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县委书记权力(1/2)
程绍江的话中之意,大家都听得出来,看样子是要提拔何云松了,如果是这样,何云松那就是因祸得福。
当然何云松也听得出来,他说道:“谢谢程书记的信任!不过权利配套到位,得花很多时日,矿山整治是不是也等些时日?”
“云松,矿山整治是全省统一部署,一天也等不得!”
程绍江说着,看了一眼坐在右边的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曹斌,问道:“曹主任,你问一下其他几位常委,到哪里了?”
“好的!”曹斌拿起手机,走出会场,大概是去打电话去了。
县里共有七位常委,连程绍江在内现在已经来了四位,还有县长马化斌、县委副书记秦建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大海没来。
程绍江这话,令大家不解,他把所有常委召到黑山镇来干什么呀?不会是现场任免干部吧?
人们有所不知,县委书记常称一方诸侯、封僵大臣,其权力大得惊人,或者说大到你无法想象。
可以用个比喻来衡量县委书记的权力有多大!如果你是县委书记,晚上做了一个梦,第二天想让梦变成现实,就能变成现实。
县委书记主政一方,是重要角色的存在,手里掌握着决策、任免、指导三大权力。
一是决策权。县委书记作为一县头号领导者,县里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县委书记拥有最终裁决权。
二是任免权。县委书记享有对干部的任命和免职权,可以根据县委的需要,提名合适的人才担任相关职务,以确保地方政府的稳定运行。同时,对于不称职或涉嫌违法违纪的干部,县委书记也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处理。
三是指导权。县委书记是县委的核心,承担着对全县工作的整体指导责任,不仅要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要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县委书记作为地方的核心人物,拥有巨大的权力。然而,权力既是一把双刃剑,既然有三大权力,当然也存在三大潜在风险。
权力滥用风险:权力过度集中容易导致滥用,如果任性行使权力,不顾基层民意和公平正义,容易引发不公平、不合规的决策。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滋生腐败风险:权力与利益的交织常常成为腐败的温床,县委书记作为地方的高级官员,掌握着诸多资源和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就会面临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
逃避责任风险:权力与责任是伴随而生的,如果县委书记对自身权力行使的结果不负责任,逃避承担应有的责任,那么将无法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
程绍江到清隆县上任还不到三个月,他不可能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何云松滥用权力吧?
在任免权上,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突击任免干部那是大忌。
当然,遇到重大事件、情况危急或者完成特殊任务时,也可临时任免干部,不过这种特权一般很少使用。
何云松何德何能?程绍江不可能为了他动用这特殊任免权吧?
坐在程绍江左边的周佳华有些坐不住了,小声地问程绍江:“程书记,您把其他几位常委叫来,还有别的事吗?”
“是的,还需要研究点事情。”程绍江淡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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