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想强行捞?(1/2)
上午交班后,项宇带着王汪立即对曹森三人进行了讯问。
从案件本身来说,案情并不复杂,现场完整,加上昨晚项宇严令不准任何人给办案区递东西,所以曹森等人即便想狡辩也毫无头绪,虽然在一些旁枝末节上他们几个顽固不已,但项宇经验丰富,旁敲侧击下还是让他们的讯问笔录成为了有效的证据。
当然,退一步来说,在现有证据下,即便曹森等人什么都不承认,项宇依然可以以“零口供”定他们的罪。
不过如果是“零口供”的话,其中还有个很重要的旁证,那就是KtV那个大堂经理的证人证言。
这个混蛋昨晚并没有来派出所,所以讯问完后项宇马不停蹄立即去KtV找他取证,这时候才中午11点多,KtV刚开门营业,大堂经理还没有来。
问服务员要了这货的电话,服务员这时却说大堂经理请假了,项宇拨了过去,却是手机关机。
他又让这名服务员将昨晚其他当班的工作人员找来,但服务员回复说全部请假了。
呵呵,跟我玩这套?
项宇于是对这名服务员进行了询问,将这个情况详细的记录下来。
离开KtV,项宇直奔医院,但黄巧红已经出院不知去向,打昨晚询问时留的电话,同样关机!
那行,他让主治医生提供了黄巧红的入院诊断书后,又对医生做了个笔录。
笔录中,项宇问医生黄红巧是否转院?她目前的伤势是否可以出院?
主治医生很肯定的说伤者目前的伤势必须住院,伤者及其家属也没有找他开具转院手续而是强行出院了。
这些旁证现在看起来没什么作用,但却是将来可能的纠正这个案子存在问题的一个有力的证据,既然你们要这么做,那项某人只好给你们添把火。
同时也能证明项宇当时在办理该案时绝没有徇私。
回到办公室时,李新已经在等候了,表情颇为得意,以为自己办的这些事能为曹森他们洗脱罪名?
李新递过两张纸来,态度桀骜,叼根烟故意不发给项宇:“这是KtV和伤者出具的谅解书,收好了!”
项宇接过来一看,确实是谅解书,KtV说财物受损较轻,决定不予追究;伤者则收到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赔偿共6万元,一次了结,愿意谅解曹森三人的行为,请求公安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黄巧红和家属都签字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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