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要挟条件(2/2)
林丽一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立即停住了脚步,一把拽住了林芸的胳膊。
林芸被她一拽,有些触不及防,差一点摔倒了,不禁嗔怒道:“你要干什么?”
“我问你,岳哥真的来接我吗?”
“当然是真的了。你一跟我出去,不就能看到他了吗?”
“他怎么知道我要获释了?难道是你通知他的吗?”
林芸点点头:“是的。我同他一起来的。”
“那他的情绪怎么样?难道不生我的气吗?”
“哼,你这种行为不让他生气才怪呢。所以,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做人。”
“可是他···会给我机会吗?”
林芸一看妹妹对岳剑涛如此紧张,心里颇不是滋味,眼睛湿润地回答:“他当然留你在他家住一段时间,至于机会嘛,那是需要你创造和把握的。”
林丽一听,顿时激动得流下了热泪。
林芸见状,赶紧提醒她:“赶紧收起你的眼泪,咱们就快到门口了。”
林丽岂止是擦拭自己的眼泪?她把自己的秀发好好捯饬了一遍,因为没有梳子,便问林芸:“姐,我的个人物品咋不交还我?”
“你的包在门口那间屋子里,等你出门前,签了字,就会还给你的。”
“哦,那就算了吧。你看我的头发乱不乱?”
“还可以。”
“难道没有不合适的地方吗?”
林芸显得有些不耐烦!“没有啊。你跟他又不是第一次见面,自己啥丑态没让他看到过?就不要在伪装自己了。”
林丽有些怏怏不快,但还是对林芸表达出感激之情:“谢谢你帮我叫来了岳哥。”
林芸心里一动,赶紧低声表示:“我要事先跟你说一件事,从今以后要跟你一起住进他家。”
林丽显得有些不解:“为什么?你难道不住宿舍了?”
林芸不想让她了解真相,担心会伤害她的自尊,于是表现懊悔:“都怪姐以前对你关心不够,所以不想再住宿舍了,就算在忙,也要每天晚上陪陪你。”
林丽显得不领情:“我既然住岳哥家,你去凑什么热闹呀?”
“我必须要监护你。”
“哈,你还是担心我犯错误呀?”
“哼,你还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就好。”
“你放心吧。现在有岳哥家监护我,你就甭操心了。”
“不行。岳哥他每周有五天不在家,到时候谁管你呀?再说,你这次出事不就是已经住进他家的情况下吗?”
林丽显得非常懊悔:“我知道错了,保证不会再犯了。”
“嗯,但愿如此。”
“那我求你不要搬我家住好不好?”
林芸一听她现在把岳剑涛的家形容为自己家,心里不由唏嘘不已,但无法跟她明说自己搬进岳剑涛的家是遭受人家的要挟,只好掩饰道:“不好。我必须要监护你一段时间才放心。再说,他家里又不是没有多余的房子。我住进去也是蛮方便的。”
林丽一看姐姐执意这样做,也是无何奈何。
当林丽一走出看守所的大门,顿时看到了站着外面的岳剑涛。
此时,岳剑涛把自己妆饰得很整齐,正站在一辆轿车前,这辆轿车是林芸驾驶的公车。她身为一名外勤刑警,有权力征用单位的公车。
当岳剑涛一看到林芸领着林丽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便很有礼貌地挥挥手。
林丽这一路上一直担忧岳剑涛的态度,当一看他的情绪不错,还主动招手示意,不禁十分感动,立即撇下林芸,向岳剑涛纵情地狂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