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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最后的早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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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瑾觉得很满意,因为他能感觉到这些部下对他的拥戴。

这就是个不错的开局,穿越第一天,他就有了七个死忠的部下。

在古代社会这个讲究,君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君是主流思想。

你对我好,我命卖给你都无所谓,尤其是对忠义格外讲究的武人。

王瑾想的很明白,想要人对你效忠,得满足三个前提条件。

第一,自己得有让人信服的能力。

要让这些部下知道,自己可以带领他们不断的走向胜利。

第二,要给这些部下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

以及一个可以预见的上升通道。

第三,大丈夫不能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

所以钱,权是必不可少的。

现在他没有什么钱,那就只好发挥自己的特长去赚钱。

自己的特长是啥?

一个杀手之王最擅长的肯定杀人啊!

王瑾觉得,明末是一个对杀手特别友好的时代。

一个建奴人头五十两。

王瑾觉得,如果他敞开了杀,而且朝廷也都能兑现赏金。

他甚至怀疑,大明的财政收入,够不够给他发赏额的。

说实话,杀建奴,对他来说太没难度了。

当然这里说的是偷袭。

如果让他跟大队建奴对阵厮杀,他是不干的。

他心里还是有这个ac数的。

他最应该干的事。就是跟头饿狼一样。

就围绕着辽东这个大羊群转悠,遇见机会就叼一只羊出来。

可这样的生活方式,对他这么一个穿越者来说,也太没难度了。

所以他决定了,他没钱,那他就带着部下去赚钱、赚军功。

有了军功就有了上升空间,官做大了,自然钱就多了。

他记得他看过的一本书上,写过一个憨货。

这个憨货就是现在的宁远总兵官满桂。

他就是凭着杀人养活自己一家老小的。

说他憨货,是因为他杀人只要钱,不要官。

他就不懂,当官尤其是当大官,可以赚更多的钱这个道理。

王瑾看着几个部下,一脸忠心耿耿的神情。

以及他们身上,那几乎要溢出来的幸福感。

他很满足,他已经决定要善待这些部下了。

忠义,这个词在后世的人身上太难得一见了。

这是个珍贵的品格。

所以他要珍惜具备这种珍贵品格的人。

他们这几个人就这样憧憬着、期待着

算计着自己回到关内,会有什么样的前程,会有多少赏金。

然后用这些赏金跟前程,去过什么样的日子。

王瑾甚至听到了。

谢老六都已经计划到了他的孙子,该干点什么大事业了。

他就忘了,他自己现在还是个光棍呢。

王瑾强忍着笑意,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要希望,就是有奔头。

有奔头的日子,对这些丘八来说就是好日子。

这种感觉真好。

当王瑾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微微放亮了。

他是被带着一身露水,的程志强叫醒的。

昨夜他睡着了以后。

剩余的六个人分成了三班值夜,每班两个人,

他是最高长官,也是特权者,所以值夜没他的事。

他没有想跟士卒们打成一片的想法。

上位者就要有上位者的行为方式。

恩威并重,才是一个上位者最该做的事。

解衣衣之,推食食之。

那是已经成为了上位者的那些人,收买军心才应该做的事。

他还没达到那个身份呢。

现在他需要做的,就是带着他们不断的升官,赚钱。

那这些人就都是他的死党,扯其他的压根就是多余的。

“大人,”程志强小声的叫醒了王瑾。

然后看见王瑾已经睁开了眼睛,就体贴的把一个水囊递了过来。

“大人,您先喝口水,天已经亮了,咱们该做准备了。”

王瑾慵懒的抻了个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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