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血酬的成本(1/2)
“我已经在开始就讲过了,血酬定律的三个要点:
第一、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
第二、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
第三、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
林煜又对几人回顾了一遍,方才接着说道:“所以,血酬它是有成本的,在暴力掠夺发生时,人必定要权衡成本和收益。”
“你现在是这个县令,虽然依靠给百姓加税的方式,获得了足够与反贼对抗的暴力,但暴力之间的对抗存在风险。无论是暴力镇压、暴力反抗,还是暴力掠夺者之间的竞争,都要面临一定的伤亡风险。”
“而通过血酬定律的三要点,我们可以推导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打仗是会死人的,也就是伤亡。”
“第二,打仗只有在获得的收益,足够抵消伤亡、损耗带来的成本,并且还有一定的收益盈余,这场仗才值得打。”
“第三,打仗本身不会创造财富。”
听到这里,朱高炽好像也听明白了,他好歹也算是带兵打过仗的,稍微一点也就透了。
郑和更是干脆充当起了林煜的嘴替,接过话茬解释道:“因此,如果我是这个县令,我虽然有着足够与反贼对抗的暴力,但也只是足够对抗,真打起来的话,我这边兵力可能更多,却战力不精,不一定能战胜穷凶极恶的反贼。”
“而且,就算我打赢了,战死伤亡的可能性也会非常大,这里面光是伤亡抚恤和损耗的钱粮,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再加上,打仗也不能创造财富,我要想抵消打仗带来的损失,就只能从反贼那里缴获战利进行折抵,可先不说这些缴获战利够不够折抵,真正缴获的战利还要入库,要不然朝廷那一关也不好过。”
“这就等同于,我要平定反贼,不仅战略上不包赢,而且赢了的话,我也大概率会损失惨重,且得不到太多好处,甚至可能还要吃朝廷那边的挂落。”
林煜认真听完郑和的解释,当下便是鼓掌夸赞道。
“不错不错,你终于听懂我的意思了。”
郑和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但很快又是一愣,他没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不过,也不等他再开口,林煜又接着说道:“而且,你其实还没说完,因为你只说到了出兵平贼的风险,还有不平贼的收益呢。”
“养寇自重听说过吗?只要我一直不灭掉反贼,那就可以一直以此为理由,跟百姓征收额外的‘剿贼税’,这不就是平日难得的生财之道吗?”
“就算朝廷查下来,那本县令也是在为朝廷剿贼,非常时期有着便宜之权,再不济也可以往上报备一下,给上面的大人们也分一杯羹,要是能借此升官调离这反贼窝,岂不是更好?”
我嘞个去,还特么能这样!
不剿贼也就算了,还继续以此作为名义,跟百姓收钱加税,压榨百姓。
好一个养寇自重,好一个“剿贼饷”啊!
于谦能够理解,但更多的还是愤然,他忍不住问道:“林先生,若县令如此去做,那百姓难道就不会不满而反抗吗?要是百姓都抗拒不缴,或者前往告御状,那这县令就不怕因此而被朝廷问罪惩罚吗?”
“很简单啊!”
林煜淡淡说道:“我们可以分四步来做:第一步,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第二步,我们说也许有事发生,但不应该采取行动;第三步,也许我们应该采取行动,但什么都做不了;第四步,也许我们当初能做点什么,但现在已经太迟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