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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行军途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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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我和比昂几个家伙在大帐篷外做着那套奇怪的动作。我们小组一共16人,分两个大帐篷住着,此时对面帐篷的那些家伙还没起床呢。

突然,一声洪亮的号声从营地里传来,接着就看到对面帐篷里的八个人手忙脚乱地冲了出来――第一声号响是命令拆除帐篷的。当我们很熟练地把帐篷拆开,然后分部件放好以后,又一声号响――第二声号是命令我们把拆除的帐篷和其他辎重打包放到骆驼上。说实话,我可一点都不喜欢骆驼,因为它们身上总有一种难闻的怪味。过了没多久,第三声号响传来,这是号召我们整理盔甲并形成队列。

每每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士官长的皮鞭总能如约而至。

“小伙子们!准备好了吗?”士官长习惯性地叫我们小伙子们,可其实组里的那个叫马里的壮汉比士官长的年纪还要大。

“准备好了!”我们被要求用一个罗马军人的捶胸礼来应答。

于是,我们小组和三匹骆驼就排着线列的队伍,汇入了第三军团庞大的洪流之中,回望我们身后,原本颇为壮观的营地此时只剩下无数个深坑,和像我们一样开始蠕动的小组士兵们。

今天,距离离开马阔梅已经是第四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开始习惯用攻占的城市来帮助我计时,可能是想提醒我不要忘记那些血腥的场景吧。(. )自从第一次在阿莫尼姆杀死了那个俘虏士兵,我的手就沾满了鲜血,再也没有干净过。一个叫斯瓦希里的部落是我们第三军团主攻的,在这一战中,我亲手杀死了三个士兵――说是士兵,其实就是挥舞着弯刀的部落男性。在战场上杀人并没有那么难,当你的部队处于上风的时候,对面的敌人甚至都不会怎么反抗,就如同被宰的羔羊一样。我用在训练中摸索出来的武技,很轻易地就把短剑送入了敌人的腰部,这是一个战士最薄弱的地方――这是克兰夫告诉我的,他也是我们小组的一员,曾经是一名屠夫。

虽然我们每个人除了武器以外,都还背着将近一塔兰特的重物,不过速度仍旧快得惊人。第一是士官长告诉我们训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们的负重行军,其次我们也不舍得丢下这些“重物”――现在我们都没有薪水,而这些掠夺而来的战利品就成为了我们的财富。我的战利品包括一个银盘,两个精美的陶器,一把象牙柄的土著弯刀,还有各种各样的香料。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小小的宝石戒指。[ ]我把它贴身藏在胸前,除了我和那个死去的酋长公主以外,谁也不知道。要不然的话,这么精美贵重的东西肯定会被士官长或者更高的长官们索要走的,这也已经成为了部队的惯例。

“长官,知道我们要去哪么?”耐不住寂寞的比昂又开始询问起士官长来。很奇怪,士官长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只要求我们用长官来称呼他。虽然我们都知道士官长是整个军团里除了号兵以外最小的官职了,但是在士官长的眼里,他颇为这个头衔感到骄傲。

“注意你的语气!”士官长故作严肃地瞪了比昂一眼,然后引发了我们的一阵笑声。事实上士官长并不是一个严肃的人,除了在战场上或者监督我们干活时以外,他一点都不在乎我们是否拿他开玩笑。

“我从副大队长那儿打听来的,这一次我们的目标是葛拉马提亚的伽达玛!”士官长骄傲地和我们分享了他花了不少心思打听来的小道消息。

“请问长官,为什么我们要离开努米底亚?”我小心地问道。对于士官长,我是充满了尊重和感激之情的,毕竟他在武技训练中可是教会我不少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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