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别针扣住我的心(2/2)
程念推门进去,屋里果然空无一人,她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坐哪儿。屋子不大,除了一个沙发一个茶几,还有几个小凳。沙发上摆满了少年换下来的衣服,茶几上放着几盒没吃完的盒饭和一个剩了一口的汉堡,两瓶开着口的矿泉水都还剩了半瓶,就连几个小凳子上也都多多少少放了东西,乐谱啊、琴弦啊甚至还有一个坏了的麦克风。
程念想了想,把堆在沙发上的衣服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一边,然后把书包卸下来放在沙发的另一边,将茶几上的两瓶矿泉水紧紧拧好,本来想把盒饭收了扔掉,但看其中一盒好像才动了两口,就又把手缩了回去。
顺着过道往前走,就听到了嘈杂的音乐声以及少年扯着嗓子的歌唱:
“想要买酒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尽管站在舞台的侧面,程念还是能看见少年的脸,他的刘海短了不少,用发胶梳起立在头顶,之前染过的红毛现在只剩发尖的一点点,少年一边唱一边跳,连带着衣袖上的飘带也时不时在空中摇摆。
头发是程念陪着路星洲去剪的,就在被英语老师骂的那天晚上,程念带着路星洲找了一家理发店钻了进去。
程念是这么说服路星洲的,天天被英语老师指着这个破头发骂你不烦吗?就算你不烦我都烦了,真想以后总因为这个写检查啊?
路星洲反驳:“我是摇滚歌手啊大姐,哪个玩儿摇滚的头上不带点颜色?”
“关键不是你最近不是没什么活动吗,再说不是还有假发吗。”
“假发?”路星洲瞪着程念,“万一在台上蹦着蹦着掉下来怎么办?”
“正好给歌迷们一个惊喜?”
“……”,路星洲缩回脑袋,“总之保留红色是我最后的底线。”
“成交。”程念对着路星洲乖巧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一曲完毕,路星洲扫了两下弦,回头和其他人对视一眼,余光看到站在一边的程念,冲她眨了眨眼,打了个响指,随后音乐顿时爆炸开来,所有的情绪不过就在这一瞬间:
“孤独笼罩着城市
梦被稀释
在黎明前消失
多希望这一个瞬间
能够静止”
这首《瞬间》,是少年们登台演唱的第一首歌,是路星洲被媒体称赞为音乐天才的出道曲,他写这首歌的时候不过才十四岁,漫长的瞬间,短暂的永恒,孤独永远和热闹相伴,一群人的长久,也是一个人的片刻。
酒精味在空气中弥漫,浑身的细胞都在这一刻躁动,程念看着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少年,多希望,自己也能在这一瞬间静止。
青春永远漫长,每个人都从这里逗留,但不过一瞬,就要转身离开。青春岁月,郁郁葱葱,时光宛如一条永不停歇的老狗,即使苍老无力,却还是依旧奋力的向前跑着,沿途的风景,不过是片刻云烟。
教室靠窗低头读书的少年,校服干净的隐约还能闻到皂香,不经意间抬头,露出好看的眉眼;操场上奔跑的少年,肆意挥洒着汗水,校服甩在身后,开心的冲远方挥手;多功能厅里,那个少年手指骨节分明,坐在钢琴前弹奏着缓缓乐章,绚烂的舞台上,那个少年抱着吉他,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少年不必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只要在某一个地方发着光吸引着你,这就足够了。
仅凭这点,无论在哪,无论过了多少年,我们依旧能够一眼看到那个站在人群中的少年,哪怕他身上不再有你喜欢的光芒,哪怕,他已经不在记得你。
人们之所以怀念青春,是因为清楚地知道,有些人,一旦道别,便是一生。像别针一样,虽然很小,但还是能轻轻的将你刺痛。
尽管如此,他依旧是忘不掉的故人。
依旧是心尖上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