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章 相遇(2/2)
我怯怯的,这一刻,我心花怒放,幸福极了,“我叫毛公瑾。”我傻傻地说道。
他拉起那个小男孩的手,大声说了句:“走,回家。”然后他们两个就朝着大理石铺成的水泥路走了,临别时,他回眸一笑,让我怦然心动。
“周遇,周遇,念不好就是周瑜了。”我在心中默默地想到。
我是一个迷恋周瑜迷恋上瘾的单身男孩,我的qq空间里有很多有关周瑜的视频,我常在电脑上看。“他真的是他吗?会不会是周瑜的转世?怎么会这么巧?他就住在我们家楼下,我住在6楼,那他岂不是住在5楼?”我在心中幸福的想着。
他是那种很严肃的男人,并且脾气有点坏,从他说话的口气就能看出来。没办法,为了他,那我就迁就迁就吧。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
还记得那是过除夕夜前的小年二十三,上午,我在后花园的*场上散步,那时的我穿着“adidas”牌棉袄,喝着“信阳毛尖”牌茶叶水。
那时的他带着一个年轻少妇和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小女孩来*场打羽毛球,他是那种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当他和他的妻子打羽毛球的时候,我就站在东南的桃树边看。
他的女儿拿了一个树枝从他的后面打他的臀部,并且说:“你俩整天打啥打呀?”那时的他脾气真好,并不呵斥女儿,并且还笑了笑。能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这种男人,是我见过的全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他的妻子长得真好看,身材很苗条,个子也很高,穿着黑色的毛衣,显得很迷人,我喜欢他的妻子,也喜欢这个男人,这让我想起一首歌的歌词:“等待缘分需要千百年,爱一个人就在一瞬间,对你迷恋……”
我看的迷了,在心中想到,如果能和他们成为一家人,那可真是天大的幸福。他们一家人和我在一起了很长时间,我不愿意走,也不想走,然而他们却走了,临走的时候那位年轻少妇,也就是周遇的妻子,看向我,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那个名叫周遇的男人轻轻弯下身子抱起他的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而我呢?而我只是一个单身男孩,活在洛阳这座繁华的大城市里,依靠写字为生,依靠在电脑上的写作为生。
我有心和她们成为一家人,因为我爱这个男人,他在我眼里怎么都是好,包括他的不耐烦和他的坏脾气。
当他们一家人回2号楼1单元里的时候,我还站在花园里傻傻地看着,她们这一家人,是我见过的天底下最恩爱的一家人。
不久之后,我回老家了一趟,我叔叔是我老家村中的村长,并且在村庄的东边开了一个占地40亩土地的楼板厂。
我天天无所事事,便在楼板厂的北边的黄土空地上散步,喝茶。可我怎么也忘不了周遇他们一家人,我一直想象着重回洛阳,靠网络写作挣钱买个u盘,再买个好沙发。一直都想象着和周遇成为一家人,将来永远和他在一起。
本来我的想法是在老家辅佐我叔叔发展经济,在老家尝试做官,建功立业。然而周遇的出现完全改变了我的计划,我决定重回洛阳,和他交个朋友,然后呢?靠自己的文章挣钱,和他们成为一家人。
于是我真的就重回洛阳了,这完全是爱情的力量。在回洛阳的高速公路的大巴车上,我一直都在思恋周遇。我是一个男孩,然而却是一个很痴情的人。
回到洛阳后,新年过去了。正巧的是,每天夜里都能听到楼道里传来一个小女孩甜甜的声音和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我疑心这就是周遇和他的女儿的声音,然而当趴在猫眼里偷看的时候,只能看到他们父女的背影,听到楼道里传来的脚步声。
春天来了,新的开始到来了。有一天早上我下楼,去新华书店看书,当走到4楼的楼道里的时候,这时,我又看到他了,我还怕看错,仔细端详,正是他,没错,是那天在小区后花园乒乓球台子边见到的那个男人,是去年冬天在小区后面*场上见到的那个男人。是那个脾气有点坏,然而却很爱妻子很爱孩子的男人。
我不禁间感到阵阵欣喜,温柔的笑了,他低头看向我(因为他个子比我高)也温婉的笑了,这一刻我在心中亢奋的想到:“没想到还是同住一栋楼,这么有缘分。”他笑着看向我,从他的眼神里,我能看出来他也是这样想的:“没想到还是同住一栋楼,这么有缘分。”
我下楼去了,他的女儿抬头看向我,眼神中透露的意思是:“你怎么会喜欢他?”
这天,我的心情是格外高兴的,走在路上,我都感觉步子是轻飘飘的,我要和他在一起,每天能看到他,我就感觉很幸福了。
我不知道在他心中是怎样看待我的,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但是从他的眼神我能看出来他并不讨厌我。也许他会喜欢我,我这么年轻,又长得这么迷人,还是个单身男孩,还是个家,他会不喜欢我吗?
其实一直以来,在我的心里,也是很矛盾的,我究竟是应该回老家辅佐我的叔叔当村长发展经济呢?还是应该继续留在洛阳靠写作挣钱呢?想来想去,还是留在洛阳写作挣钱吧,就当是为了周遇。
然而男人,总要有个事业心才是,想来想去,两方兼顾吧。
就在昨天,我老家的老朋友又鼓励了我一番,他的名字叫“曾辉”。是我女朋友的弟弟。小的时候,他总是缠着我管我叫“姐夫”。现在他听说我正在搞写作,他就很开心。
我欠他的账,我没什么好补偿的,我向他许下诺言,等我今年靠网络写作挣到40万元人民币了,我赠送他一台笔记本电脑。他乐呵呵的害羞的说道:“不用咧。”
然而心中对故乡,对老家又无比思恋,何去何从,当速下决断。
拿定主意,只有这样:老家和洛阳两不丢,好去好回,以君之心,随君之意,于内于外,必无咎也。
我之所以起早贪黑,努力码字,我在心中为了谁呢?为了爱情,为了周遇,为了昨日向我女朋友的弟弟曾辉许下的那句诺言。
我的心太过脆弱,也太过细腻,也太过痴情。现在,写下这行字的时候,我想:“住在楼下的周遇又在玩弄他的手机,又在玩乐他的电脑,不知道我想他的同时,他会不会也在想着我呢?”
他是我黑暗里心中的一盏灯,他是我黎明前的一道尊贵的曙光。
我记得历史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荣华富贵不回乡,等于锦衣夜行。”今年“五?一”节的时候,我准备回老家一趟。
为了周遇,从今天起,我就要正式写书挣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