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加一个约会(4)(1/2)
鱼味,泥味、煤味、麻絮味,柏油味阵阵扑来,还有大白天就喝得醉醺醺,拎着酒瓶子、唱着歌四处乱窜的水手,在石子路上颠来颠去铃铛叮当乱响的四轮大车。车厢外的这一切都表明高易又一次来到了虹口。
麦克弗森打开了车窗,小半个身体探出门外,正在大声指点车夫前行的方向。马车曲曲折折的行进在窄街陋巷中,已经深入到高易从来未曾涉及过的一片区域中,制绳厂、小船厂、拆船厂、修船厂、索具厂、铁匠厂,各种各样与船相关的作坊式的小型工厂出现在了迷宫一般的小巷两侧,就像后世里的二手电器一条街,或者五金杂货小商品市场一样,总能够让身处其中的人们完全失去方向。
幸好今天去接了麦克弗森一起过来,否则就凭他们自己,高易很怀疑是否能够顺利的找到地头上。
终于在又一次山穷水尽之后,马车绕过一堵高墙,高易的眼前豁然敞亮起来——黄浦江的滩头就在咫尺之间。
“不会就是那栋建筑吧?金东利大厦?”高易问道。
滩头上孤零零耸立着一座三层高的货栈,整个立面黑黢黢的好像经受过大火的燎烤,一个个窗户洞开着,偶有几块玻璃反着光,就如同一张缺失了大量牙齿的黑洞洞大张着的嘴巴。然而这幢貌似废弃建筑的平顶上,却伸出一只只权当烟囱的铁皮漏斗,里面徐徐的往外冒着黑烟,无一不表明这里头是有人居住的。
“是的,那里就是我们的房子,高易先生!”
等高易进了建筑物后才发现,“我们”还真不少,除了麦克弗森一大家子之外,每一层都住了十七、八户人家,由于临近饭点,楼道里充满了各式味道,高易甚至闻到了有人在做典型的江南菜葱烤鲫鱼。
麦克弗森一大家子包括三个家庭,麦克弗森夫妇以及他妻子的两位哥哥的家庭。
“托马斯·麦克尔霍恩。”
“乔尼·麦克尔霍恩。”
“敏娜,伊萨贝拉,我的妻子艾米丽。”
如果仅仅是三对年轻的夫妇,是绝对称不上一大家子人的,但如果这三对夫妻一共养着十一个孩子的话,那就完全是两码事了。高易站在客厅门口跟麦克弗森的家人一一握手的时候,这帮熊孩子就在他们周围到处乱窜着,有两个特别调皮的,还企图掰开高易的两条腿钻进去,好当成新的躲猫猫的隐蔽点。
直等到敏娜和伊萨贝拉把这群小孩子全部从屋子里带出去之后,高易才算找到了打量四周的机会。房间并没有他想像中那么不堪,相反可以说布置得整洁得体,桌子、椅子虽然是西洋款式,但看得出来,手工和木料都出自于本地,不过正因为如此,木料用的非常考究,手艺也十分之精细、道地;墙壁上糊着一层绿、白竖条纹相间的丝绸墙衣,看在眼里干净明快;几幅颜色对比强烈的《圣经》故事彩绘画,恰到好处的点缀在了它们应该出现的地方,其中有两个故事,以高易幼稚园水平的圣经知识竟然也能够认得出来,一幅是穿红衣的亚伯拉罕用穿蓝衣的伊撒献祭,另一幅是穿黄衣的但以理被投进绿色狮子的洞中;餐桌后面的墙角里摆着一个带抽屉的柜子,柜子上放满了玻璃杯、咖啡杯、糖罐、奶罐,还有一只茶壶和一个盛着半瓶玫红色液体的水晶玻璃樽。柜子贴墙根的地方竖着放有一个瓷盘,瓷盘上绘着一个带阳伞的女人,在同一个军人模样的小孩散步,小孩在转动一个铁环。瓷盘用一本《圣经》顶住,免得倒下来砸碎聚在周围的杯子、瓶子。
高易饶有兴致的观察、研究着周遭这一切。他现在主要接触两类人,一种是住在花园豪宅里的西人中的最顶级阶层,一种是住在里弄房子里的华人中产阶层;他本身来自西人中的最底层,所以对于这一阶层如何生活十分清楚;他还知道西人中单身的工薪阶层——也就是中产阶级中单身的部分,他们一般住在商社提供的宿舍中,有些薪酬高,又不知节俭的,就干脆常年包住在礼查饭店这样的高级酒店里;至于剩下的华人中的顶层与底层,自然跟我大清其他地方一样,富的高卧在朱门大院里,穷的冻馁于蓬蒿茅草间。
然而这块拼图中,却始终存在着缺失的一块,带着妻儿一道来东方的西方中产阶级去了哪儿了呢?高易并没有听说过有哪个西方人像他一样租住在石库门房子里,也没看见过哪里有那种house一类的独栋小房子存在。
这个谜团今天终于揭开了,原来他们住的都是公寓——当然,大部分公寓不会像这里这么破败。
想想也不奇怪,如今巴黎、伦敦的大部分中产阶级过的其实也是这样的生活。高易老是会把中产阶级同house这类的独栋小房子联系起来,主要是受了后世的影响,而且是美国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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