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千古莫须有(1/2)
当岳飞被投进冤狱时,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甚为频繁。高宗、秦桧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天下就可以太平无事。高宗对秦桧说:“边事既息,可以弥兵,卿为相,亦当效曹参之清静也”。
但南宋的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投降。
同时,秦桧还使用其一贯的两面派手法,派工部员外郎盖谅到福州去拉拢主战派张浚,“使附其议,当引为枢密使”9。张浚不但以严词拒绝了他,而且也反对和议,他说:“敌不可纵,和不可成。”
南宋军民虽然纷纷反对议和,但高宗、秦桧却置若罔闻。派宋使魏良臣带着他们拟好的投降条款,实际上是去金朝请求批准,经过“再三叩头,哀求甚切”最后才得到兀术的同。
金使到临安后,高宗、秦桧便卑躬屈膝地和他签订了历史上闻名的投降和约“绍兴和议”:
宋向金称臣,宋金东自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为界,京西割唐,邓二州,陕西割商、秦二州之半;宋每年向金纳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秦桧还怕金人不称心如意,因在绍兴九年签订和议时,高宗在赦文中曾说“大金报许和之约,割河南之境土,归我舆图,戢宇内之干戈,用全民命”。
金兀术看后很不高兴,就特派秦桧党羽秦熺及其党羽程克俊来写。在赦文中不但对金人歌功颂德,而且还对金朝行仁感恩戴德。
在写誓书时,要按金人提出的要求,一切“必须如金人的愿”。否则,取消和谈,大举进攻大宋。
懦弱卑鄙的皇帝赵构在向金帝的《进誓表》中,更无耻地自称臣构上言:“既蒙上国的恩造,许我建立属国,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金帝)生辰并正旦,当遣臣祝贺不绝。每年贡纳的银、绢二十五万两、匹,从壬戌年(绍兴十二年、即1142年)开始,每年春季,搬到泗州缴纳。最后还向金帝发誓:如果违反这个盟约,一定会受到神灵的处罚,一定会亡命、毁家、灭国。
为了压抑臣民不得反对和议与抗金,高宗还下旨:”大金已遣使通和,自今官司文字,并称大金,不得指斥。“
屈辱降金的绍兴和约的签订,不仅捆住了南宋军民抗金斗争和收复失地的手脚,而且从此,还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持续了一百多年。
……
却说岳飞入狱后,虽屡遭酷刑逼招,百般折磨,生命垂危,但他仍坚贞不屈,始终”不伏法“并以”绝食求死“的行动,来反抗高宗、秦桧的陷害。由于当时的社会舆论,以及韩世忠、何铸等人都为岳飞的冤案鸣不平,使秦桧一伙慌了手脚。加快杀害岳飞的手段,了结此案,
他们又给岳飞加上了两条罪状.一是所谓岳飞说”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
岳飞曾说过自已三十二岁做了节度使的话,秦桧便肆意歪曲岳飞的原话,不但把年龄从32岁篡改为30岁,而且硬把岳飞与宋太祖并列起来,变成岳飞自比宋太祖,想做皇帝,犯了”指斥乘舆“(触犯皇上)之罪,是狂悖的行为。再是,所谓岳飞在金兵进犯淮西时,”前后受礼金贪污十三次,为拥兵反宋做资金.“。还说岳飞得知张俊、韩世忠打败仗时说过:国家不行了,没有岳飞国将不国,这些也是捏造出来的。
最终,岳飞以”莫须有“罪名被害。
高宗为要斩草除根,并立即下旨:”岳飞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全家抄斩。家产没收充公。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父子和张宪都被高宗、秦桧冤杀了。时年岳飞三十九岁,岳云二十三岁。
岳飞自二十岁从军到三十九岁被杀害,在抗金斗争中始终赤胆忠心,英勇善战,屡立战功,无愧是一个民族英雄。他为保卫各族人民免遭金兵的屠掠,为收复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权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人民的敬重。当广大人民知道他被杀害的消息时,”天下冤之“”皆为流涕“,为他的冤案鸣冤叫屈,为他的冤死而感到悲痛。
不过话说回来,金兀术虽然害怕岳飞,但他也”畏服“岳飞。
当时被扣在金朝的宋臣洪皓就写了腊书派人送回南宋,认为金人不敢以名字直称者唯有岳飞,”号之为岳爷爷“。当金朝统治者听到岳飞被杀的消息时,都非常高兴,”皆酌酒相贺。
《金史》对岳飞的评价:
“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叁夷之诛,可不畏哉!”这是岳飞身死60年之后,金国统治者在书信中的表露。
“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所谓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这是金国的使臣对于岳飞治军的评价。
金朝统治者多年来想在战场上杀害岳飞都不可得,结果却由高宗、秦桧代替他们完成了。高宗、秦桧做出了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使“三军之士,忠愤之气沮矣”
自此以后的二十多年,“国家忘仇敌之寇,而怀宴安之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