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恐慌 作者:吾爷(1/2)
牛杠被枪杀了。
在现场见证了枪杀过程的牛杠那帮兄弟,事后与人讲起当时的场景,虽不齿说出自己被吓尿了,但绝对没有任何人不对那两个枪手的冷酷赞不绝口。
牛杠被杀手顶着脑门最后爆头的过程,不仅仅是牛杠的生命在世上经历的最后煎熬,也是他这帮平时高喊着哥们义气的兄弟,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决择。
让这帮小子事后想起即使不懂愧疚,也很长时间再没脸皮说狠话。
他们如果继续混江湖,就肯定不愿与人谈起当时的情况,毕竟他们是十多个人对两个人,却眼睁睁看着杀手从容不迫爆了老大的头。
不过,对死亡的恐惧,应该不止是他们这样的乌合之众才有。
即便是受过特殊训练的战士,面对夺命枪口顶着脑门,脑袋里产生的恐慌,也会让一切定格。
当时在场的这帮平常惯于使用刀具参加群殴的蛊惑仔,在杀手用带有消声器的枪顶着牛杠脑门那一刹那,也有兄弟下意识地产生过拼一下的想法,甚至有两个兄弟都已经站起来准备持刀前扑,当见到另一个杀手又掏出两支带有消声器的枪以后,就不约而同的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们甚至没有人会去在意杀手说:“我们只找牛杠!”而是通通都听清楚了“不想伤及无辜!”。
也就是说,在杀手还没有扣动扳机前一刹那,牛杠在他这帮平时称兄道弟的同伙眼里,已经变成了【可以换回他们生命的死人】!
现场的情况,完全可以用那种充满了浪漫的血色来形容,连空气都已经凝结,等于是牛杠用他一个人的命,换回来众位兄弟的命。
说句大实话,在新中国和平环境中长大的人们,除了在后世被评定为【十年浩劫】的上世纪67~68两年,曾经在【搞武斗】时有机会看见过枪杀他人和见识过枪战场面,在枪支管制异常严格的中国内地,像牛杠这群平常自诩为敢于不顾生死、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在与他人谈起这个场面时,还可以说:“我是连做梦都想象不到,今生今世竟然还有机会亲眼见证、有人比我们更胆大包天、居然敢于持枪在公安局门前当街杀人、这种在银幕上才能见到的情节”。
不用去瞎猫碰见死耗子的胡乱猜疑,他们那些敢于大声嚣张的喊打喊杀的群胆,已经被这于无声处听惊雷般杀人的独胆,给震慑得无影无踪了!
于是,等杀手的车都已经开过了前方的十字路口,然后加足马力消失在黑暗中以后,又过了至少2~3分钟,貌似时间已证实了死亡威胁已完全解除,人们才听见有一个女声率先惊呼“杀人了,杀人了”!
她这样凄厉的惨叫声刺破了午夜的宁静,在夜色笼罩的的大街上,传得很远很远。
随后才听见有男声在大喊:“打110~快打110!”
紧跟着又听见有男声在斥责:“你妈屄,胡鸡巴乱吼个锤子,公安局就在这里,还打什么狗屁110,你妈屄急晕了头了?还不赶紧去敲门噻!”
与此同时,还有与牛杠一同来的蛊惑仔,没有忘记自己身上藏有管制刀具,担心一会警察来了就跑不掉了,也不跟任何同伴打招呼,就趁着现场混乱悄悄的离去。
有的虽然没跑,但已经仿佛置身事外的混在了围观群众之中,成了凑热闹的看客。
确有一个估计应该是平时与牛杠关系最铁的兄弟,这时已经哭了起来,他大喊着“杠子哥,杠子哥”,边哭着就冲到牛杠面前,想伸手去翻动牛杠的尸体。
旁边也有懂点法律常识的围观群众说:“兄弟,不能动,要保护好现场,等警察来了处理。”
就这样在七嘴八舌的议论中又挨了7~8分钟,在中区公安局大门打开的同时,巡逻的警车也拉着警笛来到了现场。
警察记录在案,牛杠当时的外观特征,【上身穿一件纯白色长袖夹克,里面衬了一件横杠的兰红色体恤,下身穿深色长裤,脚上是一双白间黑的波鞋。】
由于血是往头的方向流走的,所以牛杠身上的着装几乎一尘不染的显得很干净,很整洁。
现在斜着侧身呈倦曲状的倒在一张小矮凳的旁边,双脚还很规矩的上下并在一起,双手就屈着放在胸前,整个姿势乍一看有点像侧着在睡觉。
从这种很规矩摆放的姿势看得出来,牛杠在临死亡之前,完全没有丝毫挣扎和反抗的迹象。
他浑身上下也没有其它的伤,就只是脑门正中眉心处有一个花生米大的小孔。
应该是威力极大的子弹打穿了脑袋。
后脑壳上浓密的黑头发中血糊糊的,从流血的速度和流出的血量来推断,牛杠的后脑勺貌似应该有一个很大的洞。
现场那腥红的血迹,眼见除了脑袋周边流了一地,流得最远的已经顺着人行道的方格子砖缝,很有规律地流进马路边的排水沟了。
年轻人不但活着的时候精力旺盛,即使被枪击死了,血也流得特别的多。
最为幽默的是,由于枪手是在公安局门口,冲着牛杠送上的花生米。
整个作案的过程,全部被安装在公安局大门口顶头上,【人民公安】四个大字、旁边的防恐监视器材,完整的录制了下来。
录像显示:杀手从车上下来,走到夜宵摊,用枪顶着牛杠的额头,开枪击毙牛杠,再到汽车消失,整个作案的过程,共耗时57秒。
哇塞,有人听说后就忍不住惊呼,不知道作为资料片,看起来是不是会很刺激?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听当时在现场的人,事后描述,“那持枪杀手的演技,在牛杠和众人的配合下,整个冷血的过程,堪比当年炸裂电影《英雄本色》中,周润发饰演的小马哥,更有资格去角逐影帝。”
虽然有了录像为凭,由于黑色桑塔纳是最普通的车型,又没有挂车牌;所有参与行动的三个人,从影像上看,应该都戴有乳胶仿真人皮面具,除了身材和肢体有参考价值外,其他没有留下任何可供追踪的线索。
这的确给公安局侦破枪击案,造成了极大困难。
夜宵摊上当时多达近50人。
凭着大家的回忆,说出来的情况基本一致:“杀手面无表情,说话不紧不慢,嗓音不高不低,不圆不尖,没什么特色。戴着一个满大街都能买到的深色棒球帽,看不清楚头发和额头的情况。年龄大约30岁左右,身材也是高矮适中的大约1米7左右,穿的衣服是灰色夹克,裤子是深色,脚上穿的深色运动鞋。”
总结现场所有的人的话:“开枪杀人的过程就像是在拍电影,那杀手貌似冷血得对杀人一点都没有紧张感,给人的印象应该不是初次干这种事情。”
公安局对弹头痕迹进行了技术比对分析后认定,杀手用于作案的手枪,是我军标配的制式军用手枪。枪械编号来自70年代初期中国的【援越物资】。
事后也有好事者脑洞大开,“牛杠在生命的最后一刹那,因为骨子里的倔犟,让他没有选择听话照做的在一秒钟内跪下。如果他按照杀手说的那样,在一秒钟内跪下了,是不是杀手就会放弃扣扳机?牛杠就不会死了?”
虽然说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无巧不成书】的成语却肯定是有它的来历。
洪海侠把海萍姐姐:“枪手敢在公安局门口杀人”这话听进去了。
他深为陵江的社会治安混乱不堪担忧。
与此同时,躲藏在大洋彼岸的玩偶却因为牛杠的死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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