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推进法制进步的案子!(1/2)
“今年一月过年前,已经被判定死亡的死者张再玉突然回到了家。”
张院长的语气突然有了一些波动。
江远了然,冤假错案!
死者回来了,那么她的丈夫肯定就不是杀人凶手了。
平康县公安局、法院当时都冤枉了人家。
“县公安局、县法院当时接到消息联合下去核查,确实是张再玉。我们迅速启动了冤假错案纠错机制,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裁定,撤销了我们平康县人民法院的两次判决,发回县人民法院重审。县公安局也重新对无名女尸进行立案调查。”
“所以,在重审中你们遇见了阻碍?”
江远一下明白了。
冤假错案的纠正,一般都要牵连一大批人。
尤其是当时的主审法官,检察院的公诉检察官、公安局这边也可能要被追责!
而且,当时办理这个案子的很多人人家都升官了,就靠这个案子升官,你现在告诉人家你们的晋升资本是错误的,要被纠正。
让别人怎么看你?这是得罪人的事情!
“对!”
张院长苦笑了一下。
“我们重审被很多的领导打过招呼。不过,现在大部分都被江书记前面的那一次行动送进去了。当时我们顶住了压力重审,判决余林无罪,并且将他释放。”
“所以,咱们现在遇见的问题是什么?”
“现在的问题是,余林想要申请国家赔偿,并且向我们法院提交了材料。但是,国家赔偿这个事情完全没有先例,上级法院我们咨询了一下好像也并不想开这个先例。这个事情已经拖了三个月了!”
“所以,我这才来求助江书记。”
所有的事情一旦涉及到钱,简单的也会变得复杂起来。
江远听他说完这个事情,脑海里倒是回忆起来了前世似乎也有个案子和这个案子雷同。
可以说,前世的那个案子是真正推动了司法进步,影响了法制进程的案子之一!
影响力很大!
“张院长,别人无缘无故被冤枉成为了杀人犯,还被关进监狱这么几年,出来之后没有生计,我们确实该给人家赔偿。这从法理和情理上来说,都是应该的!”
“1994年全国人大正式公布修订的《国家赔偿法》,这是从法律意义上的对我们的支持。从情感上,这么多年大家谁不对这位余林先生抱有同情?自古以来,狄仁杰、包拯、海瑞等等人物,都代表着我们人民群众追求法律公正的心愿。”
“在我们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迫切!我们身为执法机关、维法机关、行法机关,就更加需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对于我们自己犯下的错误,不拖延不掩饰。对于我们的错误造成的后果,相关的机关也要立刻给予赔偿。”
“我相信,只有这样负责的政法机关,才能够真正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江远说着,手上用力向前挥舞!
他很理解很多时候遇见事情,大家采取的就是打压、隐瞒,不敢让人民群众知道的原因,政府的一点小事或者错误在很多恨国党、英吹美吹的大肆传播,引得政府这边担心。
毕竟,有的时候确实不能寄希望于能够在后世不吹捧阿美反倒是吹捧越南或者印度的人群有自己的判断力!
更别说现在的民族普遍自信较低,外国怎么这么样,外国的月亮更圆的言论市场非常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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