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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千户府的一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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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浩选了大概四百多军户,着四百八十二个军户是昨天在鸡罩山后山的水潭里泡过的军户,有二十五个惧怕游水的军户灰溜溜的回到了广海卫。( )那四百多个军户其中有八个人是旱鸭子,不知道他们傻还是朱浩给的工资高,一闭眼睛就往水潭里钻。

好在,铁血会的家丁看着,又给救了回来。

1642年朱浩准备练兵,由此走上了辉煌得道路,成就了大明帝国的浩大版图。

朱浩的伟大,在于其思想的新奇和执行时的勇敢。从十六岁起他就具有战争经验,而且经常在学习,发明,改进,并且敢作敢为对他而言,在战争中能有如此惊人的成就,原因就在于,一般人都认为,那是不可能的。

朱浩对战争艺术的最大贡献,他首先认识到纪律为基础的,而纪律的基础又是有效率的行政和领导能力。他的多数军官都是年轻人,他不欢喜六十岁以上的将领,并且强迫军官照顾他们的部下。

作者在《二十五年的战争》中说:“朱浩不仅使部下衣食无缺,在驱赶后金的战场上,他的士兵穿的棉大衣以御严寒,随时备有帐棚,保护他们不受恶劣天气困扰和获得最合乎人道的生活。在军营生活中严禁酗酒、赌博和说下流话。他也不准有放浪的妇女存在,他坚持所有随营妇女都必须与士兵具有婚姻关系。”

此外,朱浩也是自古以来第一位把战术基础放在武器威力之上的统帅。

朱浩在领兵向敌人进攻时候,为了避免损失而退却。宿营,以及用野战工事增强营地方面,几乎没有一个人可以与朱浩比美,朱浩的筑城、攻击和防御战术可说是超人一等。他善于猜测敌人意图,并在战争中利用各种机会,那也是无人能及的。他对全局进行总览之后,马上就部署兵力,这足以使所有机会都对他有利。

朱浩比其他将领高明的地方有三点:战术、组织和武器。”

另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也有如此评论:他一向都以身作则,凡是他自己不愿做的事情,决不让别人去冒险。他自奉极为节约和刻苦。对部下能够推心置腹,知道专靠严刑峻罚不足以赢得信心和忠诚。[]

当然,有的人认为,这是历史小说的春秋笔法,当不得真,还是看看我们的朱浩同学在干什么,让我们回到朱浩所在的广海卫。

朱浩给了当了团练的军户三天假,朱浩也趁着假回到深井镇千户所。走进家门,朱浩先给何氏请安,又去了朱千户的小校场,还有十天就要启程,为了在广州府出面子,朱千户狠狠的整训自己的这批老家丁。

“给,父亲大人请安。”朱浩拱完腰起身。

校场中,烟尘滚滚,不同颜色的衣甲交错在一起,倒也有些真实演战的气势。

但朱浩摇摇头很满意,老家丁拿手拿的东西太简陋,硬木制品的兵器手感分量也和真正的刀枪相去甚远,不能完全检验出效果。打中虽然不会死人,但鼻青脸肿的的是不免了。

朱千户就很满意,绰号假商人的他,就从没上过战场,对于打战的概念还处于初级阶段,认为打仗就向到乡下平械斗一样轻松。那些老家丁知道老爷的兴趣不在这里,就演戏一样演给朱千户看。

朱千户骑着白龙马拿着小盾牌,带着横刀,穿着水磨锁子护颈头盔,身上套着一件锁子甲,脚穿一双朱浩特别制作的老牛皮,现代版的士兵鞋,要是21世纪的人看见了,整个一个傻宝。

南方骑兵由于很少受到蒙古骑兵的影响,仍然保留明初唐宋披挂式甲胄,全身披挂,武装到牙齿,朱千户脚嫌有臭味何氏不给他上chuang,就没有穿大明朝的虎头亮银靴。

朱浩也知道,明末那些家丁们在之盔甲,外面新表可观,内里铁叶,一片数个眼,锈烂惟存铁形,还是好的,其空落如筛子一般,敌射可透,刀砍可破,尤其是南方的大明军丁。

“来了,给你娘请过安没有。”朱千户坐着白龙马上问。

“请安了,你几时去大操练?”朱千户下了马,把缰绳甩给福伯,这时过来三位老家丁头目,其中一个姓冯的老家丁,一边给朱千户解了盔甲,一边笑着跟朱浩讲:“大少爷,我家的小儿子,没气到你吧!不行就狠狠的凑,那小子皮实。”

朱浩看着姓冯的老家丁,“是啊!那小子皮实,我不揍他行吗!挨过揍,现在升官了,支队长了。”

姓冯的老家丁一听,愣了一下子,马上变得狂喜,“大少爷,甲胄在身,我就不给你使全礼了。”说罢,姓冯的老家丁单膝一跪,手捧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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