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魔道永昌(1/2)
布洛克最近很烦。
主要原因是魔族的人找了上来。也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围猎沧龙时,负责压阵的魔龙族神王———布奇塔。
这个人还不能不见,当初自己第一次去开荤,就是他带的。
两人就这么坐在一家他常去的火锅店中,安静地吃着肉。
食材在器皿中安静地浸泡着,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虽然他们的身体强度,都可以无视汤汁滚烫的温度,但是他们还是坚持优雅的风度,避免打破食客们的规章制度。
“太子殿下……”布奇塔张了张嘴,但是话还未说出,就被打断了。
“十八叔,这里现在就你我二人,无需过多紧张。”布洛克擦了擦嘴,盯着这位已经被现实磨平了棱角的老龙。
“神族把佛陀们招过来了。”
布洛克原本想夹肉的筷子在空中停顿了一下。
“妖族正在想办法接引部分星空巨兽过来。”
筷子被缓缓搁在了白瓷碗上。
“灵族……神王强者的突然多出了多位二转。而且他们好像也有着能够让死者重新还阳的能力。”
布洛克擦了擦嘴。
“需要我做什么?”
布奇塔长叹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从自己的胸口处轻轻一抓,一张契约便出现在了他的手上。
“天魔契约。”
布洛克收起了那个玩世不恭的笑容。这是魔族拥有的最高规格契约,代表了众魔统一的意志。
他从布奇塔手上将契约接过,仔细浏览了起来。
上面的内容也不复杂,就是希望魔族能与四季轮回界建立攻守同盟。
布洛克浏览了一下契约,确认没什么问题后,连忙联系了墨光翟。
这一边,墨光翟已经出关了,不过他身上已经多了一个大号的人肉挂件。
无论他说什么,暗伶就是不肯下来,嚷嚷着说这是她期末考试想要的奖励。
墨光翟没辙,只能背着她去找布洛克。一路上,两人的回头率还是蛮高的。
俊男靓女谁不爱。
到达火锅店时,布奇塔和布洛克还在大快朵颐。
见到他带着人来了,又招呼服务员继续来三桌。
对于暗伶,他一开始还是多少有一点想法的。
直到他在某一次吃饭时说漏了嘴时,墨光翟看他的眼神变得非常的不对劲。
他严重怀疑,自己再多说一句嘴,下一秒,他就暴起,给自己做个小手术。
后面就没了。那个时候暗伶还是鸟形态。现在变成了人,那还不宠上天?
布奇塔盯着墨光翟和暗伶。
墨光翟他是认识的,当初在围猎沧龙的时候,远远地瞥过一眼。
他当时被众神王拱卫在最中间,因此他猜测可能是四季轮回界的另一位圣子。
双星争辉吗?还是说如太极图中的黑白二色,一个明,一个暗?
之后,他又将目光转向了暗伶。
他的眼皮直接抬了起来。
这是一头邪凤。血脉纯度相当高的那种。
魔族也有堕落凤凰族。领头人为一位八转的堕落血凤和一位七转的堕落邪凰。
他马上又叹了口气。
想什么呢,跟在四季圣子身边,那么大概率是从小养到大的伙伴。甚至说不定是他未来的道侣。
郁闷的叹了口气,他喝了杯酒。
墨光翟进来时也看到了,在看了他一眼后,又扭头瞄了一眼暗伶,但随后又把头低下喝了口酒的布奇塔。
可惜他并不会读心术,要不然他的表情可能也会相当的精彩。
布洛克简明扼要地和他聊了聊天魔契约的事,墨光翟保证会和诸位神王沟通一下。
不过具体的条条框框,可能到时候要再商议一下。
虽然说魔族有三十三大族,但是能够派遣神王下来的,不会超过双手之数。也就是说,整个魔族撑死了,也就十位神王。这个数量与众神殿的神王数量是旗鼓相当的。
其他大族中,灵族是太神秘了,尤其是时空灵族。哪怕是墨光翟自己都不知道,当初教了洛淮南多少东西,而这些东西所组成了一张网有多么的庞大。
妖族的混乱程度是所有种族中首屈一指的。
因为严格来说,魔族、神族都有部分种族是从妖族中分裂出来的。
甚至星空巨兽们也可以算是妖族的。不过星空兽祖们中的巅峰强者,在实力上,其实并不逊色于妖祖,只不过妖祖的背后站着龙和麒麟。
……
这一边,姜璎珞正在自己和自己对练。
她所使用的灵器,是老牧师给她的。可以形成一个和本尊相等实力的分身,该分身可以完美复刻本尊会的所有招式。
因此,既可以在对战时使用,主打一个出其不意,也可以用来磨练自己的武技。
三七班的期末对决以三班略胜一筹,画上句号。
不过暗伶在此之前已经把三班除了姜璎珞之外的所有人都给淘汰掉了。
当然,在此之前,七班除她之外的所有人也全部被淘汰了。
所以她并不满足,感觉自己有些懈怠了。
她的目标很简单,在她从中级部毕业之前,她不会让七班重回前三,甚至要把她们打出前五。
这牵扯到一个比较长的恩怨。
以往徐楠在的时候,七班还可以凭借人海战术再搭配各色各样的灵器打游击。
但徐楠有一个问题,就是,嘴巴有点欠打。就是话语比较刻薄。
且在之前,他也并没有表露自己是玄阶炼器师的身份,但是他每次都能搞到大量的灵器,因此,部分同学猜测,他和一个高年级的炼器师关系较好。再加上,那个时候两人的关系也比较暧昧,有人就在她旁边阴阳怪气。说话那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的耳朵也清净了不少。
在他主动暴露身份之前,没人能从他嘴巴里面得知“背后”的炼器师是谁。
再加上他嘴巴比较毒,经常性翘课,与周围人格格不入。久而久之,便与大部分人疏远了。
双胡与他认识,还是因为住的近。且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完全孤僻,因此帮了几个小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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