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9章 血人(1/2)
遗嘱后面的条件很显然是防止有人害她,如果妈觉得有人害她才加这一条,为什么不在弟弟的遗嘱上也加上这条?
这样弟弟就不会小小年纪被人害死。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
宁恩雅从李律师那出来后看还有点时间,就跑到东街给宁恩山买他喜欢吃的点心,谁知道买点心的人还挺多,排队耽误了时间,怕误了做晚饭的时间,她抄近路狂奔回去 。
一般的近路都比较偏僻,在路过一个很少有人经过的巷子时一路狂奔的她被东西绊倒,摔了个狗吃屎,爬起来,她想踹两脚那个碍事的东西,但在看清楚是什么东西后,她吓的脸色苍白连退了好几步。( )
妈呀!是一条人腿!顺着腿看上去是一个血淋淋看不清面貌的人。
该不会是死人吧!
“救……”
死人不会说话,会说话的就不是死人。
宁恩雅犹豫挣扎,要不要救这个人。
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果断离开,可在跑到巷子口的时候,又折了回来。
上天有好生之德,老天爷给她一次重活的机会,她若太坏会遭天谴,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把血人给拖到附近医院的急诊室。
“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些,他们会不会救你,就看你的人品了!”她没钱,留下来也没用,还不如快点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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