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给许若报了个私塾(1/2)
十月初六,利开市。
距离十月二十七,冯家来强娶迎亲,还有十七天。
在修炼的同时,也不能忘了生活。
今日死人巷好几个铺子都来生意了,而且都是大生意。
顾客却都是同一人,赵府上的一名小厮。
听说是他家的主人中了邪,一夜之间发起疯来,将妻子儿女全给杀了。
醒来之后,抱着妻儿的尸体,那叫一个哭天抢地、痛不欲生。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心中也觉得愧对妻儿,遂横剑自刎,追他们而去。
一家五口,现在是整整齐齐地躺在了缝尸铺林老板的冷榻上。
小厮在扎纸铺挑选好了所需的物品,让许一言抽空了就送到府上去。
许一言在记录货品的名称和数量,也就忙不过来记地址,于是吩咐许若。
“妹子,你拿纸笔记一下地址。等下午备齐了货就给人家送过去。”
许若盯着哥哥,眨巴眨巴两只大眼睛,特别无辜的说:
“哥,你糊涂了吗,我不会写字啊。不过你放心,我记性好,已经记在脑子里了。”
许一言这才猛然拍了一下脑袋,忙起来的时候他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
妹妹从小在婶婶家被当成丫鬟一样使唤着,连一口饱饭都吃不着,一件新衣服都捞不着,怎么可能会机会上私塾识文写字。
他许一言,也是撞了狗屎运,认识了扎纸铺丘老板。
一边给他当伙计,一边学会了读书写字。
平日里忙碌,也没抽出空来教妹妹。
而且这个年代,底层人民中还流行着这样的一种文化:女子无才便是德。
等许一言将客人购买的货物记录成单后,拉着许若,道:
“之前是哥哥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都给忘记了。”
许若不明所以,歪着头道:“哥,你在说什么啊,你忘记什么了?”
许一言道:“知识就是力量,人不可不学习。反正现在我们也有些闲钱了,哥打算让你去学馆念书识字。”
“啊!让我去学馆念书?”
许若觉得自己的哥哥越来越傻了,点了点他的头。
“你怎么想出来的,学馆根本不会收我的啊。哥哥你去还差不多,说不定几年后还能考个官儿来当当。”
学馆、私塾里面,招收的都是男生,从没有过先例让女生入读的。
她们没有这样的资格。
即便是那些大家闺秀要识文断字、学习诗词书画,不是家中父母亲自教授,那也是请了德高望重的先生上门传授。
许一言思考着,自己虽然可以教,但是这样太浪费时间了,而且效果肯定不如专业的教书先生。
他还是很清楚自己的斤两,对在这个年代有用的经史子集的造诣并不高,过来这么多年,也忘记得七七八八了。
记忆深刻的,能侃侃而谈,也就是新时代的各种观念和思想。
可是那些东西,有些他自己也不是很弄得清楚明白,而且不适用这个年代。
胡乱教给了妹妹,怕是不小心还会闯出个弥天大祸来。
要是某天突然在街上高喊出:站起来!自由的人民。
那还得了。
要不然请一个教书先生上门来?
可那些个教书人,有几个会愿意踏步到这个让人忌讳的死人巷来。
而且让妹妹整天待在这里,面对的不是纸人就是大叔、大爷。
对她的成长经历也不健康,应该多出去看一看,长一长见识。
“对了!还有这个办法啊!”许一言忽然想到了一个常见的桥段,“妹子,你换上男人的衣服,装扮成男子,这样不就行了吗。”
女扮男装,祝英台不也是这样去求学的吗。
古时候,男女穿衣的制式都是有明确规定,不可混穿,多数人都是凭服辨性别。
女穿男衣戴男冠,不涂脂抹粉,只要不是特别大的一类,还真不容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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