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方婷上门(1/2)
就目前来说,丁鹏搞钱的路子,并不多,什么股票、彩票之类的,他也不懂。
房地产,套现太慢了。
他目前唯一擅长的,便是写作。
写小说。
在这个年代,写小说能赚钱吗?
当然能赚钱了,不论是金庸、古龙,倪匡,还是后来的黄易、温瑞安,抑或更后来的一大批网络小说作者,都赚的金钵满盆。
对于一个小说作者来说,稿费只是所有收入中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还有出书时,出版发行的分成,影视剧的改编等等。
这些都能捞到不少的金钱。
他今天出去买了一份《明报》,令他惊喜的是,他的《寻秦记》已经开始连载了。
不过因为篇幅限制,这一期的报纸仅仅只刊登了第一章的内容,《穿越秦朝》。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光是这一个穿越秦朝,便已经足够让他崭露头角,成为一名文坛新秀了。
作为一本公认的历史穿越小说鼻祖,《寻秦记》最出彩的创意,便是首次提出了,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的创意。
相信,当看惯了武侠小说套路的港民,在初次看到这样的剧情创意时,一定会大为惊骇,惊为天人,感叹作者的脑洞,从而被剧情深深吸引住。
丁鹏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他之所以把第一本小说投到《明报》,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名声。
《明报》在香港文坛,影响深远,这就类似于后世的起点中文网,是能够造就大神的地方。
只要这本《寻秦记》在《明报》大获成功,俘获大批粉丝读者,那么,便会有无数出版社找到他,出高价买他的版权,给他出书赚钱。
同时,也会有无数报社、杂志,向他约稿,给出高价。
甚至,如今的香港影视业极其发达,正处在黄金时代,一些制片人看到了这本书的火爆,便会找到他,寻求影视改编,这又是一大笔收入。
可以说,只要这本《寻秦记》大爆,丁鹏便能名利双收,财源滚滚来,不愁赚不到钱。
他现在要做的,便是尽可能的多写出一些稿子,以应付之后无数的商机。
对于一个作家而言,作品永远是最重要的。
幸好他存货充足,不愁没有东西写。
写完《寻秦记》,不是还有《大唐双龙传》嘛,《翻云覆雨》《大剑师传奇》,这些都可以写。
光是黄易的小说,丁鹏便记得不下数十本。
除了中国的,外国的小说也有许多,比如自1997年起,风靡整个欧洲的《哈利波特》,和1996年首版的《冰与火之歌》。
这些小说,每一本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买好电话卡,激活了大哥大的电话号码,随后他便让百货商场的工人,把他买的电器,一一搬运回家,安装好了之后,他的整个屋子焕然一新,住起来更为舒适了。
有空调,有冰箱,有煤气灶,有抽油烟机,有微波炉,有彩电,有全自动洗衣机等等,卧室也安装了座机,手里又拿着大哥大,通讯方面,十分畅通。
出去吃了午餐回来,丁鹏便开始书写他的第二份稿件了。
他拿起笔,写道,《大唐双龙传》。
这本书,可以说是黄易先生的集大成之作。
内容之精彩,场面之宏大,情节之跌宕起伏,堪称引人入胜,封神之作。
全书一共四百多万字,字数上比《寻秦记》高出将近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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