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投机倒把(总097节)(1/2)
第十二章 投机倒把
一九八三年,春末夏初。
一天上午十时许,在市中心繁华的解放路上,衣着整洁光鲜的陈佳林从一家叫“梦露”的发廊里走出来。他刚在这儿理过发,面貌一新,精神焕发。很少有人知道,这年他二十岁,在社会上取得第一个合法的职业身份,就是这家“梦露”个体发廊的老板。
两年前,当陈佳林在民生路街边兜售走*私*表时,经常到附近的一家个体发廊洗头,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名叫“阿莲”的洗头妹。当时,阿莲十六、七岁,一米六的个子,容貌靓丽,清秀可人,身材苗条,袅娜多姿,颇有几分的迷人姿色,而且在男人面前很会撒娇。于是,陈佳林是冬天的萝卜――动了心,非要把她追到手不可。
阿莲的全名叫肖紫莲,是南疆市附近宾阳县的一位农家女。她十二、三岁时,经过同乡熟人的介绍,来到南疆市给人当保姆带孩子。常言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三、四年后,已经出落成大姑娘的她为了日后有更好的出路,自费到一家职业学校的美容美发培训班学习了三个月。学成后,她在一家个体发廊当洗头妹。后来,当她和陈佳林“拍拖”时,很有心计地向他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帮她投资一家个体发廊。陈佳林使用了钓鱼之计,先和她上床睡过了,方才答应了她的要求。
肖紫莲因为没有本市户口,自己无法在当地申请到个体营业执照。于是,陈佳林只好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局申办了一本个体营业执照。之后,他又投资了三、四百元租店面,搞装修和购置理发设备,最后在解放路开了这家“梦露”发廊。在陈佳林的帮助下,肖紫莲这才当上了发廊的老板娘。
这时,在街边的一家饮食店里,陈佳林悠闲地吃过一碗米粉后,心满意足地叼上一支美国良友牌香烟,大摇大摆地向不远处的西关路信步而去。
八十年代初,在南疆市新华街与西关路十字路口这一繁华地段,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票贩子转手倒卖外汇、国库券和各种票证的黑市。当时,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社会上物资匮乏、商品稀缺,尤其是被称为“宝中之宝”的粮食,更是在国家的严格控制之中,只有城镇的非农业人口才有定量粮票可领。与此同时,还有很多东西都必须凭票购买,诸如粮票、布票、肉票、油票、煤票、自行车票、香烟票、肥皂票等等。毫不夸张地说,那是一个“没票寸步难行”的时代。直到八十年代中期,人们才不经意地发现,那些票证似乎突然在一夜之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不过,这已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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