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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回|判僧行明前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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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云:

鞠问明台情莫隐,包公神智耸京都。( )

梦中已识僧人姓,夙世冤家一旦除。

话说西京离城十五里,有一地名大树坡,人烟稠密,亦是个冲要所在。时有姓程名永者,曾是牙侩之家,通接往来厚商,颇置其业。令管店家人张万者,但遇往来投宿之人,或得经纪钱,皆私记于薄书。

一日,有成都幼僧姓江名龙,要往东京披剃给度牒,那日恰行到大树坡,就投程永店中借歇。是夜江僧独自一个于房中收拾衣服,将那带来银子铺于床上。正值程永在亲戚家饮醉回来,见舍窗里有光露出,忖道:“今夜此店里莫非有人投宿?”

遂近前视之,见一和尚在床上收拾银两。程永见了,便道:“这和尚不知是哪里来的?带有许多银两,若使图谋将来,胜做数年经纪。”常言道:财物动人心。不想程永只自忖说,到有心要谋他之意。夜深时候,四顾无人,向店中取出一把利尖刀,撬开僧人房舍,入去喝声:“尔谋人得许多财,不分我些?”江僧人听罢大惊,一时辩理不及,被程某一刀砍死,就掘开床下土埋了尸首,收拾起那银两,进入房中睡去。次日起来,并无人知觉者。正是:谋财害命曾无报,古往今来放过谁?当下程永得那僧人银两去做买卖,未数年起成大家,再不思为经纪矣。(. )娶城中富室许二之女为妻。许氏贤惠,甚称夫意。

生一子,名程惜,容貌极其美丽,父爱之如掌上珍珠无异。年纪稍长,不事诗书,专好游荡。程永以其只是一子,不甚拘管他。或时言之,其子必怒恨而去。只其母虑子后去不肖,破荡家业,所以日夜忧心。

一日,程惜令匠人打造一把鼠尾尖刀,遇暇日,径来彼父严正家云:“严叔叔在家否?”适严不在,其妻黄氏出来应云:“是谁叫?严某侵早出庄所未转。”程惜直入云:“是我要寻严叔,有句话商议。”黄氏一见是程惜直入,云:“是我侄儿,快进家里坐。”便邀惜至中堂坐定云:“难得侄儿来到,待我去整午餐,待等叔回。”惜云:“反成扰动婶娘。”黄氏入厨下整备午餐已熟,恰值严正回来,见着程惜,不胜之喜,便令黄氏安顿酒席,引惜进偏舍斟酌。酒至半酣,严问云:“贤侄到我家,莫非程兄有请否?”惜不觉恨激于心,怒目反视,欲说难于启口之意。严怪而问云:“侄有何事,但说无妨。”惜云:“我父是个贼人,侄儿要刺杀之,利刃已准备下了,特来通知叔叔,明日便下手。”严正不听此事便罢,一闻他说,吓得魂飞天外,魄散九霄,乃云:“侄儿休来累着我!尔父子至亲,今要行此大逆之事,倘成,官府宁不疑我唆教?那时怎生分说?

此事从今休提,若使外人知之,了不得祸患!”惜云:“决不敢负累叔叔,要刺之情,不是明日,只在早晚间。”言罢,抽身走去了。

严正惊惶不已,将其事与黄氏道知。黄氏云:“此不是小可,彼未曾与夫商议,或有不测,尚可无疑;既今来我家道知,久后事露,如何分说?”严云:“然则如之奈何?”黄氏云:“如今之计,莫若先告首与官府知之,方可免受累矣。”严依其言。次日,具状于包府衙里告首其事。拯审状甚觉不平,乃道:“民家有此等逆理之情?”即拘其父母来问。程永直告其子果有谋弑之事,屡被我责谴,彼不肯休。”拯审口词无异,大疑是事,即拘其子来根勘之。程惜低头不答。拯未深信,再唤程之邻里数人,逐一审问,邻里皆云:“其子确有弑父之意,身上不时藏有利刃,彼亦常对我众人说。”拯令公人搜惜身上有刃否。公人搜取没有。其父复云:“昨日行刺,必留在睡房中。”拯复差张龙前到程惜睡房搜检利刃。张龙果于席下搜出一把鼠尾尖刀,回衙呈知拯。拯以刀审问程惜。程惜无语。拯不能决,将邻里一干人犯都监候狱中,退入后堂,自忖道:“彼嫡亲父子,并无他故,何如其于恁的行凶?此事深有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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