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章 ,拍死李铭(1/2)
毛仲不时将脑袋露出来,观察着岛屿边缘的情况,杂乱的海滩上,似乎没有一人,让人感觉格外地恐怖。[ ]终于,他登上了海岸,带着浑身的水痕,踩着泥浆,躲避到了一块大岩石的后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许多的灌木丛。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说着话,从岩石的背后冲出了两名士兵,每人的手里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围上来。
毛仲没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数十分钟还不被发现,那是奇迹,所以,他没有动。
很明显,俩叛军发现毛仲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如果他们带弓弩的话,说不定,毛仲已经被射穿了好几回。
毛仲暗暗后怕。
“出来,小子!”两个叛军士兵得意洋洋地过来,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后。因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余高,他们估计,猎物不可能逃脱。
可是,这里居然没有人!
俩叛军士兵正在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时候,嗡的一声,一颗石头从岩石的那边飞了过来,嗡,又是一颗。石头之大,可拳头,准确无误地砸到了俩家伙的脑袋上。没有铁盔的普通士兵,顿时惨叫一声,抱着了脑袋。
毛仲出现在岩石的上面,飞身而下,用匕首切断了两个叛军士兵的咽喉。
绝对不能让敌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所以,毛仲将俩家伙拖进了浓密的草丛里,然后,剥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转眼之间,就是一名叛军士兵。
他观察着太阳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复着体力,也等待着出击的机会,选择白天作战,当然是十分惊险,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胜!
三十分钟的时间里,他潜伏在草丛里观察,每隔十分钟左右,就有一队叛军士兵的巡逻队经过。可见,叛军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将一名叛军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里,再次检查了行装,开始行动。岛屿南部的道路情况,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浓密的芦草荻花,可以遮掩许多形迹。
毛仲大摇大摆地往前走去,三分钟以后,他碰到了一个巡逻队,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开了。
毛仲也不能说没有担心,那样的话,大不了一战,一个巡逻小队区区四个人,在猝然袭击之下,是有把握干掉的。
岛屿上寻找香雪和飞豹军残余的方法是什么?他也没有底儿,谁知道他们在哪里,那么,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头了,他真后悔将那俩埋伏的家伙直接给挂了。
在岛屿的边缘游动着,不敢深入。
忽然,他听到了树林里有人呼救。
迅速潜伏过去,他看到,一个叛军正撅着大屁股在拉,于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将他拽走了,
离开约五十米,毛仲才放这家伙喘口气,然后,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说,你们在干什么?”
“你是谁?”叛军士兵打着哆嗦。
“我问你!”毛仲随即以手指扣住敌人的咽喉,将刀刺进了那家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说!否则,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还有,先割了你的小鸟儿。”
松开了手指,那家伙已经吓得半昏了,摇晃半天,才能说话。
是山东的登莱叛乱军的主将之一的李九成的儿子李铭,从毛承禄那儿分得了几个军姬,正在树林里玩。
“玩?”
“嗯!”叛军士兵的脑袋点得象鸡啄米。
毛仲的手指骤然发动,抠进了他的咽喉软骨里。
丢弃了尸体,用草盖好,毛仲从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壶箭,约二十五支。挂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动。
在树林里,呼救声还在响彻着,却没有一个人前来救援。毛仲一伸头,看见了里面的情景。
中间的树木被伐倒了,两丈见方的空地,草丛密集铺盖着,周围的树上,则吊着四个**裸的女人,都很年轻,一身雪白。因为衣服被剥光了,双手背在后面连腰腿等捆绑,完全脱离了地面三尺多。
一个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运动着,在他的身下,裹着一个女人。
毛仲正要动手,发现那个男人闷吼了几声,疯狂地摇晃,双手掐在那女人的脖子上,越发用力。
这哪里是人类的行为?分明是野兽!
毛仲悄悄将弓弩搭上,“咳!”
那男人听到声音,急忙抬头看时,毛仲的弩箭砰地脱手。
箭射中了那家伙的咽喉上,箭尾剧烈地摇晃着。那家伙双手下意识地把住了箭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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