徒步游玩,发展到掣马狂奔;耍弄木剑,也发展到挥舞利刃。
孙哲揪心国事,对灿儿往往疏忽大意,只是在大处对儿子严加约束而已。而李氏偏爱灿儿,虽然不满其作为,但也不忍心重罚。
此刻,灿儿的放纵性格既已形成,就如一株茁壮成长的小树,想要在约束其成长,已经是不大可能了。
春去秋来,又过了三个寒暑。小灿儿已经长成了位俊郎无比的帅小伙了,人也长高不少,差不多和孙氏一般高矮。
故此,今后我们也不能在他叫他“小灿儿”了,应该称孙灿,而他也有了自己的表字,子羽。
孙灿生具慧根,心灵纯真,悟性又强,虽放荡不羁,却又有头有尾。他的武艺已经得到了王越的真传,放眼整个洛阳,敌的过他的人已经是寥寥可数。
这天,孙灿又溜出外头打猎。
孙灿今天去的地方是洛阳以北的一个狩猎场,由于此地是人工建造,专门供给达官贵人享乐的,因此今天他只有自己一人独自到此狩猎。
不过,他只是享受在广阔的荒野奔驰的快感,一个人也不觉得寂寞。
他骑着良驹在原野上飞快的奔驰着,左弓右箭,甚是潇洒奔放。
一只麋鹿在原野上悠闲的吃着草,这是孙灿见到的第一只猎物,自然不能放过。
长箭飞出,羽箭正中麋鹿的身下,强力的劲道,让露在外头的箭羽颤抖不止。麋鹿受惊飞奔,速度快若疾风。
孙灿长啸一声,腿上的肌肉猛然**马腹,身子一斜,竟然于马背成九十度平行。
麋鹿快,但孙灿的箭更快,只听“嗖”的一声长箭就刺入麋鹿那高昂起的头颅。
没有人比,就自我变着法子练习,这已经是孙灿自我锻炼的一大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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