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风雪夜失人 他乡遇故知(1/2)
第二十四章:风雪夜失人他乡遇故知
“我的心肝宝贝啊,你终于来了。<strong>mhtxs.</strong>”那个人一把抱住拥进自己怀里老板娘。“你让我等得心急啊。”
“嘻嘻嘻,把你猴急死了还,好饭还怕晚吃吗?你一进来老娘就喜欢上你了,就知道你是老娘碗里的一块小鲜肉,你今晚逃不掉了。”老板娘一边说着,一边自己脱掉衣服,腰间的肥肉一下子掉了出来。
“还不知道谁是谁的肉呢。”那人说到。
不一会儿,独孤傲就听到那间客栈里传来老板娘喘息呻吟的声音。独孤傲想起老板娘那满身的肥肉就恶心,后悔当初没有跟着那虬髯壮汉一起走。
月亮的清辉洒在雪地上,像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莹莹的,没有风,显示出一种安静祥和的意境来。独孤傲非常清醒,脑海里当然还是韩琦的面容。“雪夜月色明佳人如梦来”他吟诗道。
独孤已经睡不着了,往耳朵里塞了两团棉花,就开始练起父亲传给自己的内功秘籍《凌云剑气》来。
独孤傲虽然在短短半个月里学会了两本书的全部内容,但《凌云剑气》的最后一招“万剑归宗”还是发挥不出来全部的威力,独孤傲加紧练习,要赶在明年端午节前将这一招的威力发挥的极致。
独孤傲眼睛不仅只有明年的一次武林大会,他明白自己不能再受韩厥的命令了,上次只是叫他去九死一生救几个人,要是后面让自己去杀几个人,自己还去不去?况且,韩琦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韩厥的工具,韩琦如果跟他走,就没有什么说不通的,韩厥说得三个条件,也就成了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他知道,自己和韩厥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殊死较量,而他现在根本就不知道韩厥的武功有多高。但可以肯定的是韩厥的武功远在自己之上。
独孤傲双目微闭,发动内力,内力从丹田里出发,沿着他的奇经八脉游走全身,随着独孤傲加力,那些内力走得越来越快,内力也越来越强劲。独孤傲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慢慢发热,丹田似乎也在慢慢变大,内力在体内走得原来越顺畅,独孤傲自己感觉到那些内力的强大力量。
内力在体内的运行已经稳定下来,进入一个匀速阶段,独孤傲开始将身体里的内力慢慢变强变多。汗水从他的毛孔里流了出来,里面包含着独孤傲身体里的脏东西,那些脏东西流出来后,独孤傲的身体就完全干净了。
月亮快要落西了,清辉洒在雪地上,营造出一种清凉的氛围,但独孤傲觉得却和夏天的中午一样,汗水已经完全侵湿了他的身体。独孤傲这时候已经超脱了,他昏昏沉沉,慢慢开始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
独孤傲此时认为自己就是体内的内力,在体内的奇经八脉里面无比快速的游走,慢慢使自己变得强大。(.mhtxs. )
这就是所谓的忘我境界,我告诉你一个真理:无论干什么事,只要达到忘我的境界就没有办不成的。
半个时辰后,太阳已经从东边探出头,独孤傲已经完成了这次的修炼,他虽然没有去试,但是可以确定“万剑归宗”要比以前的威力更大了,这为他以后和高手决斗时增添了一些必胜的筹码。
天色大亮,昨夜住在店里的旅人们都已经洗漱完毕,在客栈大厅里等着吃早饭。众人看到独孤傲已经要比昨天来的时候更加风俊神郎,两只眼睛里射出精光。
众人已经等了半天,还没有人来送早饭。都等不及了。
“老板,你这生意还做不做了,我们都还要赶路呢,快点给我们准备早饭。”
老板从后堂跑出来说到:“这婆娘,今天怎么还没起来,去哪里了?”
“你的老婆,你问我们她去哪里了,她昨晚没跟你睡一块吗?”一个旅人问道。
“以前就是跟别人睡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早早起来给客人们做饭啊,今天怎么还不起来啊。”老板几乎麻木地说到,好像那不是他的女人一样。那些旅客听到老板这样说自己的老婆,真是哭笑不得。
“恐怕是哪几个小白脸子太厉害了,老板娘昨晚受伤了吧,需要好好休息几天吧。”那个客人继续说到。引得一伙人哈哈大笑,嘲笑老板。
老板脸上出新很无奈的羞愧表情,自己一个人到昨晚那四个人的房间里一个个看。映入他的眼帘的是那一张张被老板娘蹬烂的床单,昨晚惨烈大战时的情景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一会儿老板慌慌张张地跑了下来。对众人说到:“坏了,那几个人跑了。”
众人此时已经明白,老板娘跟着那四个小白脸子跑了。心里对那四个人极为愤怒:到人家老板的店里,吃人家老板的,和人家老板的,还睡了人家老板的女人,睡了也就算了,临走还拐走了老板娘。真是禽兽不如。又想起昨天那四个人进得客栈时的神气与傲慢,恨不得将他们几个刨心挖肺。
独孤傲看着老板此时朽木般的表情,不禁对他产生一种同情。众人看着老板,也不禁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对他悲催命运的同情与安慰。
“不对,不对劲,以前就是她跟再英俊风流的旅客睡了,也没走,江湖已经伤透了她的心,天地虽大,但除了这一间客栈之外,她再无处可去。”老板自顾自说着。众人不理解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但独孤傲此时已经明白,老板和老板娘是两个有故事的人。
老板跑上楼去,不一会儿就换了一副装束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他上身穿一件虎皮小短褂,胸前挂一黄铜护心镜,腰上挂着一柄长剑,脚踩一双青色厚底长马靴。人立时年轻了不少,如果有人要说现在的他是刚才进去的老板的儿子,那是最恰当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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