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hello,我叫艾斯(2/2)
艾斯愣了一下,正在系围裙的手顿了一下,动作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
“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除你以外的家人?”艾斯干巴巴的哼哼了一声,“我怎么不知道。”
“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一家,你要不要见见?”博金?博克先生看着他如今已经出落的挺拔俊秀的养子,“你不想见就先不见,不是你爹妈,是你姨妈,她家还有个和你差不多年纪的儿子,这几年也会送去霍格沃兹读书的,你现在不肯见,以后也总会遇见的。”
艾斯的眉头皱了皱。
他知道的,当年布莱克家族的三朵金花,有一朵种去了外面的花园,有一朵嫁进了常青不衰的马尔福家族,还有一朵埋在了阿兹卡班的废土里,估计要一直埋到烂掉。
当年他就差一点儿被送去那朵嫁进阿兹卡班的姨妈家里了,至于那朵在外面花园的,小巴蒂·克劳奇根本就没为艾斯考虑,他说艾斯“非池中物”,他就该留在这里。
“什么样的人家?”艾斯装作全然不知的样子,扭头去问博金·博克先生,“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都这么多年了,才想来找?”
“说是最近人家去阿兹卡班的时候提起了自己家的孩子,而你那个神经病的妈受刺激说漏嘴了,然后人家才要找的。”博金·博克先生倒是淡定,“说起来我养了你这么多年就等着你给我养老送终呢,你就算要去投奔你那个有钱的姨妈,我也不答应啊。”
嘴硬心软的老头子。
“也许我可以不去学校,”艾斯斟酌着开口,“省的碰见,徒惹麻烦。”
“人到了岁数就该念书,”博金·博克先生反驳的干脆,他看着艾斯举起了之前从店里顺手拿回家的魔杖点锅倒油,“你难道要在翻倒巷过一辈子?你才多大点儿的岁数---煎蛋我要好多黑胡椒。”
“太多的黑胡椒对你的健康没有好处,老爹,”艾斯耸了耸肩,单手在锅边儿磕开了个鸡蛋,动作行云流水堪称潇洒,“而且恕我直言,你就在翻倒巷过了一辈子,一天书都没念过。”
“那我年轻的时候也念过书的好不好? ”博金·博克先生闻言吹胡子瞪眼起来,“再说能一样吗?我那个时代没有学历也机遇不小,你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学历那可是寸步难行。”
艾斯往面包机里塞了两片面包:“我又没有什么大的志向,留在翻倒巷也没什么不好,衣食无忧不说,我还能照顾照顾你。”
“我用得着你现在照顾么?我有胳膊有腿身体健康,钱多的足够我去魔法界里最好的养老院,对了面包焦一点儿。”博金·博克先生哼了一声,“念书这件事没得商量,你必须去。”
“霍格沃兹学院?”
“霍格沃兹,离得近,你这个性子我也不太放心你走远。”博金·博克先生看着艾斯低头的侧脸,“你是个有主意的,但是就是因为你太有主意了,所以你也是个让人放心不下的。”
艾斯略微腼腆的笑了笑,露出了一个很乖的表情。
“毕业了再回来也是一样的,又或者你念了书了眼界高了,去魔法部当个差也很好,都很好。”博金·博克先生坐在椅子上畅想未来,“从翻倒巷走出去的魔法部长,是不是听起来就很帅?”
“哇---你很敢想啊老爹,那你不如再敢想一点儿,我一统英国魔法界好了。”艾斯笑着按住手里的番茄。
“不错,这个听起来更帅,”博金·博克先生点了点头,“别不当回事儿,上一个在咱们家店里打工的那位差一点儿就一统英国魔法界了,你又不比他差。”
整个英国魔法界讳莫如深的伏地魔,大名鼎鼎的汤姆·里德尔,在他博克家却从来没被当成个什么厉害角色,有时候提起来的时候,也就是“那个在咱家店里打过工的”。
艾斯眨了眨眼,手下压的略略重了些,番茄流出粘稠的汁水,看起来好像被开膛破肚的可怜人。
“这样啊。”艾斯喃喃的开了口。
博金·博克先生没有注意到艾斯的这点儿不太对劲,他很大方的在桌子上留下了一个大钱袋子。
“按照你那生人勿进的怪脾气,我觉得你要么是个斯莱特林要么是个拉文克劳,这俩学院富家子弟都不少,你好好收拾收拾打扮打扮,别去了叫人看笑话,”博金·博克先生很不放心的叮嘱,“别刚开学一个礼拜邓布利多写信给我,说你又用什么雕像砸碎了谁的脑壳。”
艾斯讪讪的抬起手来,擦了擦自己额头并不存在的汗:“这话说的好像我是个什么有暴力倾向的家伙一样啊老爹---我说过我不是故意的了,而且当时那是个来店里寻衅滋事的醉鬼,我能有什么坏心思啊。”
博金·博克先生很神奇的哼了一声,显然艾斯的鬼话他是一个字都不打算信的:“你坏心思才多呢,小小年纪心机深重,不过今天店里也交给你,我得出去进点儿‘新货’,等我回来替班你再去对角巷溜达。”
“我始终很怀疑咱们家的财富来源,老爹,即便我们一直都在干违法乱纪的事儿,”艾斯打开口袋看了一眼,被里头的夺目的金色晃了眼,实在忍不住摇摇头,“我总怀疑你不在家的时候是去挖地道撬古灵阁的金库去了。”
博金·博克先生没在乎艾斯这不着边际的话,他三口两口吃掉了自己碗里的煎蛋,然后把盘子放进了水槽,揉了揉艾斯的头发之后才离开家。
艾斯在餐桌前一个人解决了自己的早饭,又收拾了餐叉和碗碟,拿到碗台前拧开了水龙头,在水流声里,他默默的弯下腰,捂住了自己的脸。
博金·博克先生一直认为他的养子是个聪明鸡贼的家伙,完美的继承了他的衣钵,天生的商人精明的脑瓜以及一副黑乎乎的心肝,唯一的缺点就是恋家,没什么野心,只想守着他守着博金·博克商店安稳度日,而且爱好帅哥,相当爱好帅哥。
人总该有点儿爱好,爱好金子爱好美色都很正常,左右艾斯是个有分寸的孩子,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就随他去好了,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博金·博克先生想,这实在是太可惜了,明明有能力有本事,却把自己困死在一个没有什么光明前途的黑店里。
可能天才都有点儿个性吧,又说不定是小时候受了刺激,博金·博克先生这样告诉自己,白捡的孩子,聪明能干能力出众,这样已经是很好很好的了。
这样说也没什么错。
可博金·博克先生不知道,艾斯不只是很好很好,他是把一切都瞒的很好很好。
就像艾斯清晰的记得莱斯特兰奇家族的地下室里跃动的烛光,记得走廊里那斑驳的石墙,更记得小巴蒂·克劳奇看着他的时候最后悲悯的目光。
他记得他的父母,记得他的来处,他什么都记得。
三岁的孩子就已经记事儿了,可艾斯记的却要比平常人更加的牢固。
他记得他的母亲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一个崇拜伏地魔的癫狂到不正常的信徒,他的父亲来自艾尔德雷西家族,一个可以追溯到早已灭亡的古代文明的避世家族,守护着千百年来沉淀的秘密。
伏地魔看中了艾尔德雷西家族世代积累守护的东西,诱骗了艾尔德雷西族长的小儿子卢卡斯离开家族领地,又用夺魂咒控制他和贝拉特里克斯孕育子嗣。
就是艾斯。
但伏地魔低估了艾尔德雷西家族为了守护的决心,在艾斯出生,伏地魔认为可以进行谈判,放松了对卢卡斯的控制之后,卢卡斯自杀的毫不犹豫。
卢卡斯死去的时候,艾斯就在他眼前——那时候艾斯还什么都不懂,他只是在襁褓里头,看着卢卡斯一头撞在墙上,那一下撞的用力又结实,无力的身体滑落下来,鲜血蜿蜒,死不瞑目。
艾斯都记得。
当时看不懂的景象在他长大具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能力之后,午夜梦回,他再合眼。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万分之一都不到的不幸概率,艾斯患有超忆症。
他的大脑存储不受他自己的控制,他会记住一切东西,所以那昏暗的烛光悠长的走廊悲悯的叹息和永远不会干涸的血渍会陪伴他一生。
所以艾斯不愿意离开博金·博克商店,也不愿意去读书,他只想守着他看起来市侩其实心软的养父,守着家里的店,过日复一日的平静的生活———那样就不会发生糟糕的事情,就不会难过。
艾斯蹲在洗碗台前,团成一团。
真是糟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