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节(1/2)
更新时间:2013-08-31
正当周启发带着一行,路过另外一小镇时,突然有一老妇人,披头散发,手举诉状拦住了去路,跪在周启发面前痛哭地大声喊冤道:“青天大老爷,吾儿冤枉!吾儿冤枉也!请青天大老爷为吾儿作主。”
周启发接过诉状一看,人命关天,不可怠慢,急忙扶起那老妇人说:“老人家请起,有何冤屈,随本官去县衙,必当秉公办理,却不可胡言乱语,否则,必当受罚。”
老妇人站起身来,止住了哭声,向周启发行礼,道了个万福,哀求地说:“老妇人岂敢胡言乱语,全为事实,请青天大老爷明鉴。”
周启发一行,被这老妇人挡道告状,只好带着老妇人,重新打道回商丘县衙。
周启发回到县衙重新审理其案,坐在公堂上,将死牢中案犯带到公堂,把惊堂木往案桌上一拍喝道:“大胆刁民,读书之人,有辱斯文,干出苟且勾当,毒害有妇之夫,该当何罪?从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跪在堂下之人,名叫张有年,大声喊冤:“青天大老爷在上,小人冤枉,小人实在是冤枉!”
周启发又把惊堂木往案桌上一拍:“敢言冤枉,口供记录,白纸黑字,签字划押有假?”
张有年辩解说:“青天大老爷明查,此事绝非小人所为,无可奈何,小人乃读书之人,实难忍受其酷刑,被逼无奈,不得已签字划押,小人冤枉,小人实属冤枉也!”
周启发喝道:“所用何刑?何冤之有?从实讲来。”
张有年将事情的经过从头至尾述说了一遍……周启发听完张有年的陈述,又重新查看了前期的案卷,对此案已经有了大致的轮廓。(. )有一点使周启发感到有些疑惑:张有年怎么会卷入到这个案件中来,成为这场案件的替罪羔羊?原告谋财害命,骗财骗色,与张有年又有何干?堂兄去世,家中没有其他任何人,只有堂弟一人,其财物理所当然地归堂弟所有,堂嫂从堂弟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是堂弟与堂嫂串通好,谋害堂兄或丈夫,其财物也是顺理成章地归堂弟所有,为何要经过官府,要张有年抵罪?岂非多此一举,其中一定另有原因……
在商丘县郊外,有一姓张的大户,家中很富有,良田上百公顷,佃户几十来家。夫妻俩年过四十才得一子,视为掌上明珠,但没有特别的溺爱和娇生惯养,而且管教得比较严,一心只想孩子饱读圣贤之书,谋得一份功名,更能光宗耀祖,不辱张家门眉。这孩子聪明伶俐,比较温顺,知书达理,对父母也很孝顺,张有年就是这家的少东家。
离张有年家不远,有家姓赵的佃户,夫妻俩身体不是很好,人到中年才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赵竹梅。赵竹梅长得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不说是比貂蝉,赛西施,犹如出水的芙蓉,很漂亮,性格温和,孝顺父母,真是人见人爱。
小时候,张有年温习完功课,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很喜欢跑到赵竹梅家里去玩。赵竹梅的父母也很喜欢张有年,一方面看在张有年是佃主家的少东家、小少爷的份上,不敢怠慢,讨好他;另一方面觉得张有年这孩子很温顺,也很懂事,和女儿玩得很好,关键是自家没有男孩,总是把家中稍微贵重一点的,好吃的,自己舍不得吃,存放着过年的东西,不惜拿出来给张有年吃。[ ]
张有年和赵竹梅两个孩子玩得很要好,在一起过家家时,童言无忌,相互戏言:长大后,你做我老婆,我做你丈夫;你做我丈夫,我做你媳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似乎是私定了终身。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见面的机会反而是越来越少,特别快到谈婚论嫁之年,张家夫妻对张有年的管教更加严格,不准张有年随便外出,到哪里去一定要事先得到允许,希望张有年一心用在读书,写文章,取得功名上。在这个年龄段,由于生理上的因素,对异性有种渴求与向往,张有年不顾一切,总是寻找机会,偷偷地跑到赵竹梅的家中,与赵竹梅见上一面,一见面总有说不完的话,又怕耽误的时间太长被父母发现,匆匆忙忙说上几句话就离开了。两人在谈话的过程中,虽然没有说过,我爱你,你爱我这类的言语,但是两人心心相印,已经默许了。
张有年与赵竹梅暗中交往,时间一长总有被发现的时候,张有年的父母发现张有年三天两头偷偷地往外面跑,不知道去了哪里,等张有年回家后,张有年的父亲便问:“有年,方才又去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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