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嫉妒(1/2)
太阳渐渐落山,泊南山周围的可见度越来越低。(.mhtxs. )
冯祎凡皱着眉头,看着两具女尸做简报:“通过眼前现场的两具女尸,对比之前三位死者,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不同。
首先是脸部的破坏,其次是抛尸的位置,最后是作案的凶器。
之前徐教授说过,鞭打是最直接最强烈,传递愤怒和憎恨的方式。通过尸体鞭痕长度,心脏一刀毙命,可以确定是徐教授简报里的多次尝试。
作案手法相同,我们确定是同一个凶手没错。
可是,还有其他的细节。死者脸部、下体的破坏,这些都是不能忽略的细节。因为,这些直接影响我下面的推测。
例如,我们还有第二个凶手。”
冯祎凡话音刚落,在场的几位新加入警队的毕业生纷纷倒吸了一口气。
“脸,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而破相,比起鞭打,是更直观表达嫉妒的手法。
在此之前,我们锁定的凶手是个男人,高大且有正当职业的男人。他杀害受害人主要目的很明显,是憎恨和尝试。他用鞭子宣泄憎恨,却不断尝试控制鞭子长度,来避开死者下体。如此煞费心机,又没有对死者们进行性侵,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他是真的在半年前或者更久之前遭受到一次很大的冲击,才导致他心理发生了变化。
这么大费周章,我们可以断定,他绝不会嫉妒死者美貌,更不会花时间残忍的去划破女孩子的脸、和下体,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两位死者脸部比划破的利器,竟然是一把劣质的水果刀。
据调查,凶手使用的凶器是一把极其锋利、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格斗刀,根据后三位受害者的一刀致命来看,这把刀的锋利程度,足够将两位死者脸部划破见骨。从凶手抛尸到被我们发现,这么长时间过去,按照环境变化,我们死者的脸应该已经可以看见大致脸骨,而不是块状腐肉,且刀痕只有大约5厘米左右。
最后,我要说的是,抛尸位置。
根据前三位死者身上的尸斑和扭曲来确定,我们的凶手从作案现场,将尸体带到抛尸现场,是需要一定时间和距离的。(.mhtxs. )在凶手抛尸前的运输过程中,尸体上已经产生尸斑,主要分布的位置均在背面,而我们眼前这两位死者背部的尸斑已经不明显,近看她们的脸部虽然被破坏严重,却能看出来有尸斑。
而凶手具有很强的侦查意思,通过下雨天,和利用人群隐没痕迹来看,他细心严谨。他或许会把这两具尸体也藏起来,一直到腐烂都没人发现,这么草率随意、明目张胆的丢在岩石堆里,尽管没人会靠近,可还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是吗?
所以,我们可以分辨出两点。
1、有人在凶手抛尸后来过现场,对尸体造成二次破坏,同时也将尸体搬离原定的抛尸位置;
2、我们的凶手最恨、且不断以人体来尝试的终极目标人物,她一定是女性,她会是直系第二凶手。当然,死者脸部破坏一定是她干的,搬运尸体配置王水溶尸这种体力活,应该另有他人。从情形上看,雇佣的成分占的比例较大。
哦对了,你们估计忘了一个细节,连我也差点忘记了。
这一般嘛,玩格斗刀的都是男士居多,而且普遍使用是正常右手,目前我们发现并找到的一共五位死者,她们身上的鞭痕走向,都是右手鞭打出来的痕迹。而眼前的两位死者,脸上的刀口却是左边。
不信?你们走过去细看一下。
右手鞭打出来的鞭痕是正面手即右边较长,反手的左边则较短。而你们看,脸部的虽然是刀子等利器造成的破坏,但是细看的话,还是能分清楚的,和尸体上的鞭痕相反,右短左长。
由此推断,我们的第二凶手是位左撇子。她,虽然躲在凶手背后,却十分清楚凶手的主要杀人动机,利用凶手反过来帮她处理所有面向敌对的人。在凶手抛尸后,她又独身一人回到案发现场,对死者尸体进行二次伤害,事后雇佣人手把自己二次破坏过的尸体,抛尸在新的位置。
单从昨晚有人在这里配置王水来溶尸更是不难想象,她现在已经狗急跳墙了。
对于这位第二凶手,我已经有了确切的人选,不过目前,我们已经打草惊蛇,不排除赵顾文已经逃跑。”
话音刚落,一群人还没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早前给冯祎凡说明现场的刑警,突然接到市局来的电话。所有人屏住呼吸等待,直到电话挂断。
“局里说……赵顾文已经抓住了。”
皆大欢喜、振奋人心的同时,也有人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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