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筷子口菜馆(1/2)
李梧生曾拿女儿临死前的纸条向大队、公社告状。大左是村应景组织头头,自己是个普通社员,两者不是一个等量,除了李秋萍的字条,没有其它的确凿证据。大队里是大左说了算,公社此时也是应景组织当权,首先相信大左。
大左见李梧生竟敢告自己,哪还得了,一怒之下,把李梧生捆绑起来,以污蔑大好形势的罪名关进了牛棚。
丢下尚小的李燕茵,她怎么生活?李梧生老实了,想来想去,最后自认命不好,先是从小带大没有母亲的女儿,如今又要带大既没有母亲又没有父亲的孙女。不是命苦还是什么?
好在李燕茵很乖,不哭不闹,也不生病,平平安安长到上学年龄。
李燕茵懂事早,上学后认真读书,成绩历来很好。初中时,李梧生为了让孙女读书能在出息,尽量改善好的作息环境,把两间大厢房改成小四间,一间厨房,一间自己住,一间作孙女的学习室,一间作孙女的卧室,每天傍晚把孙女的油灯玻璃罩擦得透亮透亮……
李燕茵没有让爷爷失望,初中毕业考上了中专师范。
中师毕业后她分在城南小学当老师。李燕茵继承了母亲的基因,皮白脸靓,身材姣美,成了方圆几十里不少优秀男青年求亲的对象。最后谁也没想到,她竟嫁给了同校老师李百亮。其实这是她爷爷参考的结果,李百亮老实,而且也是姓李,李家后嗣问题就不成问题了。
李燕茵与李百亮结婚后没有住学校,而是住在钱田梦家。1989年,李燕茵怀孕生产,生下女儿后,第二天半夜,在门口又捡到一个女婴,她犯愁,怎么能抚养两个孩子?但把她丢掉又不忍心,便让丈夫抱进来再作打算。不料祸从天降,自己的孩子晚上却夭折了……夫妻俩压住悲恸,悄悄出门埋掉女儿。
从此瞒天过海,把捡来的女婴当自己女儿,取名李馨灵。
李百亮他爸李其丰在县城开了间菜馆。这间菜馆是他爷爷李快志创办的,招牌菜是血鸭。李快志杀鸭用刀出奇的准,让人稀奇。杀鸭不比杀鸡那么容易,弄不好,往往把鸭脖子快割断,鸭子还会跑。而李快志用刀轻轻一碰,鸭血便喷射而出,再看鸭脖子,只有筷子头那么小的刀口,于是被人赞为“筷子口”。他的名字叫李快志,“筷子”与“ 快志”谐音,他索性把菜馆改成“筷子口菜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