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部落的条件(1/2)
叶月不是一个心里承受能力很强的个体,所以她很受不了陈诚的眼神。[ ]
于是她猛地飞到老女人面前,指着她说到:“人家才不要和大姐头解约呢!”
“尊敬的自然精灵阁下,您或许是还没有接触过太多的社会,所以并不懂得人类的阴险与贪婪。他们并非是真心和你相处,只是利用你而已。”老女人不以为然的说到。
“才不是呢!大哥和大姐头可是把我当成同伴来看待的,通过契约我早就知道了!况且我和大姐头签下的是可是灵魂契约,你以为是可以随便解除的吗?”叶月摇了摇头说到。
“什么!居然是灵魂契约?!”老女人愣住了。
不仅仅是她,周围的精灵居然也开始交头接耳起来。
灵魂契约可是契约中的终极版本,一旦签订那就等同于让两个不同的个体变成了一个人。其中一个死掉,另外一个也会死掉。在契约过程中,双方都可以知道对方的想法,而双方的地位也是完全平等的,完全没有什么主仆之分。
可以说,除非关系好到那个程度的双方,才会签订这种契约。一般人,至少在精灵族印象中的人类,几乎不会和精灵或者其他魔兽,签订灵魂契约。
一般那些贪婪的人类,只会逼迫精灵一族签订奴隶契约。(. )主方可以直接打骂甚至杀死奴隶一方,但奴隶一方至死都不能够反抗主方;有点良心的签订主仆契约,依然精灵处于不平等待遇的位置上,但主方不能随意打骂仆方。
在精灵一族的眼里,叶月和赵樱空应该是签订了以上两者之中的某一种。身为自然精灵的后代,发现这个若是还不愤怒,那还就不是精灵族了。
可问题是灵魂契约,牵扯到一个人死,另外一个也要挂掉的问题,那可不是随便可以解除的了。可问题是,让祖宗级别的自然精灵,就这样日日夜夜跟在人类的周围,口口声声喊着对方‘大哥’‘大姐头’什么的,真的没问题?
你看看,这个还是以优雅美丽著称的精灵族么?
美丽还说得过去,精灵族没哪个是丑的;可你说优雅,这小家伙如今都什么嘴脸,感觉就像是人族那边的市井之徒一般低俗。
“好了,既然你说我是你们的祖宗级别的,那么我以祖宗的身份,命令你们放掉大姐头可以不?!”叶月懒得废话,直接下令。
“这个……”精灵族长老一时半会还真说不出话来。
都说猩猩是人类的祖先,那么猩猩命令人类给它建座香蕉园行不行?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微妙了。
然而精灵族的骄傲,几乎比得上龙族。在他们的眼里,人类和精灵是永远没办法在一起的,更不允许在一起。
只是既然是灵魂契约,那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是不行,但要个台阶。
“这样好了,那边的两个人类若是能够完成我的条件,那么这个女人可以给他们带走。若是在完成条件的过程中死掉了,这个女人这辈子都要留在外面部落生活,这样可行?”精灵族长老考虑了几秒钟后询问道。
“先说条件是什么!”叶月却是帮着陈诚问了句。
“不难!西边五百公里处,一支捕奴队正在朝着这边前进。他们这些人,专门捕抓我们精灵拿去人类的地盘里贩卖,对我们来说是死敌。你们只需要帮忙杀掉他们,那么我们就认为你们是和一般人类不同的人类,并且可以承认你们是我们的外籍精灵。既然是外籍族人,那么自然也不存在扣留什么的。”长老认真的说到。
“既然胆敢捕抓族人,那些野蛮的原始人!大哥,你觉得这个条件如何?”叶月听闻的确有点生气,但还是回头问了句。
在这个世界上,她就认可陈诚和赵樱空两人。一个是她的大哥,一个是大姐头。当小妹的,自然有什么事情得先问过家长,否则就太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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