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四任(1/2)
从电影院出来,顾宝笙看向对面的商业街。
程灏鼎和她不同,她随便穿什么都可以,但程灏鼎这个圈子里,外表都需要包装的,太过廉价的,熟人会说程灏鼎视妻如命,钱都让老婆守着,只能穿廉价衣服,外人则会以为精锐影视就快不行了,这样的怀疑会导致艺人解约,赞助商弃资。
这段时间,程灏鼎把家里原本他使用的生活用品都丢了,要不挤着用她的,要么用她给他买的,细数下来,一些零零粹粹的东西,他她都给他买了,唯独衣服,她刻意逛过几次街,却都没有物色到如意的。
突然有了逛商业街的冲动,扬着头,看着程灏鼎那张在狂风中仍然玉树临风的脸:“灏鼎,去逛逛吧,我想给你买衣服。”
程灏鼎望了过去,眼底闪光着惊喜的光彩:“走,要是有你喜欢的,我也给你买。”突地一顿:“老婆,你怎么还老是叫我名字,不叫我老公了?”
“在外面呢。”顾宝笙理所当然地解释着。
程灏鼎哦了一声,明白了,他的老婆脸皮子薄。
也不勉强了,他们是夫妻,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受到法律的承认,确实不需要多此一举,天天把老公挂在口上。
再说了,顾宝笙每次软绵绵地喊他老公,他整颗心都得沸腾了,坐立不安,手忙脚乱,满心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顾宝笙压了再说,要是真让顾宝笙大街上软绵绵地叫他老公,他还真担心哪天制自力不够,直接当街把顾宝笙给办了。
不过,顾宝笙的定力好,他是可以天天老婆前老婆后的。
过了马路,两人手拖着手,在商业街上逛着。
两人的眼光都很挑剔,看了几家店,也没有给对方挑到喜欢的,不过兴致却不减,反正顾宝笙是杂志社的驻社写手,与编辑不同,每月只需要按时交稿就行了,没必要天天守在杂志社里,要是逛累了,明天再休息一天就好了。
顾宝笙经过一家店的时候,被一件风衣吸引。
程灏鼎高大,穿着长款的外套,更为帅气逼人。
喜滋滋地推门进去,顾宝笙立在模特前,上下抚摸着布料,越摸越喜欢,把服务生叫来:“美女,我要这件。”
“好的,稍等。”服务生应声,叫来一个同事,合作着把衣服从模特的身上脱了下来:“不好意思,这件风衣销量很,现在就剩这一件在这里了,如果你介意的话,可以留下一个电话,新货到时我会联系你的。”
顾宝笙摆摆手:“就这件吧。[ ]”
顾宝笙不记事,怕时间久了,把衣服的事情忘记了。
再说不就是模特穿过几天吗,既不弄脏,也不弄坏的,哪里需要那么讲究。
服务生便微笑着领顾宝笙去结账,在收银台时,顾宝笙居然见着了冤家秦总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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