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比试(1/2)
北门城防营。校场。场上两道身影,正进行标准的步战。
其中一方是个壮实的中年人,身材结实,手臂有力,头顶半秃,约30岁。穿着一身白蓝交织的军装,肩章是一柄银色骑枪。
这是一个准尉,有着见习阶的实力。
伊斯维尔领沿用的是人类贵族议会的修订的军衔制度,源于阿卡德大帝国,在黎明战争后得以完善,共分20阶-士兵7阶、军官13阶,被称为“阿卡德军衔”
大陆上的人类贵族,多数使用此军衔制度。
军衔不轻授,实力、资历、家世、荣誉、战绩和声望,缺一不可,所以使用阿卡德军衔的国家,一样会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同。
假如出现两个以上多国联合作战的情况,默认的规则是由军衔最高者,或地位最高者统率联军。
少数未使用阿卡德军衔的贵族,领地内的军官若参加联合作战,统帅部往往会根据此人的经历、实力,下降几个等级授予临时军衔。
但是若有贵族实行的是阿卡德军衔,结果手下的军官被证明实力或能力,不能担任此职务,那么会被贵族议会警告、下降信用评价,严重的甚至会受到制裁。
准尉是军官阶级的第一阶,需拥有至少见习阶的实力(1阶),和骑士的爵位。贵族不都是军官,但军官都是贵族。
在军中服役的士兵,若能觉醒成为职业者,且有着清白的家室,五年以上良好服役记录,那么可以由军团长提报给领主,授予骑士爵位。
准尉在标准步兵团中,可以担任中队长的职务,在骑兵团中,则可以担任小队长的职务。可以说准尉是士兵与军官的分水岭,是军队里的低层军官。
这个秃头准尉,左手木制长剑,右手拿着菱形盾牌。左手长剑挑、刺、斩等基础剑法中规中矩,右手盾牌挡、推技巧也很娴熟。
剑法步法和盾牌,使用的都是军中技巧,应该是自小参军,平民中觉醒战斗职业,然后被授予骑士的幸运儿。
场上另一方是个孩童,长相英俊,皮肤白皙,个子明显比同龄孩童高一截,是个贵族男孩。身上穿着一件皮甲,双手握着木制长剑,没有持盾牌。
虽然没有持盾,但相较秃头中年,男孩无论是剑法还是步法,都更显飘逸灵活。往往能格挡住对方的长剑同时,侧身避开盾牌的挤压,肘部时不时攻击对方的肋下。
此生场外围了无数的士兵在围观,没有执勤任务的,基本都来看热闹了。不仅看,还在喊。
“拉夏勋爵,加油!您长得真好看。”
“加油,拉夏勋爵!罗伯特那个秃头一定不是您的对手。”
这些是颜值党派的女兵,信奉颜值即正义。
“拉夏勋爵!我爱你~”
“一边去,花痴!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的长相,要说喜欢那也得是我喊啊~”
“呵,我胸大都没有说话,你们就更没资格说了。”
这是些大胆奔放的女兵,勇敢地说出了心中所想。
当然,除了给拉夏的加油声、助威声、呐喊声和示爱声,还有嘘声。
“嘘~嘘~”
“罗伯特你个秃头,不要脸!你的年纪都是勋爵的三倍大了,居然还用盾牌。”
“秃头,实力不济你就认输下来吧,不要耽误我们的时间,我们后面还有几个人在等着呢!”
“咦?你之前不是就已经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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